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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纳税申报时间安排表
2017年纳税申报时间安排表是怎样的呢,赶紧看看吧,以下是pincai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年纳税申报时间安排表
月份 | 各项税费申报缴税期限 | 法定假期说明 |
1 | 1月1日-16日 | 元旦:1月1日至2日(1月份放假2天不顺延), 15日为公休 |
2 | 2月1日-15日 | 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2月份放假2天不顺延) |
3 | 3月1日-15日 | |
4 | 4月1日-18日 | 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3天 |
5 | 5月1日-15日 | 劳动节:5月1日放假1天(不顺延) 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不在申报期内) |
6 | 6月1日-15日 | |
7 | 7月1日-17日 | 15-16日为公休日 |
8 | 8月1日-15日 | |
9 | 9月1日-15日 | |
10 | 10月1日-23日 | 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8天 |
11 | 11月1日-15日 | |
12 | 12月1日-15日 |
其它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
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消费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分季度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6、《废弃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1号)第十四条规定:基金缴纳义务人按季申报缴纳基金。基金纳税义务人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基金。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有关2017年纳税申报时间安排表相关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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