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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导语:教育局如何评选出师德标兵?具体的评选方案有哪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章,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1、评选名额:2—3名;
2、评选范围:具有两年以上教龄,在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具体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坚定的理想信念;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品格高尚,廉洁从教,堪为师生的表率;
3、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教育、教学方面成绩突出,得到家长、学生的充分认可,满意度在校内名列前茅。
4、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积极参与校本教研活动,对业务精益求精,在教学或科研方面做出贡献。
5、有健康的心理素质,有良好的协调能力,工作中能顾全大局,()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讲团结、讲协作、讲奉献。
三、组织领导
组长:梅杰
副组长:沈志福、杨莉
组员:刘再兵、章龙宏、江秀芳、陈晓雅、谢贵武、祝俊、吴龙凤、洪莉莉、吴晓燕、唐阿抒、袁安民、赵继玲。
下设办公室,主任刘再兵,具体负责“师德标兵”评选方法的制定、完善、实施和总结。
四、评选程序
1、推选阶段(每年11-12月份)
各教研组初评及推荐申报1人,并准备候选人推荐表及事迹材料(每位候选人要求有500字的详实事迹材料和80字的事迹概要,一式两份报送办公室)。
2、评选阶段(每年12月)
由办公室负责评选的具体事宜,评选产生候选人,报学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进行公示。
3、表彰阶段(第二年元月)
在每年教师节进行表彰,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
五、表彰及奖励
1、评选出的“师德标兵”,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本年度考核等次将确定为“优秀”;
3、将作为晋职、晋级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4、将其先进事迹和照片将在校网站、宣传栏上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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