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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公司现奇葩规定 上厕所需打报告领导签字
记者走访:“方便”之事变得不方便
昨日下午1时许,记者在石龙镇通往该工厂一约5公里长的路段,随机采访了20多名身穿该厂工作服、正在上班途中的员工。
一名男员工告诉记者,厂里开会宣布了这个规定,还贴出了告示,下发了一张表格。员工如需在上班时间“方便”,必须在表格上填写离岗事由、离开时间和预计回岗的时间,经所在班组班长签字同意后,领取一张离岗证佩戴在身上,才能去“方便”。
另一名男员工则对此“深有感触”,据他介绍,按规定每个班一次只能有一个人去上厕所,实际上,厂里是按绩效计算薪酬的,多数人为了保证效率,都是“情况很紧急”了才去“方便”,此时还要强忍着到处找班长签字,签完字,如果前面有工友先去了,还得耐着性子排队等待。他苦笑着说:“人有三急,这种感觉,没等过的人真是体会不到啊!”
厂方回复:新规为了约束离岗串岗
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厂区了解相关情况。门卫为记者联系了一名负责协调领导接见事宜的行政部工作人员。
据该工作人员覃女士称,当天刚好领导都出差去了,无法接待记者采访。但对于员工反映的这个规定,是确有此事的。最近两三个月以来,公司引进了一些新的管理模式,其中对于“请示上厕所”的管理规定,目前处于试行阶段,真正实行的时候,或许还会做出一些调整。
覃女士说,以往有一些员工在上班时间以去“方便”为由,随意离岗、外出吸烟等,有时候一离开就二三十分钟不见人,推出这项规定严肃劳动纪律,也是情有可原的。
劳动部门:厂方应人性化管理
随后,记者前往石龙镇社保中心反映情况。该中心3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尚未接到该厂的员工来投诉这个情况。不过,在场工作人员立即向中心负责人汇报了此事。
据该社保中心主任廖运忠答复,接到汇报后,他立即与该厂人事部负责人韦先生取得联系,核实此事并进行了协调。廖表示,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订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但是这些制度和纪律不能跟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对于离岗方面的规定,应将正常解决“三急”和怠工进行区分,实行人性化管理。该厂的车间内都设有卫生间,如果当值班长在外围就能实行监督,“书面申请上厕所”则没有太大必要。
对此,韦先生表示会考虑监管部门的意见,新的规章制度制订出来后,会送达社保中心审阅,经过沟通并听取修改意见后才会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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