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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稳岗补贴政策
据新华社消息,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人社部门将继续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执行社会保险费缓缴和补贴,实施援企稳岗补贴等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自去年3月开始,云南省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就统一从3%下调为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2%下调为1.4%,个人缴费费率从1%下调为了0.6%。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邢渭东介绍,此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包括生育和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的统筹区,生育保险费率降低至0.5%以下。省本级生育保险费率下调至0.2%,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16年12月31日。全省工伤保险行业类别从原来的三类划分为八类,平均费率从0.93%降为0.75%,并完善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
除下调部分社保费率,邢渭东表示,符合条件的企业还可享受社会保险费缓缴和补贴政策。其中,符合产业导向,在生产经营中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应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执行期为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有吸纳城镇就业困难群体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规定给予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也会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据介绍,云南还继续实施援企稳岗补贴政策。自去年以来,至今年2月底,云南省共有4316户参保缴费企业享受稳岗补贴,发放补贴资金5.44亿元,涉及企业职工88.36万人。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积极联系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宣传, 把稳岗补贴政策宣传到位,解释到位,让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享受到政策,鼓励、支持、引导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确保稳岗补贴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加强企业指导。以落实稳岗补贴为契机,加强对企业的用工指导服务,配合企业做好申报稳岗补贴的工作,在企业申报过程中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引导,帮助企业依法用工、规范用工,服务企业稳定就业。同时,细化业务经办流程,严格把关审批程序,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效能,有效地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三是加强跟踪监测。把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进行及时跟踪了解其岗位变化动态情况以及企业职工队伍稳定情况,评估稳岗补贴政策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