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通行通告
道路不定时会出现问题,因此禁止通行,记得写好通告哦,本文为禁止通行通告,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1:禁止通行通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xxx(清华东路西口至北五环双清桥)将进行道路施工,具体为:10月30日起至11月14日止,xxx(上清桥至后八家路段)、11月15日起至11月30日止,xxx(后八家路至林学院北路段)、12月01日起至12月16日止,xxx(林学院北路至清华东路段)分别进行昼夜断路施工。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及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xx年10月30日起至12月16日止,对xxx部分路段采取分段禁止机动车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xxx(上清桥至后八家路段)施工期间禁止机动车通行,被禁行的机动车可绕行清华东路、林学院北路至学清路行驶;
二、xxx(后八家路至林学院北路段)施工期间禁止机动车通行,被禁行的机动车可绕行清华东路、林学院北路、后八家路至学清路行驶;
三、xxx(林学院北路至清华东路段)施工期间禁止机动车通行,被禁行的机动车可绕行林学院北路、后八家路、成府路至学清路行驶。
特此通告。
XXX
20XX年XX月XX日
篇2:禁止通行通告
因xxx高速宜丰互通收费站扩建,现需对其进行交通管制,具体如下:
1.管制时间:从20xx年8月10日0时起至20xx年10月10日0时止。
2.管制车辆:交通管制期间禁止所有货车和15座以上客车通行。
交通管制期间请需过往xxx高速宜丰互通收费站的上述管制车辆绕道通行。
特此通告
XXX
20XX年XX月XX日
篇3:禁止通行通告
为了维护xxx区道路交通秩序,着力改善交通环境,缓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压力,有效落实城市道路交通长效管理措施,保证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在中心城区部分区域道路禁止核载1吨(含)以上货车、三轮摩托车通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车辆范围:核载1吨(含)以上货车、三轮摩托车。
二、禁止区域:(不含围成该区域的路段)(见图)
1.北侧:沪杭铁路以南,包括体育北路开源路口以南,谈公北路柳溪路口以南;
2.西侧:体育北路(沪杭铁路以南)、体育南路(人民大道口以北);
3.南侧:人民大道(体育南路口至施家南路口);
4.东侧:施家北路(铁南路口以北)、施家南路(人民大道口以北)。
三、禁止通行时段上述禁行车辆在禁行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上述禁行车辆确需驶入禁行区域的,凭相关证明到以下四个点均可办理《通行登记证明》:①嘉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魏塘中队;②嘉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里泽中队;③平黎公路晋阳路口交警岗亭;④兴善大道出城卡点(与南湖交界处)。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告发布施行之前其他有关县城区道路通行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作规定的,仍按原规定执行。对违反禁行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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