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的工作职责

时间:2022-07-04 01:00:34 人事 我要投稿

人事处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用人计划以及全校教职工的调配及聘用工作;

人事处的工作职责

  二、负责全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引进人才工作;

  三、负责全校各类人才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考勤、年度考核和奖惩,以及科级以下(含科级)干部的任免工作;

  五、负责全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评审、聘任工作;

  六、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和奖酬金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校教师和科级、科级以下干部职工的培训工作;

  八、负责教职工出国(境)的政审工作;

  九、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教职工丧事及有关事宜;

  十、负责办理教职工的社会养老、失业保险和退休手续;

  十一、负责青年教师、干部下乡扶贫,支教人员的选派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校人事统计报表工作;

  十三、负责本部门的接待和会议会务工作;

  十四、负责未聘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

  十五、负责博士后流动站的建设与管理;

  十六、负责各单位自聘人员人事代理工作;

  十七、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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