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组织实施国培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2-06-26 03:37:02 通知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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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各有关高等院校(机构):

河南省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xx]2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改革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xx]1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国培计划(20xx)”河南省项目招(邀)标事宜的公告》(教师[20xx]414号)文件要求,我省组织专家对各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申报的《培训方案》进行了评审,在报教育部评审后进行了调整完善,现决定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xx)”——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项目

  “国培计划(20xx)”——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主要包括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项目、送教下乡项目、教师网络研修项目、乡村教师访名校项目、乡村校园长培训项目和示范性综合改革项目。其中,教师网络研修项目设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教师工作坊网络研修3个子项目;乡村教师访名校项目下设教学点教师访名校、村小教师访名校、“特岗教师”研修项目、乡村新建公民办幼儿园教师(含转岗教师)培训、紧缺薄弱学科(领域)教师培训、乡村中小学主干学科教师(含乡村公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等7个子项目;乡村校园长项目下设乡村中小学校长培训、乡村幼儿园园长培训2个子项目;示范性综合改革项目下设骨干教师能力提升高端研修和优秀青年教师成长助力研修项目培训2个子项目。

  二、项目承办单位

  “国培计划(20xx)”——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43个单位承办。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国培计划(20xx)”——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培训时间、地点由培训任务承办院校(机构)另文通知,各项目培训起止时间见附件1-4。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做好20xx年“国培计划”系列文件,深刻领会“国培计划(20xx)”综合改革的精神实质和总体要求,结合我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明确乡村教师培训工作的薄弱环节,找准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短板,摸清乡村教师培训需求,强化社会力量办学校教师培训,进一步细分培训对象,细化项目设置。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评审通过的申报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培训质量。省教育厅将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继续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力度,加强对项目承办单位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教学效果、课程资源、管理服务、学员满意度的检查评估,通过大数据评估、学员网络匿名评估、专家抽查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相结合的评估机制,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和绩效考评,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实行年度末位淘汰制,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少于20%。

  (二)各单位要以实施“国培计划”综合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加大协调力度,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建立协同创新、融合发展的工作机制,建立起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各省辖市(直管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做好规划,明确县(区)教育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项目分工,落实各方责任,形成协同创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项目县(区)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资源整合,切实做好项目承办院校、远程培训机构、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进修学校)之间的协调沟通工作,建立协同创新、融合发展长效合作机制,要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承训单位的工作对接,把对参训教师的培训过程监管和考核落到实处。各项目县(区)要在完成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规定50学时培训任务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国培计划”搭建的平台,完成持续性50学时培训规划任务。各项目承办单位要根据对接项目县(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情况和项目实施要求,精准发力,定向施策,通过与县级教师发展中心、优质中小学幼儿园的协同合作,建立起区域内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三)省教育厅在各市、县上报需求及高等院校(机构)与项目县对接的基础上,综合各高等院校(机构)绩效评估、培训实施方案质量、培训工作基础等因素,对参训学员名额做了分配(见附件5-9)。请各省辖市(直管县)严格按照项目参训对象、遴选范围、分配名额和资格条件要求(见附件10),统筹安排好本地区各类别项目参训教师的资格审查和选派工作,分项目、分学科(个别项目不分学科)、分期次落实培训对象,做到名额到校、通知到人,确保足额完成下达的指标,确保参训学员的报到率。同时,要于20xx年10月15日前通过河南省教师教育网(www.hateacher.cn)右侧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系统完成学员遴选工作,并形成汇总表(见附件11),报相关项目办和承担培训任务的相关院校(各培训机构及市、县联系方式见附件12)。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大量化考评力度,培训计划名额完成率、报到率和选派质量将作为年终绩效评估、下年度奖励引导的重要依据。

  (四)各项目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教育部批准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组建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1/4。要不断丰富和完善培训内容,分类、分科、分层设计递进式培训课程,将师德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解读、法治教育、生命与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信息技术应用作为培训必修内容;要优化课程结构,实现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专题课程与微课程的有机结合,实践性课程不少于50%。要不断创新培训模式,以提升教师课堂教学技能为中心,强化基于教学现场、走进真实课堂的培训环节,采取跟岗实践和情景体验的方式改进教学行为,通过现场诊断和案例教学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建立健全“个人空间——教师工作坊——研修社区”一体化网络研修体系,有效利用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建立学科组、学校、区域性教师学习共同体,切实推行集中面授、现场实践、网络研修和校本研修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促进教师学用结合。要切实利用网络研修社区加强参训学员后期跟踪指导工作,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项目原则上不低于80学时,短期项目原则上不低于30学时,学时经费标准参照教师网络研修项目标准执行。教师网络研修项目继续采取“多网学习,一端登陆”的模式,统一的登录网站为:http://www.hateacher.cn/。为指导各项目承办单位有效实施“国培计划”,省教育厅制定了各项目实施指南(试行)(见附件1-4),各单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建议或意见可与省教育厅或项目办联系。

  (五)各项目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学员服务。要进一步完善培训设施和条件,切实保障参训学员的就餐、住宿符合要求,食宿安排要厉行节约,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要配备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设施,为参训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特别要确保参训学员的人身安全、饮食安全和环境安全。须充分利用河南省教师教育培训管理系统功能,及时与参训学员联系,并做好培训学员报到管理工作。要将具体开班时间于10月12日前报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由项目执行办公室统一汇总后,在河南省教师教育网上公布并通知各省辖市(直管县)教育局和有关项目县(区)。每期学员参训《报到通知书》电子版要于开班前(原则上提前10天)以培训院校为单位发送至相关项目办公室邮箱。开班一周内要把参训教师的报到情况分类别反馈给各相关项目办。对按时完成各项培训要求且考核合格的教师,颁发结业证书,证书的印制和发放,仍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制“国培计划(2010)——河南省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培训证书的通知》(教师〔2010〕875号)有关要求执行。置换研修项目学员的课题研究、教育实践和师范生顶岗实习工作,仍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2)”——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2012]680号)有关要求执行,经培训结业、课题结项,并在省辖市(直管县)认定其为市级骨干或市级名师的基础上,由省教育厅颁发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证书,2010-2014年参加“国培计划”——幼儿教师置换脱产研修的教师如符合市级骨干教师或市级名师条件,可向当地教育局申报并确认,经教育厅审核后颁发河南省幼儿园骨干教师证书。鼓励各省辖市(直管县)根据全省规划和区域教师专业发展梯队攀升体系,利用国培计划平台培育本地名师和骨干教师,与承担培育单位结合后,按照本级规划,颁发相应证书。“国培计划(20xx)”——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项目顶岗实习生需求汇总表、教师教育实践鉴定表、师范生顶岗实习鉴定表见附件13、14、15。

  (六)各项目承办单位要采取组织开发和征集遴选等方式,以网络课程建设和加工培训生成性课程为重点,形成一批有特色、有亮点、有质量、接地气且满足乡村教师实际需求的优质培训资源。培训项目结束时,项目承办单位须每个学科(领域)提交不少于3个(置换研修项目不少于6个)课程资源,提交的课程应以教学实践类为主。各项目承办单位要在培训期间向各项目执行办公室提交至少3期《工作简报》,在培训项目结束后30天内,要向项目执行办公室提交绩效自评报告及学科优质课件资源,参训学员优秀作品(论文、教案、作业或案例)汇编一套,制作包括主题视频、微视频、数字故事、图片、学员作品及文字等材料的光盘一张。以上提交资料需严格按照《“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培计划”主题宣传活动材料征集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14]210号)中的有关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筛选和审查,精心制作,报送资料(源)和材料的质量和水平将作为“国培计划”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七)各省辖市(直管县)和项目县(区)教育局应在本地区项目全部实施结束后30天内,向项目执行办公室报送本市、县(区)在学员选派、过程监管、训后跟踪、参训学员作用发挥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总结材料。同时,要对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并领取培训合格证书的参训教师,按照教师培训管理的分工职责,及时对参训教师进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

  (八)各省辖市(直管县)要根据教育部综合改革精神,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加强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要采取倾斜政策,积极促进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与教研、科研、电教等相关资源的重组与整合,进一步优化配置,凝聚合力,形成上联高校、下联中小学幼儿园的区域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努力构建新型现代教师培训机构。对于没有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通过新建或依托区域内举办有教师教育专业的高等院校、优质中小学、教研等区域内优质实体教育资源,创建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立新型的区域教师发展平台。

  (九)本项目培训由教育部、财政部提供专项经费,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及设备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学员往返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报销。培训食宿安排要厉行勤俭节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使用培训经费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等违规活动。各项目承办单位须严格按照项目工作要求、经费标准和有关财务规定编制和使用培训经费,要加强经费使用监管,完善项目预决算,严格经费报销,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同时要保留经费使用原始单据备查,确保专款专用。

  (十)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国培计划”宣传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44号)精神,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宣传“国培”,宣传河南,进一步扩大我省“国培计划”项目的影响力,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工作。有关“国培计划”的文件、通知、报表等信息将会在河南省教师教育网上及时发布,原则上不再发送纸质版。请各单位密切关注,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交流和沟通工作。

  有关项目工作的文件、通知及电子表格的下载,请登录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河南省国培计划网站或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网网站

  教育厅师范处联系人:李社亮;电话:0371——69691697;电子信箱:lsl@haedu.gov.cn。

  “国培计划”——乡村教师访名校和乡村校园长培训项目办公室联系人:王春莲,电话:0371-69303362 13623856099 ;电子邮箱:hnsjjzx@vip.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22号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邮编450046。

  “国培计划”——置换脱产研修项目及送教下乡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许凛,0371-68970741 13803862262;电子邮箱:hnzhxmb@163.com。通信地址:郑州市英才街6号郑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东校区外语楼C527);邮编:450044。

  “国培计划”——教师网络研修项目办公室,联系人:肖立志,联系方式:0371——65927618 18637188605,电子邮件:hnjs@vip.163.com。通信地址:郑州市黄河路124号河南广播电视大学,邮编:450000。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xx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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