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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深圳市生育保险政策
2017年深圳市生育保险政策是怎样的呢,以下是pincai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年深圳市生育保险政策
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1.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2.单胎顺产:2700元;
3.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
4.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终止妊娠的费用参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每例36元,含节育器费;
2.流产术(压吸宫):每例102元;
3.流产术(钳刮术):每例180元;
4.中期妊娠引产术:600元;
5.药物流产:96元,含药物费;
6.皮下埋植术:每例115元,含药物费;
7.输卵管结扎术:每例240元,含住院费;
8.输精管结扎术:每例120元;
9.输卵管复通术:每例2400元;
10.输精管复通术:每例1860元。
计划生育手术由财政专项经费支付的,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延伸阅读:
生育险能报销多少?
1.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2.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3.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也就是说,生育津贴不会低于单位平均工资标准。
举例来说,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5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
由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给单位后,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
假如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35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其中的1000元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保险购买多久能报销?
生育保险报销规定: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
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符合理赔规定的生育妇女均可享受(单位当月缴费成功后,次月员工就可享受)。
1.产前检查费用:定额支付(每例500元);门诊流产手术及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限额支付(500元以内);
2.生育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等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生育报销:带身份证、医保卡到社保定点医院,刷医保卡,由计算机联网结算方式享受报销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
结算个人承担金额,即可出院,社保报销金额,由医院和社保局定期结算,不再手工报帐。
只有男职工为无工作的配偶报销生育时,采用手工报销,可报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用,均只一半。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有关2017年深圳市生育保险政策相关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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