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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点大学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
日前,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安排部署了我省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
为进一步拓宽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升学渠道,教育部决定,今年继续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统称“专项计划”)。近年来,我省三个“专项计划”实施情况良好,录取人数逐年增加。去年,我省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考生17724人,比2016年增加4726人,增长36.36%;审查合格考生17150人,比2016年增加4654人,增长37.24%;通过高校考核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11727人,比2016年增加6871人,增长141.50%。
“专项计划”各有报考条件
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实施区域为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共68个)。其报考条件为:申请考生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实施区域为我省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艰苦边远地区(共119个县、市、区)。其报考条件为: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我省省属重点高校,实施区域和报考条件与高校专项计划相同。
报名考生需接受资格审核
报考“专项计划”需资格审核。第一步是考生资格申报:拟报考三个“专项计划”的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高考报名,并按照《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报名阶段)》规定的“专项计划”申报办法自行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未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申报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填写并提交报名申请。
第二步是考生资格审核。相关县(市、区)要根据报考条件,充分利用高考报名系统、公安户籍系统和中小学生学籍系统,认真核查考生报名信息、纸质档案信息、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信息,确保考生户籍和学籍真实准确、内容一致。对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其相关资格,切实维护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三步是考生资格复核。我省将对“专项计划”录取的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复核。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立即分市(州)下发当次“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名单,各地应严格按报考条件,对专项计划已录取考生的资格进行认真复核,并在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投档前,分批上报复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