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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导论读书报告范文
本来想读康德的《判断力批判》,但去图书馆借了翻看之后,发现它太过于抽象,太过于晦涩难懂。鉴于这个原因,又去借了曹俊峰的《康德美学导论》,一是因为其与老师开的当代美学有一定关系,有助于理解老师讲的一些名词、知识点。二则是这本书毕竟是导论,有指引的意思,作者会帮助解释其中的一些高深难奥的概念。经过一段时间的阅读,其中大部分理论已有所掌握,如什么先天原理,判断力批判的大致过程及其内容,康德关于美学的一些看法等。但由于书中涉及内容过于繁杂,且自己的能力有限不能一一进行阐释。而且有些东西也不求甚解。所以笔者计划选取其中一些自己相对理解的理论或美学观点对其进行归纳整理,阐释康德的美学观点,并会穿插一些笔者自己的见解。因为笔者以为读书笔记不应当仅仅是罗列书中内容要点,更重要的是阅读者自身应该从中学到或领悟到一东西,最好的结果是能够与作者产生思想上的共鸣。此乃读书笔记之要旨。
下面笔者将主要阐释康德对于艺术的定义及其看法。“艺术”的定义自古以来有众多的美学家、哲学家、文学家都进行过解读及其阐释,在此笔者不再一一赘述,鉴于笔者所阅读之书,将主要对本书中的观点进行整理归纳。
艺术一词的解释在本书的第十三章第一节,题目就是“什么是艺术”。题目虽是“什么是艺术”,好像作者要给我们一个定义,但事实上却不是这样的。因为在康德看来没有什么事物是能够用一段文字来进行定义的,他能做的只是通过对比比较的方法,找出它与其他事物的不同点,进而归纳出其最本质的东西。了解了它的本质我们自然就会对其总体概念有一个明确的把握。
康德在此就是将艺术与非艺术进行对比,这些非艺术主要包括自然、科学、手工艺三个方面。先不提康德是怎样将他们进行比较的,在此我们先看一下康德进行对比的思路,即其思维方式是怎样的。首先他将艺术与自然进行对比。这说明了他首先承认了艺术的社会性或是人工性,他将二者对立开来。然后是科学,科学是一种探索事物运行规律的学科,是物质性的,由此看来康德将艺术区别于具有一定目的性或是目的性十分明确的事物。最后是手工艺,手工艺是具有使用价值的技术,可见康德将艺术与实用也有所区别。这就是他的基本思路,从大到小,从粗到细一层一层进行剖析。
康德首先是这样将艺术与自然区别的:艺术不同于自然。艺术是与自然绝然不同的两类事物。艺术与自然最大的不同就是它是一种“人工产品”而不是自然作用的结果。由于是人工产品它就有了一个重要特征,即它是以理性为基础的有目的有意图的自由的产品。在这里康德强调了“理性”这个词。理性在这里应该理解为有意识的,经过思考的。为了将它更加明了化康德又举了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即蜂房的例子,蜂房并不是一件艺术品,康德如是说,这并不是因为它在外在形式上与艺术品有多大区别而在与制作的动因、过程不同。蜜蜂没有理性,没有意识,它是靠生物本能不自觉地建造蜂房的,在建造之前它并没有一定的计划和意图。假如由人来建造一个一模一样的蜂房就可能是艺术。人们在建造之前已经有了一个明晰的影像,建造什么样的,怎样造,完全出于自由,有目的有计划,经过理性的思考。这就可能成为艺术。再次我们注意到,康德强调了“自由”。“自由”在这里有极其特殊的意义,在这里自由是理性的自由,人们建造蜂房没有物质利益的趋势,纯粹是为了实现自己的一个意图。
其次康德将艺术与科学相区别。因为科学同艺术一样也是人类精神的创造物。在将二者进行对比的时候康德的概述有些抽象。他认为艺术是“人类的技巧”,而科学是知识,即“能不同于知”。“知”是指认识、情感、欲求(即三大批判),而“能”是指这三种能力之外的技能。二者的不同在于机能各有先天原理,可以施以先验的判断;技能没有先天原理,只能做不能解。在此笔者的理解是科学是有一定规律的事物,人们只要掌握了它的规律就可以模仿出一模一样的东西。而技能即艺术则不行,艺术是没有先天原理的,所以它没有一定的规律,人们可以做出这样的东西,但不能模仿复制,没有一模一样的艺术品。
最后康德又将艺术与手工艺进行了比较区分。康德从目的、制作活动和结果等方面来揭示艺术与手工艺的区别。从目的来看,艺术是为了获得愉快的感受,手工艺是为了赚钱。从制作的性质看,艺术活动自身是令人愉悦的,是完全按照艺术家的构想而操作的,在艺术创作中艺术家保持了真正的主体性,他的主观愿望是可以全部灌输到作品中去的;而手工艺则是一种劳动,一种谋生的工作,对于主体来说,这种工作只能令人痛苦,毫无愉快可言。在这里康德反复强调了“愉快”,即主体的愉快。而愉快归根结蒂仍是自由的延伸。因为愉快实现的前提必定是自由,被压迫的、强制性的劳动或活动是不可能获得愉快感的。手工艺要么是被生活所迫,要么是被老板所迫,所以它在根本上是不自由的。
由此可以归结出康德对于艺术的主要概念:一,它是理性的(自由属于理性的范畴)。二它是毫无规律可言的。对于这两种表述笔者没有多少不认同。但对于康德在对比中提到的一些名词笔者则有自己的意见。在康德的表述中,他曾提到艺术品和艺术家,艺术品笔者认为是无可争议的,但艺术家就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在这里康德明显是把艺术家与艺术品进行了一对一的硬性规定,即艺术品是艺术家的产物。笔者不认同这种观点,至于原因笔者在此想先把自己对于艺术的概念做一些描述,从而才能从整体性对其进行反驳。笔者认为所谓艺术首先它必定是“人工产品”,这与康德的表述一样,但本质却不同。“人工产品“不仅仅是人的体力劳动,主要是指人的意识活动,笔者认为应该将体力劳动与意识活动或是脑力活动割裂开来。他们之间不应该有必然的联系,没有经过体力劳动的事物但经过了人的意识活动的加工也可以成为艺术。如自然造化的石头,可能因其独特的造型而引起人们的兴趣,从而成为艺术品。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体力劳动的参与而仅仅是意识活动的结果。所以艺术品不一定是艺术家所创造的,除非艺术家在这里具有泛性意义,即发现艺术的人也可以成为艺术家。
除此之外,对于康德所陈述的主体的愉快性笔者持怀疑态度。因为有些艺术尤其是文学艺术的创作者创作本身并不是一个愉快的过程。如巴尔扎克、陀思妥耶夫斯基、契诃夫等作家他们创作本身要么是为了生计所迫,将创作视为生活手段,要么是内心激愤所致。所以他们本身是谈不上愉快的。康德从这个方面进行论证显然有其偏颇的一面。笔者认为,艺术是使人的内心或是精神获得一种满足并加以认可的形式,。笔者强调的是他者,即主体之外,也是欣赏者或是观众。上述作家作品虽然自身并没有什么愉快性可言,但其受众却获得了一种满足,或悲或喜,并对其加以认可,因而成为了一种艺术。如1917年马塞尔。杜尚把一个男人的小便器作为一件艺术品进行展示,显然他是将它作为一件艺术品,而且受众也予以认可。而它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件艺术品正是因为它满足了受众的一个精神需求,即猎奇。所以,对于艺术而言,他者是起主要作用的。在这里我想有必要提一下学者朱狄的一句话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所谓作品,也就是人使用的媒介手段把思想情感贮在他体外的某种物质形态上,从而使人们可以鉴赏它,它的审美价值并不因有更多的人去鉴赏它而有所减少,而且原则上经得起任何人去鉴赏,如没有这种信息贮存,艺术作品也就不成其为艺术作品了。”
上述即是康德对于艺术的概述及笔者自己的一些见解。对于哲学大师的反驳虽让人觉得有些可笑,但真理往往是不分界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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