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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育纲要心得体会
篇一
一、建立新型师幼互动关系
新《纲要》则较多的使用了“体验感受”“喜欢”“乐意”等词语,这既突出了对幼儿情感、态度、兴趣等方面发展的重视,也体现了发挥幼儿主体作用的理念。
“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教育活动组织与实施过程是教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过程”,是“教师运用专业知识审视教育实践,发现、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是其自我成长的重要途径。
”新型师幼互动关系建立的基础是:教师和幼儿之间建立一种真正的平行的横向关系。
只有教师和幼儿在这种真正平等的环境中,才能有效地激发幼儿主动地与教师交往,才能形成互动关系。
二、关爱、尊重幼儿,促进幼儿成长,为其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
每一个教师都必须真诚地关心和热爱幼儿,并且是每一名幼儿。
这是作为专业教育者必备的,也是专业教育者与非专业教育者(如家长)的首要区别。
被尊重是幼儿的权利与成长的需要。
幼儿无论怎么不成熟,都是一个拥有独立人格和权利的主体,他们和成人一样拥有自己的价值和尊严、兴趣和需求。
以帮助幼儿充分认识自己,锻炼并增强他们的优势和信心,促进每一名幼儿在原有基础上富有个性地发展。
新《纲要》自始至终贯彻着“以幼儿发展为本”的精神,而且强调“幼儿园教育是人一生发展的基础”。
因此,作为教师,不仅要把幼儿作为一个年幼的个体来培养,而且要把幼儿作为一个成长中的个体、未来的社会成员来培养,对幼儿一生的学习和发展负责,为其一生成长奠定基础。
三、具备全面、正确了解幼儿和有效组织教育内容的能力
教师必须具备正确、全面地了解儿童发展的能力。
这是对幼儿进行有效教育、取得良好教育教学效果的首要前提。
如果不具备这种能力,就会不了解或忽视幼儿身心发展特点或规律,易导致教育过程中的失误或矛盾冲突等,显然这种教育是失败的。
教师对幼儿全面、正确的了解,既可来自书本知识和听课,更需要来自于自身工作经验的积累,来自于与幼儿共同生活、交往和教育互动这一过程。
在此过程中,教师要不断总结、反思、改进。
教师还应具备有效组织教育内容的能力。
过去,我们总是在找教材、用教材,却忽略了孩子们真正需要什么,也忽略了所选所用教材的适宜性--即是否适合本班幼儿发展的需要。
通过对《纲要》的学习和领悟,在选择教育内容上我们有了新的认识。
从孩子们的眸子、兴趣和需求中找到了孩子们渴求的知识。
这正是一名教育者所需要的'“眼光”。
但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幼儿的兴趣是短暂的,不能更深入地开展主题,只能停留在表面。
四、具备创设支持性环境的能力
教师不仅要为幼儿创设丰富的、健康的生活和活动环境,以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的需要,还要为幼儿创设充满关爱、温暖、尊重的具有支持性的精神心理环境,教师要成为幼儿“学习和发展的支持者、合作者和引导者”
《纲要》指出,教师要以关怀、接纳、尊重的态度和每一个孩子交往,关注孩子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反应,同时注意积极地调整周围人对幼儿的评价,给幼儿积极、健康、支持、温暖的成长环境。
篇二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在第一部分“总则”、第三部分“组织与实施”和第四部分“教育评价”中,对教师的工:作提出了各项具体的要求。
要达到这些具体要求,教师不可能在一次、两次的培训中完成,而是要通过不断的工作实践,并且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反思才能完成。
下面结合《纲要》的学习,谈谈教师专业成长中的几个问题。
一、对幼儿的发展和学习的理解
《纲要》在“总则”中强凋,幼儿教育要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要使幼儿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要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并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在“组织实施”中强调,教育活动的组织,要结合本班幼儿的实际情况,教育活动目标的确定要结合本班幼儿发展水平、经验和需要,教育活动的内容要考虑幼儿的学习特点和认识规律。
这里所倡导的是一种新的对幼儿发展的认识和对幼儿学习的理解,渗透了更多的人性的东西,体现了对幼儿权利的尊重;对幼儿个性、能力和学习的尊重;对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尊重。
过去我们较多地强调幼儿园教育要为幼儿人小学做准备,而忽略了幼儿现实生活中应有的幸福、快乐,以至于我们过多地强调认识,强调幼儿要学会什么、掌握了什么,而不顾幼儿的实际能力与需要。
而实际上,幼儿不仅是为将来活着,更重要的是他们是为现在而生活。
幼儿应有时间慢慢地渡过他们的童年。
在幼儿阶段,学习是一种经验的积累、扩展和提升,它需要与周围环境中的人、物等相互作用。
对幼儿来说,学习的东西应当是对他们的生活有意义的,而能学的东西并不代表是他们一定要学的。
要落实《纲要》中所提出的上述要求,不仅要求教师重新确立自己的幼儿观、幼儿教育观、幼儿学习观,而且要求教师具有较多、较深的关于幼儿发展的知识和幼儿如何学习的知识。
教师要对幼儿这个群体的特点有相当多的了解,了解他们的交往、沟通特点,了解他们认识事物的特点,了解他们的学习特点。
同时也要求教师对每个幼儿有相当多的了解,了解他们各自应付外界环境的方式,也了解他们各自独特的学习方式,他们的家庭,他们已有的生活经验。
一个幼儿园能否提供高质量的幼儿教育,关键在于教师是否具有较深厚的关于幼儿发展和学习的知识,是否对幼儿个体有较充分的了解,以及教师在教育实践中应用这些知识、信息的能力。
然而目前在相当多的幼儿园中,教师对幼儿发展的了解只停留在一些条文式的年龄特点上,而对幼儿在身体、情感、社会及认知的发展并无整体的把握,反映在课程中,就是教师无法根据幼儿一定年龄阶段典型发展状况的知识去准备学习环境和安排合适的经验。
在对待幼儿个体上,教师对幼儿所处的家庭环境、已有的'知识经验、特殊的学习方式了解得很少,从而导致了课程中反映幼儿个体兴趣、需要和经验的内容较少,更缺乏对幼儿具有挑战性的课程内容。
因此,作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无论是对在职教师,还是对正在学校学习的教师),首要的是加强教师的幼儿发展知识的学习,具体地说,就是要加强教师的儿童发展心理学、儿童教育学以及特殊儿童教育学的学习。
幼儿教师培训机构应提供给教师更多、更好的关于儿童社会的、情感的行为知识,提供给他们关于儿童思维发展和语言发展的知识。
当然,作为幼儿教师专业成长的基础知识,还应当包括教学的、科学的、文学的等方面的内容。
另外教师还要有指导孩子进行各种活动的知识。
通过学习,教师要能够对幼儿的学习和不同年龄阶段幼儿的行为有正确的理解,要能对幼儿个体成长中表现出的独特的价值给予重视,要能帮助所有的幼儿克服遇到的障碍,获得更好的发展。
幼儿教师只有以关于幼儿发展的知识为基础和幼儿相处,和幼儿一起工作,才能真正体现出他们的专业发展水平。
二、建立一个适合幼儿发展的课程
幼儿的学习,是在与周围环境、与人、与事件相互作用的过程中进行的,因此,在幼儿园创造一个适合幼儿学习的环境是课程的一个重要方面。
教师应当为幼儿提供真实的、具体的以及与他们生活有关的活动材料,而且这些活动材料应当是变化的,具有挑战性的。
同时教师应当给幼儿足够多的时间去自由摆弄、操作这些活动材料。
在幼儿与各种活动材料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教师还应提供幼儿相互交流、沟通(包括幼儿与教师交流、沟通)的机会。
但我们现在的幼儿园,能真正提供给幼儿足够真实、具体以及与他们生活有关活动材料的并不多。
很多时候,教师只是将一些并无挑战性的材料交给幼儿,而并不考虑这些东西的真实、具体性以及是否与幼儿的生活有关,这就造成了幼儿并不喜欢教师所提供的材料。
在相当多的幼儿园中,教师给幼儿提供的活动材料十分的少,以至于幼儿无法进行自发性的探索性学习,他们大多数时间只能在教师的组织下活动。
幼儿园的课程目标应当是具有挑战性的,同时应当让所有的幼儿都能获得成功。
课程的设计应包括幼儿所有领域的发展,因为这些方面是以综合形式对幼儿施加影响的,并非狭义的学科领域的学习。
但目前我们相当多幼儿园的课程只限于一些学科领域,并且这些学科领域是不相关联的。
教师注重的是某些技能的训练,或是如何将计划中设定的内容教给幼儿。
这样的结果,既没有考虑贴近幼儿的生活来选择幼儿感兴趣的事物和问题,又无助于拓展幼儿的生活经验和视野,同时也忽视了幼儿在兴趣上和能力亡的个体差异。
幼教的改革已经进行了十多年,尽管“促进每个幼儿在原有水平上得到充分发展”已成为广大幼教工作者的共同追求,但应当看到,这些年的改革,较多的是在教学方法上的改革,并没有触及到实质――课程。
因此,我们必须认真考虑如何建立适合幼儿发展的幼儿园课程问题。
1.关于各领域发展幼儿园的课程应当包括幼儿所有领域的发展:身体的、情感的、社会的以及认知的,它是以综合的方式对幼儿施加影响的。
在课程实施中,一方面教师要传授一些领域的基本技能(如美术活动中工具、材料的使用技能等);另一方面,教师也要理解各领域的工具性质,将各领域作为幼儿认识环境、事物的工具(如语言、数学、科学等)来处理。
2.关于研究性学习幼儿园的研究性学习,正是幼儿在教师的引导下,对周围环境中的人、物、事件作深入、细致的研究性过程,它是幼儿将学习、掌握的各种技能综合地运用到对实际问题的处理上,同时也是他们获得更多的经验、技能的过程。
这种研究性学习(有称“主题研习活动”、“主题探究活动”等)与以往的“主题”活动是不同的,它强调的是问题的研究,在相当多的情况下,领域仅仅作为研究问题的工具、手段,而不是相反。
由于研究性学习强调幼儿的创造性活动和积极参与,强调他们的自主性学习,强调他们运用已有的经验解决某些问题,并且研究性学习还能使幼儿获得更多新的经验。
对相当多的幼儿来说,研究性学习同时还具有一定难度和挑战性,因而这种学习活动也越来越受到许多幼儿园的重视。
3.关于课程计划的制订以往教师制订课程计划,多以学科方面的知识作为主线,很少考虑幼儿的现有发展水平,尤其是较少考虑幼儿的个体差异。
而且幼儿园的课程计划往往是一成不变的。
一个年龄班幼儿的课程计划,除了在某些学科内容上作一些调整外,每学年的变化是不大的。
因此,要使幼儿园现有的课程计划方式有一个较大的改变,教师就必须对幼儿个体的需要、天赋和兴趣进行定期观察和评估,并根据幼儿的实际情况(家庭/文化背景、表达方式、相互作用方式、兴趣差异、能力差异等)制订课程计划,以使课程适合于所有幼儿。
在制订课程计划中,要考虑动态问题,即课程计划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根据环境、幼儿以及幼儿所接触到的事件的变化而发生改变的。
当然这并不是说,幼儿园课程计划无确定的要求,对于具体幼儿园来说,幼儿的某些领域的发展是可以作事先考虑的,如动作发展,可以按其规律(从大肌肉到小肌肉,从大动作到小动作)进行某些活动内容的安排,但只能是根据具体年龄班的幼儿的实际情况来订。
4.关于教师与幼儿相互作用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教师与幼儿如何相处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因为课程目标的实现,幼儿身体、情感、社会和认知的发展在相当程度上要依赖于教师如何与幼儿相互作用。
现在有一定数量的幼儿园不太注意教师与幼儿相处方式以及相处的质量,许多幼儿园在教师与幼儿如何相处方面并没有具体的要求,因而这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课程目标的实现,也影响了幼儿各方面的发展。
教师与幼儿相处,我们过去习惯称之为教育技巧,也有人称之为教育策略,实际上教师与幼儿相处问题涉及到教育观、儿童观,也涉及到儿童发展观、学习观,它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教育技巧或教育策略问题。
因此,在幼儿教师的专业成长过程中,这一问题应当引起十分的重视。
教师与幼儿相互作用涉及到以下几个问题:
(1)教师应当直接、迅速对幼儿的需要、愿望以及发出的有关信息作出反应,并努力使自己的反应适合幼儿的特点和水平。
(2)教师要提供给幼儿各种不同的交流机会(包括倾听并作出反应、集体语言活动和文学活动、一对一的交流、小组学习讨论等)。
(3)教师要通过支持和鼓励(包括通过注意或靠近)来促使幼儿成功地完成任务(允许幼儿在学习中犯错误)。
(4)教师要注意幼儿行为中出现的精神紧张信号(如新来园的幼儿对环境不熟悉、有的幼儿担心自己的玩具被别的孩子抢走等),并进行一些消除紧张的活动(如身体接触安慰或语言安慰、倾听幼儿诉说等)。
(5)教师要接受、理解幼儿出现的各种行为(如游戏中抢玩具、打人,做错事后撒谎等),教师要杜绝自身的一些不正确行为(冷落、笑话他们,当他们做错事后对他们吼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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