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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骨干教师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上海市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峰云幼儿园“强师兴教”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我园骨干教师培养、使用、考核等管理机制,关注我园骨干教师的辐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推进幼儿园师资队伍的内涵建设,特制定《峰云幼儿园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
二、管理目标
1、明确不同层次骨干教师培养目标,搭建各级培养平台,充分挖掘教师专业追求的内驱力,促进教师快速健康成长。
2、建立并完善骨干教师使用机制,集聚优质资源,发挥引领作用。
3、建立并完善骨干教师考核机制,保障骨干教师在聘任期间,认真学习,努力钻研,不断提高专业素养。
4、建立并完善各级保障机制,提供各类展示平台,鼓励骨干教师发挥教学特长,逐渐形成个人风格。
三、管理原则
1、分层分类管理。根据幼儿园骨干层次分为区教坛新秀、园教学能手、教学新秀三级骨干梯队,实施分层分类管理。
2、网络平台管理。充分发挥网络资源,开辟骨干教师网络管理平台,将考核评价标准、骨干教师日常工作、指导情况及评价结果均在网上公布。
3、指标量化管理。确定骨干教师在理论学习、教育教学实践、教育科研、指导带教、辐射引领等方面制定量化考核指标。
4、自主创新管理。搭建平台,鼓励各级骨干教师自主创新、自主发展,推动骨干教师队伍创新意识的提升。
四、管理机构
由峰云幼儿园师训领导小组领导,业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
五、管理途径
1、培训提升。
2、任务驱动。
3、加强考核。
六、保障机制
1、组织保障。
2、制度保障。
3、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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