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21 14:58:18 销售 我要投稿

[经典]销售公司管理制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销售公司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经典]销售公司管理制度15篇

销售公司管理制度1

  装饰装修公司销售部管理制度目的为规范销售行为,确保销售指标的达成,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销售人员。

  销售部采取周例会制,每周一上午9:00—9:30,为营销启动例会,确定本周工作目标,制定本周工作计划,对上周预定工作再确认,鼓舞士气;

  每周五下午3:00—3:30为营销总结例会,回顾本周工作情况,总结本周工作进展和收获,制定跟进计划,反省工作中的不足。

  销售部经理在设定销售指标时,需要参考以下因素。

  (1)近期人均销售量;

  (2)同类企业人均销售量;

  (3)市场需求变动情况;

  (4)公司销售政策的调整等。

  销售指标在执行过程中变更必须经销售部经理批准,否则按正常销售指标核定业绩。

  销售人员不得无故接收客户的招待,更不得在工作时间饮酒。

  销售人员应熟悉公司产品的特性,能够随时解答客户关于产品性能、规格、价格的问题。

  销售人员对待客户的抱怨应忍让,不允许与客户发生冲突。

  销售人员应定期拜访客户,收集市场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质量的反映。

  (2)客户使用情况及满意度。

  (3)竞争产品使用情况及满意度。

  (4)有关行业动态信息。

  销售人员应定期了解经销商库存,保证产品的供应。

  (1)所负责的客户花名册。

  (2)应收账款清单。

  (3)领用的公共物品。

  销售回款管理销售人员收到客户的货款应当日缴回,若因特殊原因不能缴回,应电话通知销售部经理。

  销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货款,否则追究其责任。

  销售人员应以公司核定的客户信用额度为标准,超过授信额度出货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货品变质或出现瑕疵可以退换,但不得退货或抵缴货款。

  销售人员必须在与客户约定的结款日与客户结款,不得延迟。

  销售工具的使用、领用管理新进试用期的员工,首次领用个人日常办公用品,须向销售部经理提出申请,经同意后视岗位情况核实发放,但金额不能超过元;

  试用期内,每月领取办公用品应在元以内。

  销售人员须购买非日常性办公用品时,须拟定计划书(急需物品除外)。

  经销售部经理审批后,由专人购买。

  摄相机、照相机、录音机等电器的领用,由领用人提出申请(注明用途),由销售部经理批注后办理。

  附则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

销售公司管理制度2

  一、根据当月入库、出库水泥,结合销售合同确认当月收入,进行帐务处理,登记销售合同明细台帐。

  二、根据确认的`收入,正确计提销项税金和营业税金及附加,合理结转销售成本。

  三、每月30日前提供销售水泥报表,包括销售合同号、合同价、供应数量及金额,已开票及已作销售处理等内容;

  四、每月3日前结转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及其他损益类会计科目。

  五、负责销售财务系统的会计分工和权限管理,()包括新增客户编码、新增二级会计科目等;

  六、负责整个集团财务系统数据备份,负责年末帐务结转工作;

  七、编制本年度完成合同盈亏情况表,每月对收入及销售毛利情况及时进行分析。

  八、负责财务部计算机软件、硬件维护,负责财务软件用户授权及管理工作,负责日常数据备份及系统安全。

  九、税务会计不在时,负责销售及建安发票的开具。

  十、每月及时和应收帐款管理会计核对相关帐务。

  十一、完成财务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销售公司管理制度3

  为规范公司销售团队的销售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 工作目标:

  公司销售人员的工作目标为:销售技巧娴熟,销售成果丰富,客户关系良好,同时具有升迁能力。

  二、 入职条件:

  公司销售人员(含售前支持和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原则上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对从事销售工作10年以上具有较强销售能力的人员可特殊考虑,对初入社会的学生除非具有明显的潜质慎重考虑。所有入职销售人员都必须是年满18周岁,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对公司忠诚,工作经验丰富,工作技巧娴熟,具有合作精神与敬业精神,同时具有社会责任和良知的公民。

  三、 入职方式

  1、 招聘:公司销售人员的主要来源方式,主要通过专业招聘网站及公司网站发布。招聘的人员在入职前都必须经过主管的面试,入职后都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

  2、 引荐:公司内部员工向公司介绍,引荐人员需要公司主管面试。

  3、 推荐:由公司外部人员向公司介绍,推荐人员同样必须经过主管面试。

  4、 挖角:对公司急需要而内部暂时缺乏的人员,可通过直接接触竞争对手或同行的相应人员,条件合适的直接聘用。

  6、 实习:对有潜能的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可接受到公司实习,实习生按最高不超过普通销售人员基本工资的一半给予报酬,具体金额根据其实际表现由主管确定。实习人员不享受公司福利。在公司实习过的人员在招聘时享受优先。

  四、 入职

  面试人员经过面试合格后录用为公司试用员工,办理相应的入职手续后到工作部门报到。

  五、 培训

  新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后首先开始入职培训,培训内容分为公司文化培训、专业知识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培训时间和期限由主管确定。

  六、 试用

  新员工完成培训后开始正式试用,试用期员工工作和考勤与正式员工相同,工资按试用期待遇发放

  七、 正式工作:

  新员工经试用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享受正式员工待遇。正式员工的工作内容为:

  1、客户调研:

  即对公司现有产品寻找潜在客户群体,销售人员应了解潜在客户群体的情况,包括潜在客户地理分布、需求水平、购买能力、资信能力、决策路线等,调研方法为:人物访问、电话咨询、互联网查询等。销售人员在办公室工作时应主要进行这些调研工作。

  2、目标客户选择:

  发现潜在客户群后,销售人员应通过筛选确定目标客户,对目标客户进行适当分类,并整理为书面资料,书面资料每周交给内勤人员,完成资料后,销售人员应制定拜访计划,做好拜访前的准备工作。

  3、客户拜访:

  拜访前准备工作做完后,销售人员需要对目标客户进行面对面拜访,拜访前可通过电话预约见面时间,也可直接上门拜访,拜访时尽量争取多的时间介绍公司及产品,了解客户需求,了解客户采购程序,了解采购的参与者、影响者、推动者、反对者、决策者等信息,拜访时应尽可能通过客户了解竞争对手情况如竞争对手公司名称、产品型号、参与销售的人员等信息,销售人员应尽可能说服客户相信本公司产品,争取为客户订做方案,并争取客户进行本公司的产品试用或测试。销售人员在进行客户拜访前应着装整齐,情绪高涨,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如携带名片和公司资料,携带解渴的饮用水。拜访期间说话时要注意发音、语速、语调变化,以达到抑扬顿挫的效果,谈话期间注意寒暄与主题切换,注意正题和闲谈的转换,避免气氛压抑和场面尴尬,对于需要远行出差的`客户,销售人员还应提前做好出差准备:到财务办理借支手续,通过地图或互联网查找客户位置,确定最佳交通路线,选择出行的车站,同时带好必要的换洗衣服,提前充值通讯费等。

  4、商务谈判:

  经过沟通、交流、试用等一系列努力后,销售人员应尽可能争取客户对本公司和产品产生信任,使客户产生购买欲望,并准备进行商务谈判,谈判的内容主要包括解决方案选择、产品型号选择、成交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内容,销售人员在进行这些谈判时应尽可能实现自我掌控,使谈判内容按公司既定要求进行,对重大需要修改内容应及时请示主管并获得主管同意。

  5、签定合同

  商务谈判完成后,销售人员一般应与客户签定供货合同,供货合同一般采用公司统一制式合同或者由公司起草的其他合同,若是购买方提供的合同需要交由公司主管审核,合同签定后,公司至少留底两份,一份交公司财务保管,一份交销售部内勤保管。

  6、收款发货

  合同签定后,开始履约,一般情况下应先收到客户货款再行发货,合同约定先货后款的按合同执行,销售人员应与技术人员、采购人员共同筹办,完成验收、出库、发货、物流、送货、签收、返单等程序,发货完成后,销售人员应将客户收货单据交由内勤保存。对先货后款的客户,销售人员要肩负催款责对工作考核长期达不到公司要求经延长考核或调动部门仍然达不到要求的

  员工,销售部将予以辞退。被辞退员工不享受当月当季当年任何奖金及奖励。 对违反公司制度,情节严重,影响恶劣,造成公司损失的,给予开除。被开除的员工不享受当月、当季、当年任何奖金和奖励,销售人员取消任何提成。被开除的员工,公司将通报同行,并且永不再录用。

  十六、辞职

  销售部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可辞职,辞职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主管,并在当月办理好移交手续,辞职员工若配合工作,当月可发放一半工资,但不享受当月当季当年任何奖金及奖励。销售人员的当月产生的提成减办发放。

  十七、 扣款惩罚

  对违反公司制度的销售部员工,销售部给予扣款惩罚,扣款每次不低于100元。

  十八、 降薪惩罚

  对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销售部员工,销售部给予降薪惩罚,降薪每次不低于500元。

  二十、 起诉

  对违反公司制度,情节严重,影响恶劣,造成公司重大损失并且已经触犯法律的,销售部将依照法律进行起诉,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被起诉的员工,公司立即开除,并且通报同行,永不再录用。

  二十三、 工作汇报

  1、定期汇报:定期汇报为书面形式,分为周、月、年计划与周、月、年总结,销售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定期向主管提交,提交时间由主管确定。

  2、不定期汇报:销售人员必须每天向主管汇报当天工作情况。

  3、特殊请示:对重要事情,销售人员应随时向主管汇报和请示。

  二十四、 社交

  1、 宴请:包括喝茶、咖啡、饭局、娱乐,宴请的目的是增进客户关系,销售人员在进行宴请时应尽量斟酌,厉行节约,避免铺张浪费。重要的宴请应制定宴请计划,宴请前应须征得主管同意,宴请的标准另行制定。

  2、 礼品:销售人员对达成公司销售有重要贡献的客户可赠送礼品,礼品由公司统一购买,特殊礼品可由销售人员根据情况选择购买,购买后凭票报销,购买礼品前须征得主管同意。

  3、 代办:销售人员对达成公司销售有重要影响的客户,帮助客户完成重要事情,销售人员对力所能及的事可帮助客户,帮助客户以销售人员和公司能力为限。

  二十五、 礼仪

  销售人员应保持干净、整洁、清爽的装饰,工作及社交时男士不留胡须,女士不涂指甲,不画浓装。与客户交往时注意姿态,不亢不卑。

  二十六、 部门合作

  销售部员工应与公司财务、采购等部门其他部门保持密切合作,对其他部门有需要的事应尽可能提供帮助,对本部门需要其他部门协作的事,可向主管申请。

  二十七、 考勤

  销售部工作时间为: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30,中午12:00-14:00为午餐和休息时间,销售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

  酌情调整时间。

  销售部员工须每天通过叮咚签到手机客户端打卡报到和下班。销售部将对连续3个月以上满勤人员奖励100元,对缺勤人员给予惩罚:

  1、 迟到:超过10分钟,扣除5元,超过上午8:30以后打卡报到视为迟到,扣除15元,超过10点以后打卡视为旷工半天。一周内累计迟到2次视为事假一天。一月内迟到3次视为旷工一天。

  2、 早退:在规定的下午下班时间以前打卡视为早退。早退扣除10元

  3、 旷工:未向公司主管人员请假而当天未到公司不打卡视为旷工。旷工一日,扣除三日工资,并且不享受当月任何奖金及奖励,一年累计旷工超过三次则直接开除,并扣除当月当季当年任何奖金及奖励。

  二十八、 请假

  销售部请假必须向主管直接请示并获得批准,未经主管批准的请假视为无效,无效请假视为旷工,禁止任何形式的代请假。

  2、 病假:

  公司员工因生病可向主管请病假,病假须出具医院或诊所开具的有效的治疗单,病假扣除当日一半工资。连续请病假超过一月的视为自动离职。并且不享受当月任何奖金及奖励。

  3、 旷工:

  销售部员工未向公司主管人员请假而未到公司报到视为旷工,旷工将受到公司严厉惩罚,旷工一日,扣除三日工资,并且不享受当月任何奖金及奖励,一年累计旷工超过三次则直接开除,并扣除当月当季当年任何奖金及奖励。

  三十一、 薪水

  销售部员工的薪水由基本工资、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和奖金构成,基本工资根据工种确定,基本工资随工龄逐年递加,奖金根据公司效益和员工表现确定。销售人员的薪水由基本工资和奖金(提成)构成。工资每月15日发放,奖金每月26-31日发放。

  三十二、 出差

  销售部员工因工作需要出差的,出差前须向主管请示并获得批准,出差期间享受出差补助,出差前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支手续,出差完带财务部门办理冲销手续,每次出差成后向主管提交出差总结,出差补助标准另行规定。

  三十三、 费用申请与报销:

  销售部员工因工作需要经费可向主管申请,申请时须向主管说明用途并填写借支单据,获得批准后,员工须按要求开支,严禁改变经费用途,违反将受严厉惩罚。经费使用后员工应及时向主管汇报费用使用情况,并出示相应的报销单据,经主管签字后到财务部门报销。

销售公司管理制度4

  一、销售人员准则:

  1、遵纪守法,服从公司管理,顾全大局,提倡团队合作。

  2、努力学习,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一切为用户着想,减少人为差错,努力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

  4、团结互助,尊重他人,树立集体奋斗的良好风尚。

  5、严守公司机密,自觉维护公司安全。

  6、待客热情礼貌,服务周全,维护公司形象。

  7、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8、爱护公司财物,坚持反贪污、反腐败、反盗窃、反浪费。

  二、销售人员日常工作规范:

  1、销售人员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2、销售人员自己管理、自己规划未来一个月的行动目标,明确自己的工作安排,在每月28日,销售部和客服部进行每月总结,安排下月工作计划。

  3、销售人员每天的工作内容要记录在销售人员工作日记,每周六交给公司批阅。

  4、每周六上午9点开始周工作检讨,了解销售人员的工作进展,找出工作中的问题,提高业务水平;检讨客户服务的工作,留住和分析客户流失的原因,提高客户服务水平。

  5、销售合同、客户信用管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销售人员对其准确性负有直接责任,需要严格执行。

  三、出差管理:

  1、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2、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章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合

  理降低出差费用;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予报销费用和生活补贴,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在一周内报销有关费用。

  3、具体标准如下:

  四、培训:

  1、新销售人员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

  2、为提高销售人员的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五、辞职:

  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填“辞职申请”经部门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

  六、竟业限制:

  员工辞职后满二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产品有竞争的工作,否则公司保留采取法律手段。

  七、保密:

  1、销售人员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客户资源,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不得向其它公司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2、销售人员不得透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涉及公司的',不经上级领导容许,不得对外发表。

  3、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于消息的传播。

  4、非经发放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5、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失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6、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阻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八、客户资料管理:

  1、客户资料是公司对于往来、交易的资料整理,将客户情况详细记录下来。例如:往来客户的信用度,及其营业状况与交易的态度,分析客户对于我公司的重要度等等。

  2、利用客户关系管理软件,把获得的客户资料录入电脑,通过电脑来分析和管理客户关系。

  3、客户资料按照公司授权原则,可分信息内容来让相关人员获取必要的资料。

销售公司管理制度5

  一、商品入库流程

  1、采购部下定单时应该认真审核库存数量,做到以销定进。

  2、采购经理审核订单时,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核定进货数,杜绝出现库存积压,滞销等情况。

  3、订单录入后,采购部应确定工厂送货、到货时间,并及时通知仓库。

  4、当商品从厂家运抵至仓库时,收货员必须严格认真检查商品外包装是否完好,若出现破损等情况。收货人必须拒绝收货,并及时上报采购部。

  5、确定商品外包装完好后,收货员必须依照相关单据:订货单、随货同行联,对进货商品品名、数量、规格、型号进行核实,核实正确后方可入库保管;若单据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应及时上报采购人员;若进货商品未经核对入库,造成的货、单不相符,由该收货人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6、入库商品在搬运过程中,应按照商品外包装上的标识进行搬运;在堆码时,应按照仓库堆放距离要求、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若未按规定进行操作,因此造成的商品损坏由收货人承担。

  7、入库商品明细必须由收货员和仓库管理人员核对签字认可,做到帐、货相符。商品验收无误后,仓库管理员依据验收单及时记账,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入库时间、单据号码等,做到帐、货相符。若不按照该制度执行验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仓库管理员承担。

  8、按收货流程进行单据流转时,每个环节不得超出一个工作日。

  二、商品出库流程

  1、销售部门开具出库单或调拨单,或者采购部开具退货单。单据上应该注明商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2、仓库收到以上单据后,在对出库商品进行实物明细点验时,必须认真清点核对准确、无误,方可签字认可出库,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3、出库要分清实物负责人和承运者的责任,在商品出库时双方应认真清点核对出库商品的品名、数量、规格等以及外包装完好情况,办清交接手续。若出库后发生货损等情况责任由承运者承担。

  4、商品出库后仓库管理员在当日根据正式出库凭证销账并清点货品结余数,做到账货相符。

销售公司管理制度6

  一、制定目的

  为了更好地配合公司营销战略,顺利开展营销工作,明确营销部员工的岗位职责,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帮助员工尽快提高自身营销素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合公司的一切营销人员和营销活动。

  三、制度细则

  1、管理制度

  (1)积极工作,团结同事,对工作认真负责。

  (2)营销部的员工要积极主动参与公司各部门的活动,工作会议,并严格遵守例会时间。

  (3)服从领导安排,做到四尽: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4)在销售过程中,如未得到上级允许,不得擅自改变已规定的价格。

  (5)不得泄露公司的业务计划,保守公司的各项业务秘密,如有违反,根据情节严重予以处罚。

  (6)以公司利益为重,积极为公司开发新客户和扩展新的业务项目。

  (7)积极沟通,及时协调公司与客户关系。

  (8)协助负责领导制定营销战略计划,年度经营计划,业务发展计划,制定市场营销管理制度,明确营销部目标,建立销售网络。

  (9)对业绩突出和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一定的奖励。

  (10)对于违反公司制度规定和不适应公司发展的员工,会按照相关流程给予相关的处理。

  2、岗位职责

  销售总监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销售工作,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指标,负责企业产品市场开发,客户挖掘和产品销售等相关的组织工作。

  (2)定期组织市场调研,收集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动向,特点和发展趋势。制定市场销售策略,确定重要的目标市场,市场结构和销售策略,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3)根据企业近期和远期目标,财务预算要求,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出销售计划编制原则依据组织销售部人员分析市场环境,提出产品价格政策实施方案,向销售人员下达销售任务,并组织贯彻实施。

  (4)每周在总经理主持下,分析销售动态,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方案,督促销售计划的顺利完成。

  (5)协调销售部和其他部门的关系,并同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协作关系。

  (6)提交产品重要销售活动,广泛宣传企业产品和服务,对销售效果提出分析,向总经理报告。

  (7)掌握客户意向和需求,提出销售的合同的建议,并提出签约原则和销售价格。

  (8)定期检查销售计划的实施结果,定期提出销售计划调整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9)掌握产品价格政策实施情况,控制公司不同客户及不同项目的价格水平,提出改进措施。

  (10)定期专访重要客户,征求客户意见。掌握其他竞争对手的销售情况和水平,分析竞争态势。调整产品销售策略,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和公司长期发展策略。

  销售经理岗位职责:

  (1)在销售总监直接的`领导下,完成本项目团队的销售任务,做好本销售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销售项目的具体落实,制度执行、销控管理,重要客户的洽谈,客户资源管理与维护,相关报表整理上报,客户档案管理,日常业务培训,销售回款等。

  (3)协助销售总监制定销售任务,同时负责对本团队销售项目任务的组织实施及有效推行。

  (4)负责发现销售过程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并及时上报。

  (5)负责本销售团队的固定资产,销售资料管理,安全卫生等工作。(6)完成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销售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销售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努力提高自身营销业务水平,产品知识水平。

  (2)掌握市场动态和趋势信息,根据市场情况,提出具体的营销计划方案以及营销计划。

  (3)扩大销售网络,熟悉目标市场,熟悉产品,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积极完成销售指标。

  (4)做好市场调查与分析工作,积极开发新客户,为客户提供主动,满意,周到的服务。

  (5)负责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督促合同正常履行,并催讨所欠应收销售款项。

  (6)对客户在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须根据有关规定,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妥善解决。

  (7)收集营销信息和客户意见,对公司营销策略,产品改进,新产品开发及售后服务等提出参考意见。

  (8)填写相关销售信息表格,提交分析和总结报告,做好销售费用支出控制。

  (9)完成销售主管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3、销售部例会制度:每周一次,由销售总监主持销售部会议,销售经理主持本团队会议。

  4、分析,协调,帮助解决销售工作中的问题。

  5、指示下周销售工作重点和任务指标。

  6、档案管理

  销售部档案:

  (1)产品宣传册。

  (2)合同协议,销售协议等。

  行政管理档案:

  (1)本部呈报,请示,报告等。

  (2)本部发文,通知等。

  客户档案:

  (1)电话记录,来访登记。

  (2)客户信息登记。

  (3)客户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信息反馈。

销售公司管理制度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本协议约定项目位于_________

  号(以下简称本物业),项目性质为住宅及商业,建筑用地面积约为_________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_万平方米(其中公寓及商业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最终规划设计为准)。本项目由====投资开发,为进一步发挥各自的优势,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署本“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独家全权销售代理单位,委托期限一年。代理期从本项目满足销售条件(见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并且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及开盘广告刊登之日起计,开盘广告刊登之日不得迟于取得预售许可证5日之内,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经甲方书面认可)。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及权利

  01、负责保证本项目销售的合法性,申办有关租售之法律程序,同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销售之法律批文副本资料,包括:

  A.市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B.发展商营业执照;

  C.小区总平面图、各楼层平面图、房屋立面图、鸟瞰图、室内厨卫设施表、装修装配标准(含家具配置图及效果图)。

  D.市楼盘销售窗口表;

  E.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房屋订购书;

  F.与银行签订的按揭协议。

  G.上述证照、资料须经乙方确认无误并加注“销售专用”字样后盖章。

  02、全权委托乙方安排本项目销售的广告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本项目销售过程中的有关成本费用,其中包括:

  (1)各种广告、宣传及有关销售资料之设计、编辑、制作、派发及发布费用;

  (2)与本项目销售直接相关的市场调研、客户座谈等费用;

  (3)售楼处、展销会场地及有关设备的设计、建设、装修、租用、布置等一切费用;

  (4)提供电话、空调、复印、传真、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5)有关销售促销活动费用。

  上述费用乙方均需事先提出预算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生。

  02、根据乙方的建议负责确定本项目销售进度、销售报价、付款方式、按揭办理、物业管理内容及收费标准等。

  03、甲方选派工作人员负责与认购者签定《商品房销售合同》,并负责接受客户各

  类房款、契约盖章、客户催款、银行按揭、产权办理等工作。所有房款及定金须由甲方专门负责收取,甲方人员必须配合乙方销售工作,且必须与乙方在售楼处的员工上下班时间一致。

  05、提供租售所需契约空白文本等,配合乙方租售,并在乙方工作人员陪同客户看房时提供帮助。

  06、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的溢价分成、佣金。

  第三条:乙方责任

  01、在本项目的销售代理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及市的有关法规,不损害甲方品牌形象。

  02、负责对本项目的销售工作进行总体策划,包括销售价格定位、付款方式设计、销售对象、时间、付款方式及各种租售渠道等。

  03、负责在现场组建售楼班子,负责本案的现场销控,本部设立项目专案组负责市场信息分析、销售跟踪、巡视及督导。

  04、负责计划、监督制作与销售有关的'售楼书、推广宣传单、展览板、认购书、认购须知及其它一切有关销售之资料,以及有关的报刊、电视及电台等媒体广告的设计及制作工作。

  05、各种销售宣传推广的计划及费用均需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06、承担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及交通等费用。

  07、代表甲方以甲方名义签本项目之销售认购书,协助甲方统一收取认购者临时定金。

  08、安排有关之售后跟进,如协助甲方客户催款、提交详细之租售报告、客户统计分析、媒介分析、策划及销售方面之检讨分析报告。

  第四条:销售价格及佣金事宜

  01、项目销售价格

  双方约定本项目销售均价为_________元/平米,以此基准价格为基础,经甲、乙双方确认,根据幢差、楼层、朝向等做成一房一价表,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销售底价必须达到此价格表标准。

  02、销售完成时间

  双方约定本项目的销售完成时间为____个月,乙方须在此时间段内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销售。

  03、固定代理佣金

  甲方同意在委托期内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本项目在达到上一条规定的销售价格实现销售时,甲方按实际销售回款额的百分之一点五(1.5%)给予乙方作为销售代理佣金。

  04、溢价提成

  以一房一价价表为基础,实际成交价超出价格表以上的部分视做溢价,溢价部分甲、乙双方各得50%(百分之伍拾)。

  05、结算方式

  租售佣金结算方式为月结,结付标准以客户正式签定购房合同并已支付首期款,其中首付款的金额不得低于该房总房款的20%,每月最后一天为结算日,每月成交单位有关之代理佣金、溢价提成款甲方须于次月10日前付清予乙方,收到款项后乙方应开具有效发票。

  06、若甲方于委托期内自行销售给买家,则该甲方自行租售之单位计算在乙方之租售业绩之内,该部分之租售额按上述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佣金计算方法支付佣金予乙方。

  06、如遇认购者签署认购书后违约,认购者所付定金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01、委托期的延续或终止须于委托期限完结前30天内由甲、乙双方代表书面决定。

  02、如由甲方工程进度、销售手续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时完成各项销售工作,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已实际达成的销售无条件结付全部乙方应得的佣金(含广告费)、溢价提成,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客户退房,该套房屋仍视为乙方的代理业绩。

  03、在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期内,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指的销售代理工作且甲、乙双方之间结清一切代理费用后,本合同终止。

  04、若于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全程策划代理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计人民币拾万元整,并由违约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05、若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并导致诉讼,则由本项目所在地法院解决有关司法管辖之问题。

  第六条、其它

  01、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案名及开发商名称(甲方)以最终正式文件为准

  02、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数据,以项目-最终的测估为准并相应调整。

  0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04、所有由乙方事先提出并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各项费用预算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05、合同内容如有修改,经双方同意后,可另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06、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即刻生效。

  附件一:本项目可售房源表

  附件二:本项目销售计划

  附件三:项目房产销售价格表

  附件四:本项目宣传推广费用预算表(分阶段提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销售公司管理制度8

  1.控制目标

  规范销售佣金的使用对象、使用条件、计算标准以及审批权限等

  2.使用对象

  本制度规定,使用销售佣金的对象,仅指非本公司在职人员。

  3.使用条件

  当非本公司在职人员在实行产品销售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提取销售佣金。

  3.1销售客户必须满足公司相关销售内控制度的要求。

  3.2销售产品已签定销售协议、合同。

  3.3产品销售单价必须大于公司制订的销售底价或者平均销售单价。

  3.4已实现产品销售出库、并确认销售收入。

  3.5 已收回销售货款,或满足销售有关内控制度的要求,确保销售货款回收无风险。

  4.计算标准

  4.1计算不含税销售单价减去不含税销售底价或平均销售单价的增值额。

  4.2佣金提取必须小于增值额。

  4.3计算佣金时,必须按照销售客户分类,分别计算佣金数额。不得同一销售佣金对象的不同销售客户佣金数额进行合并计算。

  4.4计算时间跨度,原则上全年汇算,每一销售客户计算的佣金于每年年末计算一次,付款一次。

  5.审批权限

  按照“一事一请”的要求,不同销售客户计算的佣金需单独审批。一般由负责跟单的销售业务人员填写销售佣金付款申请单(见附件),经销售部部长审核、相关领导审批后,财务部付款。

  5.1按照销售客户全年汇算,计算的佣金数额,当不超过5万元的,由分管销售领导审批。

  5.2当佣金数额大于5万且不超过10万的',由分管销售领导复核,财务总监审批。

  5.3当佣金数额大于10万且不超过20万的,由分管销售领导、财务总监复核,总裁审批。

  5.4当佣金数额超过20万的,由分管销售领导审核、财务总监复核,总裁办公会审批。

  6.其他

  6.1支取销售佣金的时,需由销售佣金的对象提供合法、有效票据进行财务结算。

  6.2财务部付款时,核对发票的合法性、有效性。一般情况下,以现金报销方式付款,由财务部按照报销流程进行审批,若非本人提款,则由财务部相关人员电汇予销售佣金的对象。

销售公司管理制度9

  石油销售公司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分配的价值导向,建立统一规范的薪酬体系,有效激励员工绩效贡献,提升员工个人素质和能力,支持公司的运营和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以岗定级,以级定薪:固定薪酬定位基于职等,职级基于职等,以基于岗位价值的职等架构为基础进行薪酬设计。

  (二)控制总额,拉开差距:根据集团公司薪酬总额要求,确定公司薪酬总额、不同岗位类型决定不同的薪酬水平。

  (三)鼓励绩效,提升效率:通过绩效考核结果拉开差距、绩效工资发放和调薪基于绩效评价结果、向优秀绩效、关键岗位进行薪酬倾斜。

  (四)平稳过渡,持续发展:设置合理的过渡方案、调薪后总成本可控,保持未来薪酬调整的空间。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 薪酬组织管理

  第四条公司薪酬领导小组是薪酬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其职责是批准公司薪酬福利政策、分配方案和薪酬标准,指导和监督公司日常薪酬管理工作。

  第五条综合办公室是薪酬管理实施部门,其职责是拟定薪酬福利方案,具体组织公司日常薪酬管理工作。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六条薪酬序列

  公司的`薪酬体系分为管理类、技术管理类和后勤服务类三个序列,管理类薪酬标准设十二个层级(见后附件1、附件2),技术管理类薪酬标准设十一个层级(见后附件3),后勤服务类薪酬标准设五个层级(见后附件4),每个层级设十二个档级。

  公司管理类岗位薪酬标准采用第一至第十二层级,技术管理类岗位薪酬标准采用第二至第四层级,后勤服务类岗位薪酬标准采用第二至第五层级。

  管理类岗位、技术管理类岗位、后勤服务类岗位薪酬层级适用标准详见附件5、6、7。

  第七条薪酬结构

  公司统一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员工的薪酬由固定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三部分构成。

  第八条固定工资

  固定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一)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类别和所对应的层级及档级确定工资标准。

  (二)工龄工资:按员工工龄计算,即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标准×工龄。工龄工资标准:

  1、10年之内(不含10年):20元/年;

  2、10-20年:25元/年;

  3、21年及以上:30元/年。

  第九条津补贴

  津补贴包括管理津贴、专业技能津贴、防暑降温费和取暖费等。

  (一)管理津贴:适用于管理类岗位,根据员工的工作区域确定。

  (二)专业技能津贴:适用于技术管理类岗位,津贴标准:

  1、高级:100元/月;

  2、中级:50元/月;

  3、初级:20元/月。

  专业技能津贴享有标准根据产品经销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三)福利费按国家规定从工资总额中计提,其发放和列支范围执行公司福利费管理办法。

  第十条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包括月绩效和年终绩效,绩效工资的标准和比例根据员工的岗位类别和层级来确定。具体如下:

  (一)年终绩效

  各岗位层级年终绩效比例统一为年工资总额的10%。

  (二)月绩效工资

  1、部门经理、副经理

  部门经理、副经理月绩效工资与岗位工资比例为5:5。

  2、一般员工

  一般员工月绩效工资与岗位工资比例为4:6。一般员工不包括销售岗位员工和派遣员工。

  3、销售岗位员工

  销售岗位员工月绩效(量效)工资与岗位工资比例为5:5。

  4、派遣员工

  派遣员工月绩效工资与岗位工资比例为3:7。

  绩效工资具体执行办法详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并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为最终依据。

  (四)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工资

  公司实施岗位序列与专业技术序列的双通道绩效工资制,聘任专业技术职称的员工,适用于以下标准:

  职称专业技能绩效工资基数

  正高级部门正职绩效工资的55%

  高级部门副职绩效工资的55%

  中级主管基准档

  初级助理主管基准档

  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工资=专业技能绩效工资基数×岗位层级绩效工资占比

  岗位序列绩效工资与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工资采用就高原则。

  第十一条总经理特别奖

  公司设总经理特别奖,主要用于对特殊项目作出重大贡献的员工进行奖励及公司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的不超过30%比例的员工进行调薪(详见附件8)。计提比例、具体奖项设立与发放金额由产品经销公司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效益、绩效表现、特殊事件、管理需求等要素商议决定。

  第十二条其它奖项

  各种单项奖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新员工定薪

  第十三条新入职员定薪方法如下:

  (一)管理类岗位:公司新入职员工根据岗位任职资格与个人匹配度确定薪酬层级和档级。

  (二)技术类岗位:公司新入职员工根据岗位任职资格与个人匹配度确定薪酬层级和档级。

  (三)后勤服务类岗位:公司新入职员工根据岗位任职资格与个人匹配度确定薪酬层级和档级。

  (四)具有博士学历的新入职员工从高级主办基准档定薪。

  第十四条司机岗位定薪,根据产品经销公司司机定岗标准,公司司机岗位定薪在操作工七档。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内部调入人员,参照新员工定薪办法执行或公司相关决议实施。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外部调入人员,统一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岗位工资按80%支付,绩效工资考核兑现,津补贴享有相应待遇。

  第五章 套改办法

  第十七条工资套改根据现有员工上年度工资收入就近就高套入相应层级的工资标准,津补贴和工龄工资按新标准套改。

  第十八条员工岗位或薪酬层级发生变动,根据以下情况进行调整:

  (一)岗位类别调整,根据原工资水平就近就高套入新岗位所属类别的对应层级;

  (二)薪酬降级,直接套入低层级的同档级;

  (三)薪酬晋级,直接套入基准档,如原工资水平高于基准档则就近就高套入高层级的相应档位;

  (四)在同一层级中进行岗位调整,工资水平保持不变。

  第十九条工资套改后,原岗技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并根据集团公司调整而调整,计入档案,不作为实际薪资调整依据。

  第二十条公司考核调薪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且绩效考核成绩优秀者可晋升一档工资,晋升人员比例不得超过员工总数的30%;已在最高档级者将不予调薪。

  第二十一条工资普调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薪酬支付

  第二十二条员工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实行月薪制,应在月内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按时支付,若遇付薪日为休假日时,则提前至最近工作日支付。

  第二十三条员工工资收入为税前收入,公司将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企业年金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二十四条员工入职、离职当月的工资,根据公司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员工年绩效工资支付时间为次年,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支付,新入职员工按实际出勤月数折算。

  第二十六条各类节假日、请休假及加班工资支付根据集团公司或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外派人员薪酬支付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销售公司管理制度10

  一、 根据公司加强部门内部管理的要求,制定销售部管理制度。

  二、 本制度制定的原则是:公正、公平、对己对人、对上对下。

  三、 本制度的内容包括:管理架构、岗位职责、各类管理细则、考核制度等。

  四、 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流程,使每个人的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五、 本制度为试行草案,尚有不尽完善与不尽合理之处,在正式的制度出台之前,销售团队成员必须服从和遵守。

  六、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管理体系

  □ 指挥系统

  1. 销售部实行经理负责制。

  2. 指挥的原则

  (1) 服从的原则

  下级须服从上级的指挥,没有服从,就没有管理。

  (2) 一个上级的原则

  每个岗位 、每个人只有一个上级,只服从一个上级的.指挥,只向一个上级报告。

  (3) 逐级的原则

  上级对下级可以越级检查,不能越级指挥(特殊情况除外)。

  下级对上级可以越级申诉,不能越级报告。

  3. 指挥的形式

  (1)口头指挥

  (2)书面指挥

  (3)通过会议指挥

  不管采取何种形式,指挥的内容必须完整:某人去做、做什么事、完成时间、地点、行动方案、怎样控制和评估。

  □ 联络(沟通)系统

  1. 加强联络,加强人员之间的沟通,确保信息的畅通。

  2. 要保证良好的联络,首先要求每个人要各尽其职、各负 其责。

  3. 要树立相互服务、相互制约的意识。

  4. 正式的联络主要通过工作流程来实现。

  5. 非正式的联络通过举办一些生活等来实现。

  6. 创造一种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的氛围。

销售公司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从事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汽车,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3730.1)定义的汽车,且在境内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车。

  第四条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加快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

  第五条在境内销售汽车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完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保证相应的配件供应,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严格遵守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召回等规定,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为经销商提供汽车资源的境内生产企业或接受境内生产企业转让销售环节权益并进行分销的经营者以及从境外进口汽车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获得汽车资源并进行销售的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售后服务商,是指汽车销售后提供汽车维护、修理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

  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政策规章,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汽车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制定行业规范,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等服务,开展行业监测和预警分析,加强行业自律。

  第二章销售行为规范

  第九条供应商、经销商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得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产品。

  第十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所出售的汽车产品质量保证、保修服务及消费者需知悉的其他售后服务政策,出售家用汽车产品的经销商还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信息。

  第十二条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提醒和说明,并书面告知向消费者承担相关责任的'主体。

  未经供应商授权或者授权终止的,经销商不得以供应商授权销售汽车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售后服务商应当向消费者明示售后服务的技术、质量和服务规范。

  第十四条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第十五条经销商向消费者销售汽车时,应当核实登记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明,签订销售合同,并如实开具销售发票。

  第十六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以下随车凭证和文件,并保证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配置相一致:

  (一)国产汽车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二)使用国产底盘改装汽车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

  (三)进口汽车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机动车检验证明等材料;

  (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者进口汽车产品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

  (五)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六)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

  (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

  第十七条经销商、售后服务商销售或者提供配件应当如实标明原厂配件、质量相当配件、再制造件、回用件等,明示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生产日期、适配车型等信息,向消费者销售或者提供原厂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时,应当予以提醒和说明。

  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配件,应当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销售或者在售后服务经营活动中使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办理免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原厂配件,是指汽车生产商提供或认可的,使用汽车生产商品牌或其认可品牌,按照车辆组装零部件规格和产品标准制造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质量相当配件,是指未经汽车生产商认可的,由配件生产商生产的,且性能和质量达到原厂配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再制造件,是指旧汽车零部件经过再制造技术、工艺生产后,性能和质量达到原型新品要求的零部件。

  本办法所称回用件,是指从报废汽车上拆解或维修车辆上替换的能够继续使用的零部件。

  第十八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制度,明确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具体部门和人员,并向消费者明示投诉渠道。投诉的受理、转交以及处理情况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的消费者。

  第三章销售市场秩序

  第十九条供应商采取向经销商授权方式销售汽车的,授权期限(不含店铺建设期)一般每次不低于3年,首次授权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授权合同。

  第二十条供应商应当向经销商提供相应的营销、宣传、售后服务、技术服务等业务培训及技术支持。

  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本企业网站或经营场所公示与其合作的售后服务商名单。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不得限制配件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的销售对象,不得限制经销商、售后服务商转售配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供应商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停产或者停止销售的车型,并保证其后至少10年的配件供应以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第二十二条未违反合同约定被供应商解除授权的,经销商有权要求供应商按不低于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收购其销售、检测和维修等设施设备,并回购相关库存车辆和配件。

  第二十三条供应商发生变更时,应当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确保经销商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销商不再经营供应商产品的,应当将客户、车辆资料和维修历史记录在授权合同终止后30日内移交给供应商,不得实施有损于供应商品牌形象的行为;家用汽车产品经销商不再经营供应商产品时,应当及时通知消费者,在供应商的配合下变更承担“三包”责任的经销商。供应商、承担“三包”责任的经销商应当保证为消费者继续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可以要求经销商为本企业品牌汽车设立单独展区,满足经营需要和维护品牌形象的基本功能,但不得对经销商实施下列行为:

  (一)要求同时具备销售、售后服务等功能;

  (二)规定整车、配件库存品种或数量,或者规定汽车销售数量,但双方在签署授权合同或合同延期时就上述内容书面达成一致的除外;

  (三)限制经营其他供应商商品;

  (四)限制为其他供应商的汽车提供配件及其他售后服务;

  (五)要求承担以汽车供应商名义实施的广告、车展等宣传推广费用,或者限定广告宣传方式和媒体;

  (六)限定不合理的经营场地面积、建筑物结构以及有偿设计单位、建筑单位、建筑材料、通用设备以及办公设施的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搭售未订购的汽车、配件及其他商品;

  (八)干涉经销商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以及其他属于经销商自主经营范围内的活动;

  (九)限制本企业汽车产品经销商之间相互转售。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制定或实施营销奖励等商务政策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供应商应当向经销商明确商务政策的主要内容,对于临时性商务政策,应当提前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告知;对于被解除授权的经销商,应当维护经销商在授权期间应有的权益,不得拒绝或延迟支付销售返利。

  第二十六条除双方合同另有约定外,供应商在经销商获得授权销售区域内不得向消费者直接销售汽车。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90日内通过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基本信息。供应商、经销商备案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内完成信息更新。

  本办法实施以前已设立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90日内按前款规定备案基本信息。

  供应商、经销商应当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汽车销售数量、种类等信息。

  第二十八条经销商应当建立销售汽车、用户等信息档案,准确、及时地反映本区域销售动态、用户要求和其他相关信息。汽车销售、用户等信息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采取“双随机”办法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供应商、经销商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二)询问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说明情况;

  (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检查相关数据信息系统及复制相关信息数据;

  (四)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企业信用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供应商、经销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录入信用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供应商、经销商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走私、盗抢、非法拼装等嫌疑车辆调查,提供车辆相关信息。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供应商通过平行进口方式进口汽车按照平行进口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销售公司管理制度12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

  对本公司销售人员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规程办理外,悉依本规定条款进行管理。

  第二条

  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销售工作,公事结束后回到公司,处理当日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回到者除外。

  第三条

  销售人员凡因工作关系误餐时,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发给误餐费x元。

  第四条

  部门主管按月视实际业务量核定销售人员的业务费用,其金额不得超出下列界限:经理xx元,副经理xx元,一般人员xx元。

  第五条

  销售人员业务所必需的费用,以实报实销为原则,但事先须提交费用预算,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销售人员对特殊客户实行优惠销售时,须填写“优惠销售申请表”,并呈报主管批准。

  第二章销售人员职责

  第七条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注意仪态仪表,态度谦恭,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二)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商业秘密;

  (三)不得理解客户礼品和招待;

  (四)执行公务过程中,不能饮酒;

  (五)不能诱劝客户透支或以不正当渠道支付货款;

  (六)工作时光不得办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条

  除一般销售工作外,销售人员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向客户讲明产品使用用途、设计使用注意事项;

  (二)向客户说明产品性能、规格的特征;

  (三)处理有关产品质量问题;

  (四)会同经销商搜集下列信息,经整理后呈报上级主管:

  1、客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

  2、客户对价格的反映;

  3、用户用量及市场需求量;

  4、对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销量;

  5、同行竞争对手的动态信用;

  6、新产品调查。

  (五)定期调查经销商的库存、货款回收及其他经营状况;

  (六)督促客户订货的进展;

  (七)提出改善质量、营销方法和价格等方面的推荐;

  (八)退货处理;

  (九)整理经销商和客户的销售资料。

  第三章工作计划

  第九条

  公司营销或企划部门应备有“客户管理卡”和“新老客户状况调查表”,供销售人员做客户管理之用。

  第十条

  销售人员应将必须时期内(每周或每月)的工作安排以“工作计划表”的形式提交主管核准,同时还需提交“一周销售计划表”“销售计划表”和“月销售计划表”,呈报上级主管。

  第十一条

  销售人员应将固定客户的状况填入“客户管理卡”和“客户名册”,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客户。

  第十二条

  对于有期望有客户,应填写“期望客户访问卡”,以作为开拓新客户的依据。

  第十三条

  销售人员对所拥有的`客户,应按每月销售状况自行划分为若干等级,或依营业部统一标准设定客户的销售等级。

  第十四条

  销售人员应填具“客户目录表”、“客户等级分类表”、“客户路序分类表”和“客户路序状况明细卡”,以保障推销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

  各营业部门应填报“年度客户统计分析表”,以供销售人员参考。

  第四章客户访问

  第十六条

  销售人员原则上每周至少访问客户一次,其访问次数的多少,根据客户等级确定。

  第十七条

  销售人员每日出发时,须携带当日预定访问的客户卡,以免遗漏差错。

  第十八条

  销售人员每日出发时,须携带样品、产品说明书、名片、产品名录等。

  第十九条

  销售人员在巡回访问经销商时,应检查其库存状况,若库存不足,应查明原因,及时予以补救处理。

  第二十条

  销售人员对指定经销商,应予以援助指导,帮忙其解决困难。

  第二十一条

  销售人员有职责协助解决各经销商之间的摩擦和纠纷,以促使经销商精诚合作。如销售人员无法解决,应请公司主管出面解决。

  第二十二条

  若遇客户退货,销售人员须将有关票收回,否则须填具“销售退货证明单”。

  第五章收款

  第二十三条

  财会部门应将销售人员每日所售货物记入分户账目,并填制“应收账款日记表”送各分部,填报“应收账款催收单”,送各分部主管及相关负责人,以加强货款回收管理。

  第二十四条

  财会部门向销售人员交付催款单时,应附收款单据,为避免混淆,还应填制“各类连号传票收发记录备忘表”,转送营业部门主要催款人。

  第二十五条

  各分部接到应收账款单据后,即按账户分发给经办销售人员,但须填制“传票签收簿”。

  第二十六条

  外勤营销售员收到“应收款催收单”及有关单据后,应装入专用“收款袋”中,以免丢失。

  第二十七条

  销售人员须将每日收款状况,填入“收款日报表”和“日差日报表”,并呈报财会部门。

  第二十八条

  销售人员应定期(周和旬)填报“未收款项报告表”,交财会部门核对。

  第六章业务报告

  第二十九条

  销售人员须将每日业务填入“工作日报表”,逐日呈报单位主管。日报资料须简明扼要。

  第三十条

  对于新开拓客户,应填制“新开拓客户报表”,以呈报主管部门设立客户管理卡。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

  销售人员外出执行公务时,所需交通工具由公司代办申请,但须填具有关申请和使用保证书。

  第三十二条

  销售人员用车耗油费用凭发票报销,同时应填报“行车记录表”。

销售公司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各级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规范现场作业,实现标准化场所、标准化岗位、标准化作业的要求,达到公司各作业环节安全受控,确保生产经营平稳运行,特制定中油江苏销售分公司安全环保监察办法,本办法规定了对现场监督管理的方法和违章违纪人员实行处罚的管理标准。

  第二章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油江苏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各部室、分公司、库站及到公司从事生产、运输、施工作业、其它服务单位的人员。

  第三章安全环保现场监察内容及要求

  第一节安全环保现场监察方法

  第三条安全环保现场监察实行持证上岗,由储运安全处、人事处等部门联合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发放安全环保现场监察证。

  第四条安全环保现场监察的方法,采用查资质、查程序、查记录、查现场作业中的“三违”行为、查设备运行中的不安全状态。

  第二节安全环保现场监察处罚办法

  第五条根据集团公司“反违章六项禁令”和“hse九项原则”对作业人员和管理者的规定动作,严格追究违章人员的`属地管理和直线责任。

  1.严禁特种作业人员不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操作,根据职责划分对违反规定的人员罚5分,分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罚2分。

  2.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持无效操作证上岗操作,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3分,对作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严禁不按规定着工作服,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4.严禁给未熄火机动车辆加油,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5.严禁直接向塑料容器或木制容器内直接加注汽油,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6.严禁喷溅式装卸油品,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7.严禁在非装卸油区灌装油品,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8.严禁雷暴天气从事装卸油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9.严禁未达到稳油时间、有效释放静电进行装卸油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0.严禁用汽车油罐车自带泵抽排储油罐底油,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11.严禁汽车油罐车打开罐盖进行卸油作业,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2.严禁油罐膨胀阀不按规定启闭,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对违反人员单位负责人罚1分。

  13.严禁未释放人体静电进入泵房、发油台、栈桥、油罐等爆炸危险区域,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4.严禁在加油、装卸油现场和油罐区使用非防爆通讯工具,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15.严禁使用非防静电绳进行计量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6.严禁不戴防护手套取用有毒试剂,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

  17.严禁在爆炸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电器和非防爆工具,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8.严禁计量员把油品直接倒入油罐,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19.严禁不按规定悬挂警示牌、设置警戒线、隔断设施和监护措施从事电气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对监护人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20.严禁带电检修,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对监护人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1分。

  21.严禁车辆带病运行,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库站负责人罚4分。

  22.严禁无证开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违反规定人员罚3分。

  23.严禁驾驶员不系安全带驾车,对违反规定人员罚2分。

  24.严禁不签订施工安全合同安排施工作业,对违反规定主管部门负责人罚3分。

  25.严禁未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施工作业,对未按规定进行双交底及未按规定要求参与识别的部门管理人员罚3分。

  26.严禁违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对违反操作规定人员罚3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7、严禁违反岗位操作程序操作,对违规人员罚3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27.严禁动火、高处、有限空间、动土和临时用电等作业无许可作业票,对作业票管理人员罚4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2分。

  28.严禁涂改、代签、补签作业票,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2分。

  29.严禁作业票超期使用或超出审批作业范围作业,对作业票主管部门负责人罚4分。

  30.严禁作业中操作人员离开作业现场,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对监护人罚2分。

  31.严禁饮酒进入岗位生产作业,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库站负责人罚2分。

  32.严禁危险化学品车辆未取得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准运证运输,对油库未按规定复核证件人员罚2分,对调运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3.严禁危险化学品驾驶员未持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资格证和内部准驾证从事危险化学品车辆驾驶,对油库未按规定复核证件人员罚2分,对调运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4.严禁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中驾驶员离开作业现场,对现场监护人员罚2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1分。

  35.严禁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导静电拖带未与地面可靠连接,对作业人员罚1分。

  36.严禁要求部门或员工违反操作规程操作,对作业人员罚2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6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7.严禁要求无证员工上岗作业或替岗作业,对作业人员罚2分,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罚6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8.严禁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操作,对作业人员罚2分,对违反规定人员罚6分,造成事故的按反违章六项禁令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9.严禁强令他人违章驾驶车辆,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0.无安全合同而私自用工的,对违反规定人员罚4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1.因违章驾驶在一年内被交通管理部门记分达12分的,其后一年内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42.站(库)已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在巡检记录中未体现或体现未做防范措施,对巡检人员罚2分,对站(库)负责人罚1分。

  43.新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而安排上岗的,罚库(站)负责人4分。

  第六条对第三方违章的处罚

  1.违反用火管理制度,没有办理火票或火票存在严重欠缺而动火的,对动火人罚款200到1000元/次张,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到5000元/次。

  2.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而擅自施工动火的,对动火人罚款200元/次,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到5000元/次。

  3.没有办理进有限空间作业票或作业票存在严重缺陷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对进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罚款200到500元/次张,对施工单位罚款5000元/次。

  4.进行高处作业没有办理高处作业票或作业票存在严重欠缺的,对高处作业人员罚款200到500元/次张,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到5000元/次;高处作业者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或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抛扔物件等违反规定行为,罚款200到500元/次。

  5.施工作业过程中,未办理用电票或用电票存在严重欠缺的,罚款200到500元/次张;乱拉、乱接电或线路绝缘不好等违反规定行为,以及其他违反规定行为,罚款500元/处。

  6.施工动土作业不按规定办理破土作业票或作业票存在严重缺欠,以及其他违反规定行为;对动土作业单位罚款500到20xx元/次张。

  7.施工作业现场乱堆乱放,废旧料没有及时清理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到1000元。

  8.未经分公司安全及消防部门批准,挖占油库消防道路或堵塞道路的,罚款1000到5000元/次。

  9.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库站内违章搭建临时工棚的,罚款500到1000元/次。

  10.无安全合同而私自施工的单位,罚相关单位20xx到10000元。

  11.特种作业人员没有持本工种特种操作证作业,罚款500元/人。

  12.特种作业设备存在严重欠缺,未作相关安全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罚款500到5000元/台件。

  13.由于第三方人员违章而造成事故发生的,其单位和事故责任者除了负责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外,依据相关法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事故责任者的刑事责任。

  14.屡次违章者按本规定处罚加倍处罚,其他违章者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七条罚分说明

  1.对累计记分6分的库站基层违章人员,将由片区进行违章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对累计记分10分的违章人员,由分公司安全科对违章人员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经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对年内累计记分12分的违章人员,建议人事劳资部门予以辞退。

  2.对累计记分10分的机关和片区管理人员,扣发当月业绩工资50%,年内累计积分超过20分的,降级使用。

  3.员工每罚1分扣罚业绩工资50元。在上级公司检查中被查处的问题,公司将加倍进行经济处罚。

  第八条处罚执行办法

  1.对违章者及事故单位的罚款由安全主管部门按本办法执行。

  2.公司内部人员违章违纪的由公司储运安全处根据规定开具罚款通知书,送交违章人员或单位,由财务处收缴;

  3.外来相关服务单位违章违纪的由公司储运安全处根据规定开具罚款通知书,发至相关被处罚单位及有关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责任单位从接到罚款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上交到公司财务处或由公司财务处负责从其上交的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4.公司财务处负责奖惩资金的帐务处理工作。

  5.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6.公司对罚款的管理和使用,由公司财务处收缴建帐,公司安全部门提出使用计划报公司安全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用作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7.分公司处以罚款的款项,由分公司安全部门提出使用计划报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用作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公司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条各分公司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储运安全处负责解释。

销售公司管理制度14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销售管理,增强公司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则规范公司销售管理。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一切销售活动。

  第三条 销售活动:

  公司各项销售活动必须积极开展,力争使公司各项业务得到迅猛发展。

  第四条 销售人员须知:

  公司销售工作的人员,应在所属主管的监督指导之下,彼此信任、相互协作,相互团结力争使公司销售利润最大化。

  第五条 各种规则的遵守:

  公司人员除本规则及其他规定外,对于公司临时发出的传达或命令,也应视同本规则遵守。

  第六条 连带保证制度:

  对于从事销售业务人员,应尽快设立连带保证制度。

  第七条 事前调查:

  从事销售业务人员,对于对方的付款能力等,应做事前调查,并衡量本公司的生产能力是否能依对方的订购内容作配合后,再行决定是否受理订货。

  第八条 订货情报:

  订货情报应尽快取得,并在所属经理的指导之下,尽快展开有效率的销售活动。

  第十条 估价单的提出:

  在提出估价单时,应先取得所属主管的裁决认可后,方得提出。

  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价格及交货期:

  在受理订货时,除了应遵守公司规定的售价及交货期外,对于下列五项规定也应确实遵守:

  1 品名、规格、数量及契约金额。

  2 具体的付款条件:付款日期、付款地点、现金或支票、支票日期、收款方式。

  3 除特殊情况以外,从订货受理到交货之间的期限,一般以 半个月为主。

  4 交货地点、运送方式、距离最近的车站等等交货条件。

  5 安装、运转及修理等所需的技术派遣费的协定。

  第十二条 契约书的提出:

  如前述条件已具备,应将订货受理报告书连同订购单及契约书等证明订货事实的资料,一起提出给所属的主管。

  第十三条 注明新旧客户:

  1 订货受理报告书中对于订购者是新客户或者已有往来的客户须注明清楚。

  2 如果是旧客户,应依据交货日期记明目前的未付款项余额。另外,尚需注明交易前或交易中是否有意外事故发生。新客户则重新处理,旧客户如曾有不良记录者予以标示。

  第十四条 契约上的留意点:

  在受理订货或订立契约时,应先确认工程现场及相关施行范围、规格设计等事宜。

  第十五条

  在受理订货或订立契约时,应依照下列四项条件选择交易公司、缔结付款条件:

  1 对于已往一向忠实履行付款条件的旧客户,可依照惯例认可本交易,但仍必须规定在 6个月内收回货款。

  2 与新客户的交易,原则上在交货时必须同时收取现金。

  3 即使是旧日即已往来的客户,仍应依照其付款能力的好坏,采取由交货处代理受领或直接契约的方法。

  4 对于过去曾发生过支票不兑现或不信守契约行为的客户,一概不接受代理受款以外的订货方

  第十六条 免费的追加补货:

  交货后,若基于客户的要求或其他情况的需要,必须免费追加机械器具或零件等物品的话,须事前提出附有说明的相关资料给总经理,取得其裁决。

  第十七条 损失负担:

  因前项而发生损失的责任归属问题,则另订条文规定。

  第十八条 报告:

  从事销售业务人员对于本规则第八条所规定的内容,应提出下列资料,并经由所属主管直接向董事长报告:

  1、 每日的活动情况(每日)。

  2 、3个月内的订货受理内容报告(每月最后一日)。

  3 、收款预定(每月最后一天)。

  第十九条 报告的检查:

  根据前项提出的报告,管理科进行检查后,设立 3个月的营业方针计划,并对成果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 订货确认、变更的通知:

  1 管理或生产部门针对生产能力进行评估,再依据订货受理报告书中的条件及内容,做好确认之后,迅速发出订货确认的通知或变更通知给负责人员。

  2 负责受理订货人员在收到前项变更通知后,须立即与订货者联络,并设法努力与订货人交涉,使订货条件符合规定。

  第二十一条 管理科:

  管理科应针对订货受理及交货等状况加以调查、分析,并负责督促交货事宜。

  第二十二条 销售价格表:

  销售价格表须随身携带,但不可借给或流传到第三者手中。另外,经过公司许可借出的图表等资料,也应迅速设法收回。

  第二十三条 目录等的配发:

  目录及其他销售上的必要资料,必须慎选对象后发放。

  第二十四条 销售奖金制度:

  公司另设有销售奖金制度,以资奖励直接从事销售业务人员及特约店(代理店)。

  第二十五条 货款的回收:

  负责受理订货者应对货款回收事宜负责。

  第二十六条 回收货款时的注意事项:

  负责回收货款者必须遵守下列三点事项:

  1 在受理订货或提出估价书时,应与对方谈妥付款条件。

  2 在交完货后应立即提出清款单,在付款日须亲往收款,或寄出缴款委托函给对方。

  3 经常与订货者保持密切联络,不断设法使对方如期付款。

  第二十七条 提出收款预定:

  负责人员应于每月月底将订货对方 3个月间的收款预定表提出给所属主管。预定表的要领如下:

  1 以每月的 10日、20日及月底做区分,注明各现金款项及票据的金额。

  2 管理科依据收款预定表,交给负责受理订货人员,并交付余额确认书及付款通知书等,借此督促、加强收款业务。

  第二十八条 无法收款时的赔偿:

  当货款发生无法兑现,判定已无收款可能时,负责人员须由其薪资中扣除相当于此货款的'

  30%额度,作为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不良债权的处理:

  交货后 6个月内,对方仍赊欠货款时,一般视为不良账款,应由负责人员从其薪资中扣除相当于该款项的 15%金额,赔偿给公司。但是,前项规定实施后的两个月以内,如果该货款的总额已获回收,则前项赔偿金的二分之一应退还给负责人员。

  第三十条 回扣的范围:

  回扣的范围以超过公司规定的销售价格者为主,低于销售价格者不予认可。回扣的对象以契约或交货的对方为主,结算条件必须附有收据。另外,对于国营机构,其回扣行为将不予认可。

  第三十一条 回扣:

  如契约规定,并经得公司许可必须赋予回扣时,只能以限定比例支付。

  第三十二条 销售佣金。

  销售佣金之处理则依照第三十条及第三十一条的回扣条件来施行。

  第三十三条 订货取消及退还货品。

  当发生订货取消或要求退货等事件,应立即依照规定步骤,将对方的凭证资料提交给所属主管,并待管理科决裁通知时,始可更正自己所持有的销货内容。

  第三十四条 退货的处理:

  因不得已的理由,而必须接受退货时,应迅速将契约书及对方的退货传票,交给所属主管。如果事情的责任须归属该负责人,则须从该负责人的薪资中扣除运费、包装费及机器调整费等必要的相对费用,以作为对公司的赔偿。

  第三十五条 交货后的折扣:

  如货品交出后,货款被打折,应将对方的相关资料连同契约书,订单等提交给所属上司。不管被打折扣是事出何因,负责人都应从薪资中扣除相当于折扣金额的款项给公司,作为赔偿。

  第三十六条 预付款的申请:

  出差应依据公司规定的方式,于出差前的 4天(包括请款日)向所属主管提出出差旅费的预付,并取得董事长的认可,始可向管理科申请支付。

  第三十七条 出差旅费:

  关于出差旅费的申请,请依据另行规定的旅费规章办理。

  第三十八条 日报的提出:

  出差者应依照另行规定的步骤,从出发日起按日提出自己的活动状况报告。

  第三十九条 明示所在处:

  出差者应将自己未来数天的去向告知公司或留言给将离去之处,让公司随时知道自己的所在。

  第四十条 旅费的核算:

  出差旅费的核算应于返回公司两天内,依照规定的步骤,向所属主管提出报告。

  第四十一条 以贷出款处理:

  出差者在返回公司上班的 3天内(包括归来的当天)未提出核算书时,则预付给该人的出差费即视为对该出差人的贷款,且不再支付出差旅费。

  第四十二条 技术人员的派遣:

  关于派遣技术人员到其他公司服务时,须事先附上对方公司的要求书,转呈所属主管,取得其许可,并提出派遣委托书始准派遣。

  第四十三条 派遣内容:

  关于技术派遣须依照另行规定的工务规章来实施。

  第四十四条 活动经费:

  销售活动所需的经费预算应于每月月初决定。

  第四十五条 销售的各项经费:

  销售经费的认可只限于前条所规定的范围内,超出此限者则不予认可。

  第四十六条 销售经费的处理:

  各项销售经费须在付款账目中分别记入规定的计算科目,并依照规定的格式提出申请。

  第四十七条 预付款及结算:

  各项销售经费的支出采取预付与结算两种方式,但两者都必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1 结算方式的付款须附上收据证明。

  2 预付方式只限于事前有公司认可者为主。

  第四十八条 经费的认可:

  在申请各项销售经费的支出时,各负责人员应备齐相关资料,并于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给所属的主管,取得其认可。

  第四十九条 经费的运作:

  各负责经理对于预算及各项销售经费的运用须负起责任。

  销售部门签字生效,如有违法就做处罚或开除处理。

销售公司管理制度15

  企业零售业务采用两种收款方式:一种是商店设收款台方式;另一种是无收款台(一手钱一手货)方式。

  1、设收款台(专人收款,钱货分开)

  (l)售货员在顾客挑选好商品后,开具“交款凭证”(一式三联),第1、第2联交给顾客到收款台交款,第3联售货员暂时留存。

  (2)顾客持1、2联“交款凭证”到收款台交款。

  (3)收款员收款完毕。在交款凭证上盖章并加贴计算机结算单,第2联收款员留存,第1联交顾客到柜台交票取货(大件贵重物品顾客需要发票,由售货员代理)。

  (4)售货员收到顾客盖有收款章和计算机结算单的第1联“交款凭证”后与留存的第3联“交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将商品随同第3联“交款凭证”交给顾客,第1联交款凭证售货员留存。

  (5)每日售货员凭“交款凭证”第1联汇总个人当日销售额,并做登计,组长签字。

  (6)收款员根据“交款凭证”第2联汇总销售额,与当日收款额核对无误后,按柜组填制“交款凭证汇总表”1——4联,1联转柜组,与第1联交款凭证汇总金额核对,2联转会计,3联连同“交款凭证”第2联转商品账,4联转统计员。

  (7)收款员清点货款后,填制“()组交款单”(一式四联)签字后双人交会计室。

  (8)商店会计室收到交来的货款,经双人清点无误后在“交款单”上加盖“款已收讫”章,及收款人名章,第1联退收款台,第2联会计记账,第3联商品账记账,第4联封签。

  (9)商品账凭收款台转来第1联“交款凭证”填制“营业部门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一式三联,凭第1联记“经(代)销库存商品明细账”销售数量。2联转统计,3联转柜台。

  (10)商品账凭“交款凭证”和“交款凭证汇总表”填制“营业部门进、销、存日报表”(一式三联),凭第1联记经销库存商品金额分类账减少,第2、3联分别转交商店会计员和统计员。

  (11)商店会计、统计员接到商品账转来的“营业部门进销存日报表”和“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对其进行审查核实,并与当日“交款单”核对,无误后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12)商店会计室库存商品金额分类账控制商品账、库存商品金额分类账。

  (13)顾客要求退款由售货员开具“交款凭证”红字,经双人签字。

  2、无收款台(一手钱一手货)

  (l)顾客挑好商品,由售货员直接收款,将商品交给顾客。

  (2)售货员每售一笔商品都要登记在“营业员销售卡”上面,不要漏登、重登。

  (3)每日营业终结前,售货员将营业员销售卡进行汇总计算个人的销售额,并与当日收到的'现金核对无误后会计室,营业卡转商品账。

  (4)会计室点款、核票无误后,经双人签字,盖章留存第2联,将交款单第l联退收款员(柜台),第3联转商品账,第4联封签。

  (5)商品账根据“营业员销售卡”填制“营业部门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1—3联”。

  (6)商品账根据“营业部门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第1联”,记经销商品库存商品明细账中的柜台减少。

  (7)无法进行日清日结的商品,营业部门可以不必做“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可不逐笔登记“经(代)销库存商品明细账”。月末按照公司主管经理审批签名的盘点表(实物盘点)统计公司内每一种商品的月销售数量。

  (8)商品账根据“旧清日结销售汇总表”填制“营业部门进、销、存日报表”。无法进行日清日结的商品,根据“交款单”填制“营业部门进、销、日报表”,凭第1联登记“经销库存商品”金额分类账减少,第2、3联分别转会计员、统计员。“旧清日结销售汇总表”2联转统计,3联转柜台。

  (9)顾客要求退款由售货员登记销售卡红字,经组长签字,票据流转程序视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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