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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艺术之星评选方案
为丰富校园艺术文化生活,促进学校艺术教学,充分展示我校中学生的艺术风采和学校艺术教育成果,音乐组特联合教育处、学生会定于2016年12月,举办“2016年xx一中校园艺术之星” 演唱、演奏、舞蹈、相声(小品)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机构成员
1、组 长:米xx
2、副组长:黄xx
3、组 员:毕xx等人
1、组 长:活动的策划及指导;
2、副组长:制定活动方案、活动的实施等工作;
3、组 员:担任比赛评委、专业指导、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等工作。
二、比赛形式与内容
比赛形式为演唱、演奏、舞蹈、相声(小品);
节目内容自选,作品风格不限;
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决赛超时作降等处理);
演唱、舞蹈可采用钢琴伴奏或伴奏带(必须消去原声,所有伴奏带的音质必须干净、清晰)演奏不能使用伴奏和伴奏带。
三、参赛对象:初一、初二、高一、高二的所有学生
四、活动程序
(一)初赛
1、报名时间:第11 周至12周(11月6日至17日下午5点截止)
2、报名方式:参赛各班学生在本班文娱委员处报名,年级分会收集各班报名表于11月20日上午8点前交校学生会。
3、初赛时间:第13周(时间待定)
4、初赛形式及要求:
按分组序号在指定的音乐教室(排练厅)进行初赛,过期做弃权处理。
器乐和舞蹈自备乐器、服装、道具和伴奏,声乐清唱。
5、初赛地点及评委:
组别
地点
评委
备注
演唱
音乐教室(二)
米长义、刘新苗
1、王蓓负责初赛总协调。
2、各组第一位为组长,负责把关和成绩统计。
3、请彭玲华老师安排学生干部到各组协助评委进行组织工作。
演奏
音乐教室(一)
毕建文、喻爱林
相声(小品)
音乐教室(三)
彭玲华、胡秀红
舞蹈
六楼排练厅
成娜、胡懿文
6、汇总初赛情况
第14周一上午9:00召开评委会,汇总初赛情况。根据初赛情况决定是否举行复赛(二)决赛
1、决赛报名
⑴所有参加决赛的学生于指定时间至学生会报名确认,过期做弃权处理。
⑵参加决赛的选手以抽签决定决赛顺序。
2、决赛时间:分初、高中组(具体时间再通知)
3、决赛地点:多功能报告厅
4、决赛评委:学校领导、全体音乐组老师
5、评选方法
⑴分演唱、演奏、舞蹈、相声(小品)四组决赛,由评委当场打分。
⑵按参赛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并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6、补充说明
(1)决赛时,各选手自备乐器(钢琴除外)、服装、伴奏带等相关用具,并提前做好准备,若在比赛过程中出现故障影响比赛程序者,降等处理。
(2)由各班选派3-5名同学做为观众在现场观看比赛活动,要求讲文明有礼貌,争当文明观众。
(3)若对本次活动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教育处、团委学生处、音乐组。
教育处、团委、音乐组、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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