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的困惑
高中报考志愿的时候,看到人力资源管理这个字眼的时候我就开始喜欢。虽然还不知道这个词汇的真正含义,就觉得是管人的,我喜欢管人,就稀里糊涂报了这个专业。顺利考到了高校,毕业后也从事着本专业的工作。在学习和工作的过程中,我深深的喜欢上了这个职业,甚至我的理想就是能够成为一名出色的CHO。
第一家单位是银行工作,在银行做HR感觉就是很轻松的,六大模块,招聘这个模块基本上很少用了,银行的人员还是很稳定的,而且选择范围也很大,招聘这个指标绝对不成问题。但是由于是小银行,所以各项人事制度并不是很完善,学习的东西不是很多,那时候主要负责五险一金的工作。开始接触这个的时候简直是馒满头的雾水,总是搞不明白这个东西,虽然算是会算的,可是很多东西还无法明白实质的意义。不过自己在学习中也是不断的探索。在那个单位里,我们公司的社保都是按照档案工资计算的,根本不是按照法律规定来计算,这是我第一次遇到的与劳动法律违背的地方,虽然我向领导反映过这个问题的,可是领导说为了节约成本,只能这样做,另外他说缴费基数高了,单位缴纳部分多,都属于统筹部分的,没有什么用的。作为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我除了顺从也别无选择了,那时候还不知道坚持自己的立场。第二次违法劳动法的事情是,当时单位一个员工因为得罪了当时营业网点的主任,被称为是试用期合格辞退,可是我当时明明知道这个是不对的,因为当时他已经过了试用期,按照法律规定,员工过了试用期,单位是不能以试用期不合格而辞退员工的。及时是试用期不合格被辞退也需要提供不合格的证明的。作为HR,虽然我知道这些,当时他来时候我甚至都想告诉他,他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的。可是还抑制住自己的想法,没有去说。作为企业的HR,从职业的角度来讲,维护企业的利益是你的职责。可是有时候职业和善良也是冲突的,从良心的角度来讲,我可以告诉他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从职业角度来讲我直接办理离职手续就好了。可是我选择了后者,可是我总觉得良心好像过不去一样,这就是Hr的困惑。
后来由于个人原因,我离开了第一家单位来到了目前的单位,这家单位属于上市公司,整体来讲各项工作都很符合规定。因为集团总部要求我们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来做事情。可是我的上级主管领导却不想按照集团的来,老师想方设法控制成本,所以到目前我们的缴纳基数也不是按照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的。我几次和领导说过,可是领导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面对法律和上级领导意见,HR总是无法坚持原则,这也是我做这个很无力的方面。
虽然,人力资源这个行业随着西方的盛行,中国企业也开始注重这个职业,但是中国的文化和西方的文化还是有差距的。很多好的思想,还是无法融入中国的企业。从大环境来讲在西方做的很好的东西,试用到中国的企业还是无法适用的。所以作为一名HR,无论在什么样的企业总是或多或少的面临道德和法律的考验,有时候在上级领导的指示下不得不放下hr的专业素养,去做一些违法或者违背良心的事情。这就是我作为hr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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