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产假最新规定

时间:2022-07-11 01:38:47 劳动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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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省产假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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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省产假最新规定

合法生育一孩、二孩,不用办准生证,产假均有188天;

晚婚假28天 晚育假“98天+3个月” 配偶也有假

婚假不减反增。根据新修改的计生条例,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7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个月,并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法律规定,都可以休“98天+3个月”的产假。此外,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全面两孩政策在河南正式落地 不实行审批

《条例》删去了关于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子女、禁止生育第三个子女、以及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等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二孩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并不是全面放开生育政策。新修订的《条例》规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记大过以上的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对要求安排第三个孩子的,新《条例》规定,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是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二是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符合条件的父母将继续给予相应的扶助

根据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条例》规定,对2015年12月31日之前,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继续给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已经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或特别扶助制度的,按有关规定继续给予相应的'扶助;已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将来符合条件的继续纳入相应的扶助制度。对2016年1月1日以后有生育行为的夫妻,今后不再给予计划生育的奖励、优待、扶助。对原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6年以后又生育的,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再收回。

河南“两孩”目标人群约420万人 40岁以上人数占一半

按户籍人口测算,河南省全面两孩政策目标人群(已育一孩按过去政策尚不允许生育二孩的已婚育龄妇女)约420万人(全国约9100万人),其中,40岁以下和以上妇女各占一半。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短期内出生人口会明显增加,预计2017年至2021年累计增加符合两孩政策出生人口130万人左右,年均增加26万人左右;比政策不变的情况下累计多出生35万人左右,年均多出生7万人左右。

如何应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带来的挑战? 截至2015年底,河南省独立设置的儿童专科医院2所,依托综合医院建立的儿童医院9所,妇幼保健院94所,设立儿科的综合医院331所,在建省级儿童医院1所。从需求来讲,河南省人口基数大,儿童就医保健需求持续增长。从供方来讲,省儿科医疗资源短缺问题突出。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在一定时期内将加剧河南省儿科看病难问题,

怎么办?要解决好这个问题,要大财政投入,增加儿科学科建设、儿科医生培养的补贴支持力度,提高儿科医生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儿科医疗服务;要加强儿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模式,引导、促进患者合理就医。此外,还要加强儿科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同时,要强化非儿科医师转岗培训,逐步缓解儿科医务人员短缺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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