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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看清求职陷阱
求职,是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来向企事业单位寻求为其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获取合理报酬,作为物质生活来源的一种过程。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教你看清求职陷阱,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议1:
陷阱一、给虚职
小张在某网站上看到一家用人单位要招聘行政主管,按照该公司的职位描述,小张觉得挺合适就前往应聘。经过简单的咨询了解之后就上班了。然而小张这才发现,所谓的“行政主管”一职,并没有下属。主管的职务其实就是一个文员职务,还有就是打杂。小张问人力资源部经理为什么职位与工作范围不符?经理说行政的事情都归你管,还不是主管是啥?小张这才明白,这家用人单位用招主管的办法招文员。
分析:现在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为压缩成本不愿意给应聘者高工资,但是这样又很难吸引众多求职者前来面试,所以他们会用“给虚职”的招聘手段,把职位设得虚高,吸引应聘者自动“上钩”。
支招:如果求职者对公司不了解,不妨先到这家公司“实习”几天,摸清状况再签劳动合同。如果求职者是在人才市场应聘,最好观察其他应聘者与用人单位的交流信息,从侧面了解其实际情况,以防有诈。
陷阱二、戴高帽
李明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找工作时因为个人条件不足被多家用人单位婉拒。正当他彷徨之际,被某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到一个招聘摊位前,面试他的是保险公司的总监。总监热情洋溢的赞美和对保险行业美好前景的分析,令李明一扫之前的不快。总监还承诺他一进公司就是“经理”职务。
但李明进入公司才知道,几乎每个人的名片上都是所谓的“经理”,他的“销售经理”职位其实就是业务员,底薪只有几百元,全靠提成才能拿到高工资。
分析:求职者想找到好单位不容易,用人单位在招聘中,往往会利用求职者急躁以及虚荣的心理,用给求职者“戴高帽”的这种方式进行招聘
支招:刚毕业的大学生,如果有条件并且喜欢尝试接受挑战性的工作,锻炼自己也未尝不可,但是如果自己不了解、不感兴趣,无论用人单位多么急切和诚恳,都需慎重考虑。在应聘相应的职位时,更不要好高骛远,被用人单位赞美几句,戴个“高帽”就贸然答应,以免吃力不讨好。
陷阱三、空许诺
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来自农村的张伟觉得自己应聘一般的职员应该没问题。他在人才市场上看到一家物业公司招聘物业代表,于是前往应聘,月薪2000元也符合自己的预期。到公司上班之后他才发现,所谓物业代表,其实是不穿保安服的保安员。张伟安慰自己,保安员就保安员吧,骑驴找马,以后再找也行,关键是月薪还不错。但是,发了工资才知道,所谓的月薪2000元,其实是每天要上12个小时班,每月只休息2天,还得加上其他加班时间的工资总和。如果没有加班,工资就是规定的最低工资。
分析:现在,很多用人单位很难找到普工,特别是保安员、搬运工等一线工人。于是,用人单位给这些普通的工种起了好听的名字,比如物业公司保安员叫“物业代表”,餐馆的服务员叫“资深客服”,售票员叫“客户代表”,虽然工作性质没变,但从称呼上改变求职者对普通工种的厌恶和反感,使不明白的求职者会错意,浪费时间和精力。
支招:求职者在求职时应该详细询问用人单位自己所应聘岗位的工种、薪酬构成等事项,不要被用人单位笼统的回答搪塞过去,或被招聘企业所宣传的“高工资”的诱惑而丧失判断。
建议2:
对于在校大学生来说,利用暑假兼职是他们提前接触社会、积累工作经验的最佳时期,而这个时期对于即将毕业的学生来说,也是他们走出校园进入社会的关键时期,警惕暑期求职陷阱。学生们在求职的过程中要谨防不法分子的一些骗局。
1.中介骗局:这类中介往往是:“一间小屋、两部电话、三个人”,当他们骗取过求职者数目不菲的中介费后,就会列出一堆单位名单,但是这些单位要么招满人了,要么不招大学生。
2.招聘会骗局:骗子招聘会,要么参加的单位数量严重缩水,要么就是只摆个单位介绍牌子而没有招聘人员到场。当然也有些单位确实在场,招聘人员也收了很多应聘者的简历,但之后便了无音讯了。
3.合同骗局:有些用人单位是真的想招聘人才,只是他们嘴上说的给你的待遇条件和即将要与你签订的合同上的条款是有出入的,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项条款,谨防被骗。
4.试用骗局:一般单位在新进人员上岗后都会有3个月到6个月的试用期。有些单位便利用这一条,在这期间少付甚至不付工资,或试用期满后蓄意辞退。
5.职位骗局:有些用人单位在招聘的时候按照职位招聘,但当你去单位报到时却给你安排其他岗位,有时甚至让你去做一些劳动强度极大的体力活。因此,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该有点“想象力”,莫让别有用心的人“抓住良机”。
6.电话骗局:可能你也有接到过用人单位录取的电话,对于没有求职的你,会觉得莫名其妙,八成是打错电话了;但是,对于正在等待用人单位回电通知的求职者,尤其是外地求职者,他们可能会当真,速到公司报到,可是等待他们的却可能是敲诈勒索。
建议3:
(一)虚假广告陷阱
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会上为了招到条件较好的毕业生,会夸大或隐瞒自己的某些情况。比如:在发布招聘信息时,往往故意扩大用人单位规模和岗位数量,进行虚假宣传;或者把招聘职位写得冠冕堂皇,不是“经理”就是“总监”,但实际上却只是“办事员”、“业务员”,根本没有广告上写的那么诱人。
(二)色情陷阱
一些用人单位利用招聘、面试等侵犯学生。有一些招聘广告上称招聘男女公关人员,月薪上千或上万,令一些涉世不深的毕业生调入陷阱。所谓“男女公关”实则是从事性服务;所谓“高薪”实则是从事性服务时客人所给的小费。面对这样的问题或遇到这样的情况,学生一定要提高警惕,不可随便跳入这种陷阱。
(三)传销陷阱
所谓传销,本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由传销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
该经营方式受到国家的严令禁止。现在的传销者首选对象常常是急于挣钱的打工者特别是刚刚毕业的学生,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得到欲骗对象的电话后,便打着同乡、同学、亲戚等幌子,以帮忙找工作为由,以高薪为诱饵,因人而异,投其所好,骗求职者去进行非法活动。求职者一旦进入陷阱,便限制人身自由,被迫从事传销,要么交3000-4000元入门费,要么花3000-4000元购买传销产品作为入门条件。传销组织者还采取扣留身份证、控制通讯工具、监视等手段不让受骗者离开,强迫他们联系亲友前来,或者寄钱寄物从中牟利。
(四)协议陷阱
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择业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就业协议一经签订,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按照有关规定,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这样就可能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纠纷。常见的毕业生签就业协议过程中遇到的陷阱又分为以下几种:
1.用人单位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2.用人单位不跟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不将承诺写入合同
4.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霸王合同”
(五)试用期陷阱
试用期,就是劳动关系的试验阶段,但决非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单方“试用”。我们这里所说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了相互了解而选择、约定的考察期。
一般来说,单位用人有试用期是正常的,试用期的薪水一般都不高,等到转正之后,薪水会有较大幅度提高。很多公司为了使用廉价劳动力,抓住毕业生急于找工作的心理,堂而皇之地打出试用期的牌子,看起来非常规范,待试用期一过,以种种理由告诉求职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将其解聘了。这样的公司不断地炒人,毕业生永远不会成为正式员工。
(六)收费陷阱
当前,在就业市场中,一些用人单位利用毕业生求职心切,设立各种名目向毕业生收取各种不合理费用,如风险抵押金、违约金、培训费等。一些单位可能规模不大,薪水不高,但是开出了一些诱人的条件。比如说,在某大中城市工作,或者能解决这些大中城市的户口问题。希望留在大中城市工作的学生很容易被这样的条件迷惑。双方谈得差不多了,单位又表示,为了增加双方的信任,学生在工作之前必须交押金。等学生交完押金,工作一段时间后,单位的有关人员就表示,聘用之初说定的工作岗位要有些调整,可能把你派到偏僻地区或冷僻部门,而这些地方是学生肯定不愿意去的:单位算准了学生不愿意去,就说学生不服从单位安排,也是主动毁约放弃这个岗位,这样,学生交的押金自然收不回来。
(七)薪酬陷阱
所谓薪酬陷阱,是指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以优厚的待遇吸引前来求职的毕业生,等到其正式上班时,招聘时的承诺则以种种理由不予兑现;或是针对薪酬中的一些不确定收入,进行虚假或模糊的承诺,最终不能兑现;或者“缩水兑现”。
(八)智力陷阱
有些单位按程序假装对应聘毕业生进行面试,再进行笔试。在面试、笔试时,把本单位遇到的问题以考察的形式要求前来应聘者作答或设计,待毕业生利用专业优势完成其承担的项目后,再找出各种理由推辞,结果无一人被录用,用人单位却将应聘者的劳动果实据为己有,使毕业生陷入智力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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