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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哲学方面的争论的文章
研究哲学发现这样一种现象,凡是出现争论,都是双方有理,只不过一方或者双方存在绝对。事物存在一经语言描述,已经是形式或概念绝对,不再是事物本来状态,这在哲学上是形式与内容关系,更有关知识第一原理。
知识第一原理要求不证自明,作为认识基础用以衍生推论,但就是在这个根本上,东西方却存在巨大差异。西方逻辑绝对,东方逻辑相对,一个非此即彼,一个既此亦彼,矛盾导致认识分歧,有些结论甚至截然相反。
比如一块金子,按照西方逻辑,说是金子就要绝对纯金,不然它就不是金子(同一性A就是A;矛盾性A不是非A;排中性不是A就是非A)……可现实根本不存在绝对,按照西方逻辑,现实中找不到一块金子。换成东方逻辑呢?既此亦彼说明一块金子,它就既是金子又不是金子,那它是什么呢?一样没法结论。
普普通通一块金子,被这些逻辑弄得玄而又玄,倒是现实直观明确,它就是一块不纯的金子。形而上学无穷追问,如同教授在把简单问题复杂化,一般教师反之,可以把复杂问题简单化。不能因此肯定教师否定教授,比较一般教师,教授总是更高一个层次,人类认识不断发展,这种追求探索也必不可少……
西方知识第一原理,除了上述三性还有因果性(非A不能导致A)、终极性(每一个中介者都为一个结果而行动)等。因果性一旦绝对,也会出现自身二律悖反,终极性更开始趋向神学,终于信仰才能自圆其说,更属于绝对。逻辑绝对造成“逻辑或”例外,逻辑相对又无法结论,彼此坚守必然导致争议。
两种逻辑都存在自身缺陷,二者相互融合、修正才能消弥争端,为此我们提出一个全新概念,这属于混沌哲学自身发现,一样属于知识第一原理范畴,我称之为“混沌性”或曰“混沌律”。混沌律这样表述:一切只有概念绝对没有存在绝对,东西方逻辑必须相互融合彼此修正,西方逻辑要去除绝对,东方逻辑要相对绝对,如此才可以获得一般结论,否则要么自身极端而反,要么无法结论,都不符合客观存在。
概念说明难免晦涩,例之一块金子却很清晰:一块金子就是一块金子,我们明确它不是一块纯金,达到一定纯度又要称它为一块金子,不因为不纯粹而否定它是金子,因为不纯粹也不绝对它只是金子。从简单到复杂再从复杂到简单,后一种简单已是更高层次,这有些类似于“难得糊涂”。
理论铺垫不想太多,转入正题谈谈争论,针对具体问题为什么会发生争论?根本原因就是逻辑对立。或者以概念绝对存在,事实总有例外反之,或者以相对否定绝对,结果使事物无法结论。逻辑双方立场不同,以利益出发一般选择选择逻辑,只要一方以具体立场做出结论,另一方就会以对立逻辑反驳,这种矛盾永恒存在,这类争论也就永无休止,并且永远争不出谁对谁错。
根本问题就出在逻辑上,结论绝对必然走向自身反面,任何结论都不是无懈可击,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准”。这除了概念绝对,还因为人类认识有限,在上一级绝对,永远可能否定下一级绝对,认识真理都有一定范围,超出范围真理也会变成谬误。认识真理不是绝对真理,这世上也就没有绝对神圣。
不知是否有人注意,辩论赛正反方随机确定,为什么同一人对一事,却可以怎么说都有道理呢?那就是因为可以选择不同逻辑。辩论必须以一方结论为前提,因为一旦结论就会概念绝对,一经绝对必然出现例外,反方抓住例外就可以反驳。双方立场对立,自身立论时都采用逻辑绝对,反驳对方时又采用逻辑相对,如此针锋相对,场面精彩热烈,结果却往往不了了之。
平时争论更是这样,本来有人说了什么,只是就一般状态而言,可一旦有人反对,前者便要极力证明自己正确,于是陷入自身绝对。一方绝对被另一方抓住破绽,反驳之中另一方也会陷入自身绝对,双方都绝对自己相对对方,人性本我加之感情用事,于是辩论就可能发展到争论,争论激烈到争吵甚至争端……
在混沌哲学明确混沌律之前,这种状态需要妥协,或双方妥协或起码一方妥协,握手言和或签定不平等条约,否则就只能一方消灭另一方:死亡或者战争。一般争论不是必须要有结果,激化矛盾也可能发展到人身攻击,终于不了了之或不欢而散,严重者诉诸法律,法律裁判利益伤害,结果却无关争论本身。
基于结论绝对而引发争论,不会有任何确定性结果,那聪明人就要学会混沌,只因为绝对本身就是个错误。不能绝对还要相对绝对,相对绝对是一般道理,一般道理可以辩论不必争论,当然更用不着争吵。比如世俗俚语流传至今,总有道理蕴涵其中,偶有例外不能用来否定一般,一般道理总是有的……
道理总是越辩越明,去除绝对可以发现一般,一般道理大多直观,各人所见不同,世人自有公论。但道理也只是具体为用,“换位易理”、“理无定论”,认同与否只在个人,只是言行终于结果,每个人都要对自身言行负责,那已经没有争论必要。尤其不要激烈,发展到争吵就会伤人伤己,谈谈道理何必伤了和气?
如果争在理外、争不为理,那该不该争、为什么有争、该怎么争也很难说。人在社会就是能动性比拼和相互妥协,有时候要争也有时候要让,那更要看终于什么结果,值不值得劳神费力。理性指导现实关联成败,那却要同于自身,不愿接受者不必勉强,各执一理也只是各得其果,无关自身无关紧要我看不争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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