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安全的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强我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0〕)306号)、《攀枝花市规划和建设局开展建筑工地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攀规建发〔2010〕153号)的要求,结合目前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20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仁和区城乡建设局深入辖区在建项目施工工地,就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拉网式的大检查。
一、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重点针对前期下发施工单位自检后填写的(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检(自)查表、xx年四川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建项目检(自)查表》中所涉及的资料进行了逐一核查,并对外架、模板、施工临时用电、挑架、井字架、塔吊、基坑支护,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整改等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在建工程项目综合评价为“差”。虽然多数企业、项目部在大检查前对工地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部分安全隐患、文明施工问题得到及时整改。但在检查中仍发现大部分施工、监理单位和项目部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不重视。没有充分发挥施工单位质安部门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职能,对施工现场发现和安全事故隐患及文明施工问题整改不到位。
本次检查共抽查了30余个在建项目,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检查中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7份,共检查出安全生产隐患、文明施工问题156条/次
二、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方面的问题
1、部分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违法施工。
2、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放松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管理;施工单位质安管理部门未充分发挥职能,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严重不足;项目部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不重视;
3、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安全员或项目经理不到位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安全生产方面
1、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施工用电、承重支模架等检查验收不到位;对项目部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审批流于形式。
2、部分工程的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不按规范而随意性搭设的现象比较严重,搭接有效部位、搭救拉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拉结筋,扫地杆、剪刀撑、脚手片铺设数量严重不足,密目网等围护设施不规范。外脚步手架与建筑物之间间隔大,未隔离防护的现象依然存在。
3、部分工程的预留洞口、电梯井口、临边防护、高处防护设施不到位、不规范。
4、大部分工程的承重支模架材质、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安全构件不完善,且与专项方案不相符。少数工程违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规定,超高、超载高大承重支模架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也未组织专家论证方案。
5、大部分工程施工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三相五线系统安装、电器配置、三级配电保护、线路敷设、用电标识等均不符合要求;
6、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塔吊管理不够重视,塔机未经检测或经检测未取得合格证擅自投入使用的现象较为突出。
7、安全生产台帐记录内容空洞,不真实,不能实际反映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重要安全事件、检查验收等实际情况;各项安全专项方案不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无针对性不能指导现场施工。
8、特种作业人员的技能培训、考核工作滞后,部分工程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过期、无证上岗现象,现有的特种作业人员对新规范、标准和设备性能等知识了解不多。
(三)文明施工方面
1、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意识淡薄,对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文明施工管理责任不明确,管理制度、措施不完善;文明施工费用投入不足。
2、部分施工现场封闭施工管理不到位,施工现场排水系统不到位;主要通道不硬化;各类建材堆放混乱;
3、部分工程的扬尘控制不到位,冲洗装置不到位。
(四)监理方面
1、一些监理单位职责不到位。施工现场总监、监理员在管理过程中重质量、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思想比较严重,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够,没有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2、部分监理单位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缺少安全内容或缺乏针对性。
3、现场专业监理岗位人员配备不足,相关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现场监理人员到位率不高。
4、一些监理企业现场监理人员职责不明,对相关质量、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要求和知识不熟悉,对专项方案审查和日常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流于表面,检查记录简单马虎,对一些明显的质量问题、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及时发现,对已发现的问题也没有严格监促整改,跟踪和复查措施不到位不完善。
5、部分总监未按规定要求对重点工序、重点部位进行平行检查和旁站督促。
通过这次安全大检查来看,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施工现场存在不少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仍有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作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单位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堵漏洞、查死角,作好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环境达标,并消除安全隐患,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要求其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责令停止施工。检查组还要求各单位要增强安全生产管理意识,积极发挥单位质安部门的管理作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管理,确保我市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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