合作经营合同

时间:2022-07-02 22:12:16 合同范文 我要投稿

合作经营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作经营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合作经营合同

合作经营合同1

  甲方:杭州_________大酒店(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杭州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依据合同法规定,就合作经营杭州_________大酒店____________,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作项目

  1.双方同意在甲方安装乙方提供的____________。

  2.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五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正常开通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双方收益:

  (1)乙方的利益:乙方负责甲方____________设备的投资,设备:________系统,

  在开通正常运行后______年内,甲方每年支付乙方______万元系统服务费用。

  (2)甲方的利益,____________设备的投放,能提高酒店的档次,稳定和提高客房入住率,增强酒店的竞争力。

  4.结算方法:

  甲方按月平均额每月付款给乙方,每月______日前支付上月的款项,乙方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自理。甲方如有滞纳行为,按每日千分之二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五年内,乙方对该系统的设备拥有所有权。第六年开始该系统设备的所有权归甲方。

  2.负责提供全套安装设备及配套设施,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规格、型号、质量等均符合约定(具体见附件)。

  负责合同规定期限内该系统的运营和维护保养。该系统的设备划归甲方后,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该系统能正常运营,并定期进行保养。(具体的承诺书见附件,包括如何及时维修,补救措施)

  3.保证所提供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承担由于产品瑕疵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保证视频服务系统的音像质量。(质量的标准如何确定?)

  5.保证片源的时效性和合法性,并保证每个频道每星期更换一部影片(共设轮播______个频道)。(影片是否有要求?如何避免重复?)

  6.系统归属甲方后,乙方应保证提供有效及时的片源,直至该系统不再使用为止。(提早______日提供片源清单。)

  7.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不得将安装在甲方处的设备做抵押或提供担保。

  乙方对甲方的有线电视线路进行必要的改造,必须保证有线电视收看的效果(等同于以往的收看效果),并无偿提供______台______寸数源彩色电视机。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每月支付乙方系统服务费,因视频系统设备原因导致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投诉,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系统服务费。

  2.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系统的所有权属乙方,但甲方拥有使用权,甲方不得自行转让、迁移、出租、抵押或提供担保。

  3.合同签订后派专人协助乙方在工程勘测和安装期间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乙方人员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财物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甲方有义务对本合作项目的技术、方案、协议内容保密,为系统采用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因甲方故意造成的设备损毁,甲方需对乙方作相应的经济赔偿。

  5.为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维护,甲方无偿提供设备操作间和一部工作电话,并无偿为乙方工作人员在工程施工和系统维护期间提供住宿。

  四、其他事项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如单方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若遇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

  2.违约责任:双方均应自觉遵守、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应向非违约方承担责任。

  3.双方发生争议时如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并需加盖公章并经代表人签字后有效。

  附件包括合同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视频系统技术文件、设备规格、型号、质量。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经营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鉴于:

  1、甲方是一合法注册的公司,在贵某某经营业务方面具有一定的经验和优势;

  2、乙方是一合法注册的公司,在所在区域内拥有一定的投资客户资源和投资咨询经验。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运营事项

  1、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在 设立 ,相关注册手续由甲方提供,乙方办理;

  2、该分公司可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拓展甲方公司相关业务;

  3、该分公司开发的居间商需与甲方签署居间协议,相关服务费标准以甲方协议为准;

  4、该分公司开发的居间商的居间服务费由乙方自行支付。如乙方未能按期支付,则甲方从乙方的盈利或者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额度代为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该分公司与开发的居间商之间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责任;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该分公司不能对外签署任何合同或从事超出甲方授权范围以外的活动。该分公司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代表处、营业部等),该分公司各种印章及营业执照正本等相关证照交由甲方保管。

  第二条 成本及利润

  1、 该分公司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该分公司的经营管理由乙方决定,甲方可派员监督乙方日常运营。该分公司的经营费用、人员工资、广告费用、差旅费用、场地租赁费用等相关运营费用由乙方承担,该分公司的一切对外债务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该分公司与其员工发生的用工纠纷以及工伤事件一概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该分公司对外、对内民事纠纷一概由乙方负责处理,负债由乙方全部承担,如果涉及诉讼、仲裁或行政调处等,需以甲方的名义作为诉讼、仲裁或行政调处主体的,乙方可以用甲方的名义参与诉讼、仲裁或行政调处,诉讼、仲裁或行政调处的结果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或者从乙方已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4、该分公司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亏损按照乙方承担百分之____的比例相应从已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5、该分公司交易过程中出现的盈利(xx贵某某交易所收取的费用不包含在内)由甲方占百分之___,乙方占百分之_____,按月进行利润分配,结算时间为次月____日之前。次月结算时该分公司名下已经结帐的客户如造成该分公司发生交易亏损,甲方从已收到的盈利部分退还该分公司名下已经结帐客户交易盈利额度的百分之____给乙方,但最高额度不得超过甲方已收到的盈利额度,如有不足则由乙方补足。该分公司的交易盈利由乙方出具相应发票后,甲方支付至乙方公司银行账户。该分公司银行账户不得有非甲方允许或授权的资金往来,如发生不明资金往来则甲方有权力不予支付乙方的盈利及退还乙方风险保证金;

  6、该分公司及其所属员工不得开户进行交易;

  7、该分公司承担的法定法规税费,与甲方按相关注册当地政策。如当注册地政策变更,则分公司承担的法定法规税费按变更之后标准执行,甲方可以代为扣缴。

  第三条 风险保证金

  风险保证金

  (1)乙方需向甲方指定账户存入起始风险保证金____元人民币。自双方签署完成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在甲方指定账户缴纳的风险保证金额度最低为_____元人民币。当风险保证金不足_____元人民币时,乙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补齐至______元人民币,逾期则视为乙方违约,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亏损(包括但不限于:该分公司的交易亏损、甲方接手该分公司客户的交易合约后冲销头寸的成本、因时间延迟带给分公司的持续亏损等)后,剩余部分___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

  (2)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缴纳或者追加风险保证金时,甲方有权不再为该分公司的新增客户开户,直至乙方交纳完所需的风险保证金后方可开立新客户;

  (3)该分公司名下客户资金净值低于_____人民币万元时乙方无需追加风险保证金。当该分公司名下客户资金净值超过_____元人民币时,每增加_____元人民币客户资金净值乙方需追加______元风险保证金。当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亏损____%时,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风险告知,邮件或传真发出,视乙方已经收到风险告知,此时乙方须向甲方追加风险保证金以确保该分公司名下客户交易的风险在乙方可控制及承担的范围内,如乙方未追加缴纳风险保证金或无能力追加风险保证金,则当乙方缴纳给甲方的风险保证金亏损_____%时,乙方不再享有该分公司名下客户的收益获得的权利,亦不可再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该分公司开发的居间商、客户、客户的交易合约由甲方全权接管,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亏损(包括但不限于:该分公司的交易亏损、甲方接手该分公司客户的交易合约后冲销头寸的成本、因时间延迟带给分公司的持续亏损等)后,剩余部分_____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

  (4)风险保证金在甲、乙双方正常情况下解除协议后____个工作日内,在弥补甲方损失后,由甲方退还乙方。非正常解除或者非正常终止协议则按照相应条款执行;

  (5)该分公司注册手续完成之日起_____工作日内没有客户入金交易,协议自动解除,乙方所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该分公司业务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提供指导意见,防止违法行为、违规操作的发生。如果该分公司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2、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乙方应得相应利益;

  3、对该分公司进行专业培训,(乙方负责提供甲方相关工作人员的差旅、食宿等费用),为该分公司按照本协议开展业务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4、协助该分公司进行市场推广;

  5、对于客户反映的该分公司违规行为,甲方将依照本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限期整改及严肃处理;

  6、甲方不得损害乙方的利益。

  第五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1、根据本协议取得经营管理 的权利;

  2、该分公司享有开发居间商与开发客户的权利;

  3、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

  4、积极宣传甲方形象,为甲方开拓市场;

  5、为客户保密,积极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6、应维护甲方的形象,不得泄露甲方商业机密;

  7、不得与居间商或者客户串通,以任何形式损害、侵占甲方或其他客户利益;

  8、向客户履行风险告知义务,不得向客户作任何投资保证或各种不合实际的承诺;

  9、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关系要清晰、合法,如产生纠纷,乙方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反映给甲方。对于该分公司与客户间发生的任何经济纠纷,由乙方与客户自行协商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该分公司在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时必须充分揭示贵某某的风险,所有宣传中必须在明显位置列明“贵某某交易有风险,入市须谨慎”的风险提示;

  11、该分公司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如需在媒体平台或公开场合向客户宣传、介绍甲方及其业务时,需提前 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征得同意并完全使用甲方提供之宣传内容方可进行。否则,甲方将对发生的任何不实宣传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该分公司不当宣传或行为致使甲方受到天津贵某某交易所或其他单位的处罚,则由乙方承担全部处罚。如乙方拒不缴纳罚金,则甲方有权利从乙方获得的收益或者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额度;

  12、该分公司负责代收《银行资金存管三方协议》xx贵某某交易所存联,并于每月__日前将上一月资料邮寄至甲方,甲方收到该分公司寄送的《银行资金存管三方协议》xx贵某某交易所留存联后,与当月实际开户姓名、数量进行核对,如有信息不符,三方协议缺失的,限期要求乙方进行情况说明,并补齐。如逾期不能补齐,按照天津贵某某交易所《会员合规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罚;

  13、该分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天津贵某某交易所各项规定,因该分公司违反规定而造成甲方受到天津贵某某交易所或其他单位处罚,则由乙方全部承担,如乙方拒不缴纳罚金,则甲方有权利从乙方获得的收益或者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额度。

  第六条保密条款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对自己所获知、了解或掌握的对方任何商业信息、资料等商业机密有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不能向任何第三方泄密,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本协议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披露方以书面、口头或电子的形式提供给接收方的任何信息或数据,如技术诀窍、研究成果、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财务数据、双方订立的协议条款以及其它技术和商业信息。披露此类保密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备忘录、纪要、协议、合同、报告、电子邮件等。

  第七条 免责条款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包含但不限于火灾、爆炸、台风、洪水、地震、潮汐、雷电、战争、供电、电信及通信设备中断、罢工、政府管制、交易所暂停交易、互联网系统故障及通过互联网未经许可的存取、盗窃交易敏感性数据、他人恶意地对网站攻击病毒等事件及非可归因于任何一方的信息传递中断等任何一方不能预见且不能合理控制的事件)发生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合作关系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已经仔细阅读并业已理解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并自愿遵守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承认本协议的全部义务及责任: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可以随时终止。由甲方在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该分公司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亏损后,在30个工作日内将风险保证金的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协议到期后自动终止,双方视合作情况续签协议,如乙方可以按要求完成甲方指定之工作目标及内容,则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2、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经协商不再续约,则由甲方在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该分公司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亏损后,在30个工作日内将风险保证金的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协议,甲方不予退还剩余风险保证金;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解除协议,则由甲方在乙方缴纳的风险保证金中扣除该分公司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亏损后,在30个工作日内将风险保证金的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同时,赔偿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5、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甲方经核实后有权终止协议;

  6、双方如要求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与对方作好相关交接手续;

  7、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借甲方名义继续从事有关活动;

  8、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需要完成甲方规定的基础任务如下:

  (1)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两个月内需完成三名新客户的开发(___万人民币客户入金有效)或____手(单边)交易量;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第三个月开始,每月完成两名新客户的开发工作,或每月完成_____元人民币客户入金(客户全部累计入金有效);

  (3)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任意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指定任务则取消其管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资格,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不再享有获得该分公司名下客户及该分公司名下居间商的收益的权力,同时在甲方网站予以公布。

  第九条 其它约定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该分公司不得从事或代理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2、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之条款,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如乙方没有限期改正,甲方有权中止对乙方的所有协议,并且该分公司名下的居间商、客户、客户的交易合约由甲方全权接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客户如需提取现货,甲乙双方按照《xx贵某某交易所黄金交收管理办法》和《xx贵某某交易所白银交收管理办法》共同办理;

  4、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

  第十条 解决协议纠纷的形式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 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之相关附属文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作经营合同3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确保学院广大同学的就餐需求,丰富菜肴的花色品种,满足同学们不同地区的口味要求,甲乙双方本着食品安全至上,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场地为:

  售饭卡机号为:

  二、甲乙双方的范围:

  三、本协议期为壹年(壹年为校历的'两个学期,实际日期以学校的开学放假时间为准);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四、乙方负责场地内设施设备的保管和维护,设施设备另附清单,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五、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合计元(¥元)。

  六、为保证餐厅正常运行,不影响学生用餐;严禁乙方在协议未到期时解除协议,确要解除协议不退保证金。

  七、由于乙方加工食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动用乙方的保证金处理相关事务。

  八、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私自转让经营权;若私自转让经营权,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九、甲乙双方

  合作经营

  中的薪酬分配和费用摊销按双方约定执行,详细细则见附件1。(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附件1由甲方存档)

  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安全法》,《后勤管理制度》、《学生二楼餐厅卫生安全行为规范》。

  十一、核定乙方的营业限额为:元。乙方的售饭机营业收入必须达到协议核定的营业限额,若没有达到,按营业限额收取管理费;超出营业限额的部分按5%奖励返还乙方,但月营业天数不足25天的,不发超额奖励。

  十二、为满足学生就餐,乙方在营业期间不允许随意停止营业,有特殊原因的需事先请假,无故停业《学生二楼餐厅卫生安全行为规范》进行处罚。

  十三、乙方负责其分配区域的卫生清洁和经营秩序,甲方随时抽查,发现问题按《学生二楼餐厅卫生安全行为规范》进行处罚。

  十四、经营中绝不允许收取现金,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十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学生二楼风味餐厅

  乙方:年月日附件1,甲乙双方

  中的薪酬分配和费用摊销办法

  附件2,设施设备清单

  附件1:甲乙双方

  中的薪酬分配和费用摊销办法

  1、甲方按乙方月营业收入的%收取管理费。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清洁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有计量仪表的按刻度收取,没有计量仪表的按营业收入的比例分摊。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原材料由甲方统一提供,月末结算时扣除。

  4、乙方主要烹饪设备使用电力的,按用电设备的功率及运行时间另加电费。

  我已仔细阅读并确认同意上述执行办法。

  (乙方负责人签名,手印):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合作经营合同4

  甲方:

  乙方:

  经过两个月的店铺经营试运行,为了便于管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经营骋用合同。

  本劳动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经营骋用合同,合同有效期自20_年1月 1日 至20_年12月30日止(时间说明:根据店铺实际经营情况,若中途转让或其它原因造成店铺经营终止,以店铺经营终止时间为准)。若双方对合同没有任何修改,下一年度可以续签。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甲方枫叶通讯耗材店管理销售人员。以上岗位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由双方协商制定。

  2、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

  3、乙方实行坐班制,正常工作时间必须在岗。病假、事假等不在岗状况按照本月酬金除当月天数乘不在岗天数计扣薪酬(不经允许扣双倍)。

  4、甲方应尽量抽时间在店铺中协助乙方经营。

  5、凡是从店铺销售出去的每一种物品都必须进入系统,以计算成本和利润。甲乙双方不得有任何私心,私自进货销售,凡进货销售未进系统的,应尽快录入系统,并把销售所得利润以服务费形式录入系统。

  6、乙方工资发放,甲、乙双方按照纯利润的6比4进行分成,每月15日计算上月收入及应发工资。工资发放按推迟一个月发放(如3月15日算2月份工资收入,4月15日算3月份工资收入,发放2月份工资。)

  7、甲方与乙方严格按照本劳动合同,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8、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店铺所有进货及进货支出。进货成本由甲方全部负责。(成本由甲方负责,因此甲方从店铺中调用物品,可按0元支付)。

  (2)对往来单位的各种招待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方在每个周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协助乙方经营活动,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处理的问题。

  (4)甲方监督管理乙方的经营活动,对店铺中不正确的经营行为甲方应提醒并告知(平时应注意态度要诚恳,有业务时应先把业务处理好再处理自己的事情,比如打电话、聊天、娱乐等不能影响经营活动)。

  9、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在店铺中实行坐班,不得随意关门,应按时开门进行经营活动。

  (2)乙方应在销售物品时坚持公正,不得营私舞弊,严格把自己的经济与店铺收入分开,不得混用。对一些没有成本支出的技术服务收费,乙方应在公正无私心的情况下计入系统服务费中,这样便于利润计算。

  (3)乙方从店铺中消费物品,必须告知甲方,然后按成本支付进店铺

  (4)乙方在经营中发现的任何能赚取利润的渠道,应与甲方商讨并把渠道进货录入系统,以便销售赚取更多利润,实现店铺的合理经营。

  (5)合同期不满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如果是假期中以解除合同当月上月的收入计算经济损失,如果是非假期中按解除合同当月上月收入的2倍计算经济损失)

  (6)合同期到乙方不愿继续服务的.,要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让甲方有时间找人培训人。乙方不得将从原岗位工作中获得的资料、技术信息或客户名单等与甲方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或其他有竞争关系的新雇主,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0、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严重违反店铺经营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经甲方警告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改正或由此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

  (2)营私舞弊,侵占甲方财产或重大过失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平时算帐中发现较大资金漏洞,且无法用现金补平收入漏洞。(盘存出现的资金收入漏洞由家里负责)。

  1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2、由于甲方店铺工作需要,甲方认为有必要对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项培训的,可以签订针对此次培训的服务协议,并约定服务期限。若乙方违反约定,应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3、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而本合同尚未涉及的,双方可以签署补充协议予以调整。

  1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二(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经营合同5

  甲方:

  乙方:

  经乙方申请甲方考察,甲乙双方秉承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双方就酒店所需的海鲜供应配送与合作经营,特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作为甲方经营所需海鲜(海鲜、河鲜、江鲜、冰鲜)等所有水产品的唯一驻店供应商【注:甲方有大型宴席不得自己采购水产(海鲜、河鲜、江鲜、冰鲜以下简称海鲜)】不能以次充好,缺斤短两,以死充活,并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提供。

  二、本合同期间内甲方负责乙方所供应海鲜进入甲方酒店所需的水、电,及水产养殖人员工作餐,乙方负责配送的鲜活海鲜的'相应的辅料,并且乙方在本合同期间内节约用水、用电,且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及安排。

  三、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信誉与形象,双方应秉承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努力扩大乙方供应配送的海鲜系列菜品的销售工作,乙方应及时保质保量的做好海鲜的供应,以确保甲方经营需要,严禁配送腐烂变质和不符合食用卫生标准的海鲜类。一旦类似情况发生,由乙方负全责。

  四、合作利益及结算方式:海鲜系列按销售价格(销售价格双方商定)的比例分配。即甲方占实际销售收入的40%,乙方占销售收入的60%甲方如果有促销活动,乙方予以配合,甲方每天将销售情况汇总并与乙方对账,双方签字后,每月10号一次性结清营业款,不再另作其它任何费用的分摊(即乙方不负责税收及其它任何费用)。本合同期内,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收取海鲜出品销售的权利。如甲方没有及时付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收到货款后在继续供货。

  五、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合同允许变更或解除,但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货款的效力。如双方解除协议停止供货,甲方在三天内把乙方的有所款结清,如甲方有违约要付违约金(按货款总金额每天1%计算)给乙方,(注:甲乙双方合同要变更或解除,需要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的义务。

  六、合同终止:本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合同经营的权利。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经营合同6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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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作企业)。双方经充分协商约定如下条款,以便信守:中国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合作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为:

  1.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中方),在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2.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外方)在__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企业名称和地址

  1.合作企业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

  2.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3.合作企业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4.合作企业的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合作企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合作企业的经营宗旨

  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六条合作企业的经营范围

  合作企业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作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1.合作企业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___;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

  1.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企业的成立日期。

  2.合作企业期限届满,合作各方协商同意要求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的180天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说明原合作企业合同执行情况,延长合作期限的原因,同时报送合作各方就延长的期限内各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

  3.经批准延长合作期限的,合作企业凭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延长的期限从期限届满后的第一天起计算。

  4.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企业期限届满不再延长;但是,外方增加投资的,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以向审查批准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九条注册资本

  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中方出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外方各出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

  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第十条出资

  1.除合作企业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担责任。

  2.合作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3.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4.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

  5.中方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6.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方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具体要求,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规定。

  7.合作各方没有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限期履行;限期届满仍未履行的,审查批准机关应当撤销合作企业的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吊销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8.未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一方,应当向已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9.合作各方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后,应当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作企业据以发给合作各方出资证明书。

  第十一条双方分别提供的合作条件如下:

  1.中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外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现金________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

  中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企业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交付合作企业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另行决定。

  外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企业在_________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商定。

  外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企业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_______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注: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分期出资的总期限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计,应将资本全部缴清的期限为:注册资本50万美元以下的为一年内;注册资本51-100万美元的为一年半内;注册资本为101一300万美元的为二年内;注册资本301-1000万美元的为三年内;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美元以上的,出资期限由外商投资审批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审定。其中首期应在合作企业注册登记后三个月内投入,并应投入注册资本的15%以上;如一次缴清注册资本,应在六个月内缴清。)

  第十二条合作期内合作各方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抽回注册资本或所提供的合作条件。

  合作各方用作合作条件的借款及其担保,由各方自行解决。合作各方应当以其自有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投资者的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者合作条件不得设置抵押权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三条合作企业一方如需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须经董事会作出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一个月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生效,合作企业一方向第三者抵押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须经董事会同意。

  合作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作一方向非合作方转让权利、义务的条件,不得比向合作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转让无效。

  第十四条中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1.办理为设立合作企业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依照本合同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3.协助办理外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_________内的运输;

  4.协助合作企业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5.协助合作企业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6.协助合作企业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7.协助合作企业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工人和其他人员;

  8.协助合作企业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9.办理合作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外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1.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_________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

  2.办理合作企业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4.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如外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第十六条材料

  1.合作企业按照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生产经营规模,自行制定生产经营计划。

  2.合作企业可以自行决定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购买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以下简称“物资”)。

  3.外方作为投资进口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以及合作企业用投资总额内的资金进口生产、经营所需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流转税。上述免税进口物资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转卖或者转用于国内销售的,应当依法纳税或者补税。

  4.合作企业不得以明显低于合理的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出口产品,不得以高于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进口物资。合作企业从国际市场购买的设备等,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提交中国商品检验机构检验认证。

  第十七条技术

  技术合作企业所采用的技术为_________方负责提供时,_________方为合作企业的技术责任方,技术责任方承担如下技术责任;

  1.保证为合作企业提供合同约定的技术,按要求生产出质量合格的产品;

  2.保证培训_________,技术培训费用由方负责(或订技术培训合同)。

  3.如不能提供或有意欺瞒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如有技术转让时,按_________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并报_________批准。

  第十八条产品销售

  1.合作企业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____%。(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一般情况下,外销量至少能满足合资企业外汇支出的需要。)

  2.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作企业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_______%;由合作企业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_______%由合资企业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________。

  3.合作企业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资企业直接销售。

  4.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作企业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5.合作企业销售产品的价格由合作企业依法自行确定。

  第十九条合资企业使用的商标为_________。

  第二十条合作企业进口或者出口属于进出口许可证、配额管理的商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领手续。

  第二十一条合作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和_________有关税收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

  第二十二条合作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_________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决定。

  第二十三条利益分配

  1.合作企业在完税并提取各项基金后,收益按如下方式进行分配:_________。(注:1.合作各方可以采用分配利润、分配产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采用分配产品或其他方式分配收益的,应当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2.合作各方在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境外合作方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方法及有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合作企业经营亏损,各方按照以下方式分担:_________。(注:根据情况具体约定。)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

  1.合作企业设董事会,企业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成立之日。

  2.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由__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________方委派。

  3.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4.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中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1)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贷款等);

  (2)批准年

  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4)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5)修改公司规章制度;

  (6)讨论决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7)决定聘用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职员;

  (8)负责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9)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可作出决议:

  (1)修改公司章程;

  (2)解散公司;

  (3)调整公司注册资本;

  (4)一方或数方转让其在本公司的股权;

  (5)一方或数方将其在本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

  (6)公司合并或分立;

  (7)抵押公司资产;

  (8)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在公司住所或董事会指定的其他地点举行,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_________名(全体董事人数的1/3)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七条召开董事会须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可以出具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八条董事长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二十九条经营管理机构

  合资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____人,由_________推荐_________人,_________推荐_____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_年。

  第三十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中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劳动管理

  1.合作企业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2.合作企业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合作企业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筹建处。筹建处由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筹建处设主任一名,由_________方推荐,副主任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推荐,并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五条筹建处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施工合同,组织设备、材料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总进度和用款计划,掌握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管理办法,负责施工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等的保管工作。

  第三十六条合作各方协商指派名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筹建处工作人员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合作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八条筹建处在工厂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三十九条财务会计、审计

  1.合作企业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双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2.合作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3.合作企业设审计师一人,由中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四十条外汇收支管理

  1.合作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2.合作企业应自行解决外汇收支平衡。

  3.境外合作方获得的合法利润、其他的合法收益和清算后的资金,完税后可依照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自由汇出。

  第四十一条解散与清算

  合作企业因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合作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力继续经营;

  3.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不履

  行合作企业合同、条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作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合作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5._________

  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发生,应当由合作企业的董事会做出决定,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在前款第三项所列情形下,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的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应当对履行合同的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履行合同的一方或者数方有权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解散合作企业。

  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应当对履行合同的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履行合同的一方或者数方有权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解散合作企业。合作企业的清算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或补充,必须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_________批准方能生效。

  第四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企业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条合作企业合同终止时财产的处理

  1.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合同时,合作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对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算。

  2.合作期满或者提前终止合作合同时,合作企业的财产归属和债权、债务分担按下列方式进行:_________

  第四十五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四十六条声明与保证

  1.中方:

  (1)中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中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中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中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外方:

  (1)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十七条保密

  合作企业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外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作企业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外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四十八条违约责任

  1.合作一方未按照合作合同的规定如期提供或如数提供合作条件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_________(时间)内提供或如数提供合作条件。逾期仍未提供或仍未投足合作条件的,视同违约方放弃在合作合同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合作企业。守约方应当在逾期后_________(时间)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合作企业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合作者承担违约方在合作合同中的权力和义务。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提供合作条件义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前款违约方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缴付部分出资的,由合作企业对该项出资进行清理。

  2.因未如期履行或未如数提供合作条件而构成违约的,从逾期之日起计算,每逾期_________,违约方应缴付注册资本的_________%违约金给守约方。逾期六个月仍未履行,除累计缴付注册资本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申报终止合作企业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3.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

  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九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合同双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五十条争议的解决

  1.由于本合同引起中方与外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_________天内未能解决时,中方和外方可选择第三方进行调解。

  2.若调解于_________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执应由仲裁作最终裁决。仲裁小组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中方指派一名,外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员由中、外方指派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两名仲裁员,意见分歧,则第三名仲裁员应由_________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组主席,仲裁地点在_________。

  3.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定。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五十二条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第五十三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均为本合同的附件。(注:没有附件的请删除)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_________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注:如附件不能一同报批,条款中则不应列入有关附件内容)

  第五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同双方各_________份,合作企业一份,报_________(部门)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分报_________、_________机关。

  第五十七条本合同于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双方的法定代表(授权代表)在_________(地点)签字。

  中方(盖章):_________ 外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作经营合同7

  合作经营通常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基于合同进行合作,共同从事某项产品的研究、制造或销售,或者某个项目的经营,合作者之间依合同的约定投入资金、技术或设备以及劳务,并依合同的约定分享权益和分担风险。

  合作经营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 公司和 国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xx市,共同投资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 在中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市 区 街 号。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依据 法律成立的企业,在 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合作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作经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为 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省 市 路 号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作公司的组织形式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各方以各自合作条件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合作公司经营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 合作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 。

  产品品种将发展 。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作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折万美元)。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元人民币(折 万美元),其中:甲方 美元占 % , 乙方美元占 %。

  第十一条 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条件:

  甲方:

  乙方:

  第十二条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由合作各方按出资比例分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

  第十三条 合作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条件,须经合作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

  合作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条件,合作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规定外,合作各方应履行下列责任: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协助办理合作公司建设期所需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有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事宜;

  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助合作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基础设施;

  协助合作公司招聘当地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负责(协助)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物资运至中国港口(交付合作企业);

  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作公司的技术人员各工人;

  负责技术转让的外方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合同产品;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 合作各方同意,由合作公司与乙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质量控制、培训人员等。

  第十六条 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

  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技术是合法的拥有者,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乙方保证为合作公司提供的 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同经营目的的要求。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将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作公司, 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合同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合同的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作公司, 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合同试产期内使合作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 如乙方未按合同及技术转让合同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作公司的损失。

  第十八条 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 %。提成交付期限按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 合作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为 年。

  技术转让合同期满后,合作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第八章 产品销售

  第二十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 %,内销部分占 %。

  第二十一条 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作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占 %。

  由合作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占 。

  由合作公司委托外方合作者销售,外方合作者销售占 %。

  第二十二条 合作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作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合作公司可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合作商标为 。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合作公司董事会于合作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 人组成,甲方委派 人,乙方委派 人。董事长由 方委派。副董事长由 方委派。董事任期 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或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或者简单半数决定。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务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案保存。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 方推荐,副总经理 人。

  由甲方推荐 人,乙方推荐 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 年。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原材物料、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 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的,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

  筹建处由 人组成。其中甲方 人,乙方 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 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 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 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 合作各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合作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处在工程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 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作、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和合作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各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 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 合作公司按中国的法律和有关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 合作公司外籍员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国员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四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加以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第四十五条 合作公司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讨论决定,但应不少于 %

  第四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从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七条 合作公司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合作公司财务审查,并将结果报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一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会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另一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聘请方负担。

  第四十八条 每一会计年度的头四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会计年度的年度自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十五章 外汇管理

  第四十九条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 本合作公司应分别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帐户。

  第五十一条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都必须存入中国银行或经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国外银行,一切外汇支出由合作企业外汇存款帐户中支付。外汇平衡由本合作企业自行负责。

  第五十二条 本合作企业的外籍和港澳员工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益,外汇部分在依法纳税后,有权汇出国外。乙方分得的外汇红利,依法缴纳税收后,可以汇国外。

  第十六章 利润分成

  第五十三条 自获利年度起,合作各方的利润分配如下:第 年至第 年,甲方占 %,乙方占 %,第 年至第 年;甲方占 %,乙方占 %。

  第十七章 合作期限

  第五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期限为 年。 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作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十八章 合作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五条 合作期满合作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九章 保险

  第五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中国的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决定。

  第二十章 合同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七条 对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八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作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九条 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要求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向合同审批机关申请批准终止合同。如合作各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作企业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六十条 合作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投资的各项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及提供合作条件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 , 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一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六十二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合作各方应相互提供履行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三条 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知合作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旦不可抗力消失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继续履行需履行的合同。

  第二十三章 适用法律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四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五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根据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作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六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五章 文 字

  第六十七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条 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条 合作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设计各方权力、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合作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一条 本合同于二O 年 月 日由合作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xx市签字。

  中国 公司 代表(签字)

  中国 公司 代表(签字)

合作经营合同8

  订立合同各合作人:

  姓名:性别: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姓名:性别: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姓名:性别: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姓名:性别: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合作人各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内容

  各方自愿合作经营,该合作事业所有资产按投资份额各方共同所有。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作名称:,

  经营地点为:。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合作期满可续订合作合同。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一、合作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出资额的%。

  合作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出资额的%。

  合作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出资额的%。

  合作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出资额的%。

  二、各合作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合作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二、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经各合作人协商,盈余分配按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作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等),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三、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他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加入、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加入

  1、需承认本合同,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新合作人加入需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承认并签订合作协议;

  3、除加入协议另有约定外,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事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出

  1、自愿退出。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出: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出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出;

  (3)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事业的事由。

  退出前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出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出: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事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出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出生效日。

  3、除名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事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作商行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出。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出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出人按退出时的合作事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事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加入对待,否则以退出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事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事业的合作人。

  合作人或他人可以加入、退出、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立加入、退出、转让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财务、管理、重大活动

  合作事业在经营期间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由负责保管和收银,负责记账。当月盈余于次月1至7日前结算,并制作结算单。

  合作事业的收支款项应统一在银行设立的账户中流转,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由各方确定后,列入备忘录或补充合同中。

  合作事业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录用及工资标准由合作人协商确定。

  重大的合同、决策、开支、经营等活动须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并在备忘录上签字。

  第九条合作人分工

  一、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管理财务开支;

  5、。

  二、其它合作人的权利:

  1、参予合作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作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4、监督财务开支;

  第十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监督权和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出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事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利益的活动。

  五、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合作事业的货物及流动资金。

  六、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作事业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合作负责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合作经营的继续

  一、合作如有以下事由之一,应延续合作经营:

  1、合作事业有赢余;

  2、合作事业有转机;

  3、合作人要求延续;

  4、合作事业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出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作事业名称继续经营原合作事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加入经营。

  三、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三条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作期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事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1、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或委托第三方担任。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作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四条纠纷的解决

  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一方可经退出程序退出,或可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对全体合作人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作人各执一份,送存一份。

  全体合作人(签名和按手印):

  20年月日

合作经营合同9

  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住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现就甲方产品入驻乙方场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入驻合作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产品以入驻方式进入乙方已有的场地,成为乙方合作商家。

  2、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将甲方产品经营权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嫁等方式给第三方销售。

  3、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乙方店铺自负盈亏,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入驻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年。合同有效期满如双方未发生重大违约责任,本合同自然延续。如双方任何一方有意终止合同,需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作终止后没有造成条款约定的产品损失,甲方负责将设备撤离乙方场地。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需保证提供设备及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所播出的广告不涉及黄赌毒及国家明令禁止的条款。

  2、甲方提供合作所售产品所需的设备的`正常使用、安装和维修服务。

  3、甲方有义务对乙方销售的产品进行相关售后及退换货服务,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事故或工商罚款等产品或甲方原因引起的,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保持与甲方的发展、营销战略相一致,以负责的态度积极维护公司品牌与产品形象,避免任何有损品牌与产品形象的行为产生。

  2、乙方需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场地及电源可以正常使用,不影响甲方设备的正常运行。

  3、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代理、销售与甲方产品相竞争的任何产品。

  4、乙方有义务将甲方提供的产品要保管好,造成破损和丢失照价赔偿。

  第五条、条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以下列方式结算: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均应友好履行本协议所列事项;

  2、如在协议期内单方违约的,若对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守约方有权依照本协议向法律申诉的权利。

  3、若甲、乙方双方如有一方倒闭、破产或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遗留帐务一次性结清。

  4、任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应赔偿的守约方的损失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致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七条、条保密

  1、双方对合作提供的所有公司相关的经营信息、需要保密的其他文件等,均属于商业秘密,各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2、甲、乙双方都要对合作细节严格保密,如一方因泄露合作细节对守约方造成损失,需赔偿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并支付违约赔偿金。

  第八条、条其它约定

  1、在合作过程中,若对本合同内容、条款进行的任何变更、修改、补充、终止等,均需以书面形式做出并加盖双方公章才有效。

  2、除合同外,其它双方间往来之商品报价资料,补充合同、订单、确认书、对帐单等均应被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共同构成双方具体权利义务之依据。

  3、甲、乙双方的通迅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以本合同书确定的为准,如一方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一方按本合同上的通迅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向对方发送文件、有关资料时视为已向对方送达。

  4、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本合同引起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人代表:

  签定日期:日 签定日期:

合作经营合同10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优势和管理经验,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项目基本信息

  合作经营店铺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作期限

  1、本次合作并无特定日期,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合约视为终止。

  2、在没有三方同意终止该合同时,其中一方在三年期限内不得转让给他人。

  第五条出资方式

  1、甲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齐。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所有财产为各合作人平分。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

  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退资、出资转让

  1、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及承诺。如:对店铺所有事情不管不问,消极工作;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事项造成经济损失;

  (4)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2、出资的转让

  (1)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

  (2)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八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2、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经营期间大家共同管理一切事务及相关劳动,各家人员不得无故缺勤,重大特殊情况出外,事假者必须征得另外两方同意方可离开,此情况不算于累计缺勤;

  (5)经共同协商讨论,各合作人必须有一定的人员参与日常经营及工作,如相关两方工作人员多于另一方,其两方人员必须给予支付工资,金额以大家商定为准,或不支付两方工资,而扣取另一方工资,金额以大家商定为准。

  第九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2、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作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最后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未到约定日期而转让给另一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

  丙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

合作经营合同11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为弘扬中华美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推广“xx”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第二条: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对方任何行为的权利。任何一方的职员不是对方的雇员,也不是对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对对方及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双方进行合作,甲方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 认同格兰仕文化;

  2、 能按照双方商定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门头、灯箱、喷绘等广告设施。

  3、 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开店手续和证明。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间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费50000元;

  2、 乙方不参与甲方xx店经营;

  3、 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xx店店面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及其相关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义务提供xx菜系配方及技术支持;

  5、 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微波炉一台;

  6、 合作期间内,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内增加微波炉、电磁炉、空调、电饭煲等电器设备,乙方有义务以出厂优惠价提供以上系列产品(需向xx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

  7、 乙方提供的电器产品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

  8、 乙方制作部分关于xx宣传单页、海报;

  9、 乙方在媒体上对xx店给予宣传推广;

  10、 其他事项:

  第五条:甲方应该尽到如下义务:

  1、 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间甲方承担店内、店外装修设计(参考《格兰仕xx店专业指南》);店内桌面菜单,桌面立牌可参考《格兰仕xx店专业指南》及附件;

  3、 店内须增设价格适中的'xx菜系(不少于10款菜式)供顾客选择,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广xx,开发适当特色的xx新菜系;

  4、 店内须积极推广光波炉的消毒杀菌功能,倡导绿色环保;

  5、 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在店内张贴乙方有关xx的宣传品,并根据需要更换xx宣传品;

  6、 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摆在店内使用,有条件的可摆在醒目位置,并能让消费者容易识别为galanz产品;

  7、 应在店内醒目位置设立“格兰仕光波炉消毒专区”,有醒目的宣传品,并且尽可能在顾客面前用光波炉现场消毒;

  8、 双方协议维护乙方提供的微波炉产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单独出售、转让、赠于、质押。

  9、 其他事项:

  第六条: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乙方不定期对甲方微波炉美食店的门头、灯箱等物品的使用进行跟踪抽查,甲方应给予配合,对不合格的地方应该根据乙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第七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年后,甲方若无违法本协议的情况出现,微波炉及乙方提供其他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甲方经营的“xx店”,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可无条件的收回微波炉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经营过程中,出现有损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益、商誉)的情况;

  2、 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未满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经营的;

  3、 己方未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竞争对手进行有关宣传、联合销售等行为时。

  第九条:若甲方转让xx店,必须将微波炉一起转让,并且保证微波炉继续在美食店内使用,保证门头、灯箱设施不变。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经营者的变更、营业执照的变更、经营地址的变更等。

  第十条:不可以抗力处理:

  如果甲方经营的xx店因拆迁、建筑物改造、整体规划变更等行为导致不能经营的,若经营期限未满三年,甲方应退还乙方微波炉;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在协商开始后15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 年。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公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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