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培行业经营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时间:2022-07-04 22:38:08 行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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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培行业经营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规范全县驾培行业经营行为,提高培训质量,保障驾驶培训学员合法权益,根据赣州市运管局《关于开展全市驾培行业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部署要求,我所于2015年6月5日至7月7日为期一个月在全县开展了驾培行业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驾培行业经营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一、宣传动员阶段

  6月6日,我所召集全县驾培行业负责人、教练员召开驾培行业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县运管所所长、分管的副所长及驾培管理人员和驾校负责人、教练员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了赣州市运管局《关于开展全市驾培行业经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所还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驾校管理加强教练员教学行为监督的通知》,明确了开展此次驾培行业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意义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驾培市场规范管理。

  二、自查及集中整治阶段

  一是督促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及相关规定要求开展驾驶员培训工作加强教学管理;二是督促培训机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法人义务强化驾培内部的管理和约束;三是督促驾培机构加强教练员管理监督,对教练员教学过程全方位监督和检查,进一步开展教练员职业道德的教育,提高教练员队伍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严厉打击了驾培行业非法经营行为、教练车挂靠和承包经营等行为,打击了驾培机构异地培训,私设报名点和培训点。协同交警部门重新核定科学审批教学路段进行教学;严格按照上级物价部门属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严格落实教学大纲,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严格遵守交通部对教练员的“五条禁令”,杜绝“吃,拿,卡,要”等行为。

  三、检查验收巩固阶段

  这次开展驾培行业经营行为专项整治中,一对我县一所驾校未完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等两项国家标准实施改建工作,市运管局及我所决定对该校给予三个月的停业整改处罚,停业期间暂停该校报名培训业务,如在3个月内仍未完成改造工作,我所将取消该校的驾驶员培训业务经营许可;二是查处2起乱设培训点擅自培训学员的违规驾校,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期限整改,责成该校对上述违规相关的教练员加强批评教育、并对相关教练员给予停止说教一个月的处罚;三是查处2起教练员未挂牌上岗及教练员未随车执教的违规行为,当场给予了指出,并立即改正。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我县驾培机构的经营行为,提高教练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驾校的服务水平、建立驾校行业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促进驾培行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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