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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法律法规教程,促进护生职业风险意识的培养论文
【摘要】 为了适应当前患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减少护理纠纷,进一步提高护理安全为目的。针对护生法律知识缺乏及法律意识淡漠的现况,建议护生在校学习和临床实习过程中,改革法律法规教程。通过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相结合,加强护生职业风险意识的培养,进一步提高护理安全,为护生步入护理职业生涯奠定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 护生;职业风险;护理安全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逐步健全,随着医学、法律知识的普及以及患者和家属的维权意识、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医疗护理质量及医疗护理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护理安全作为医疗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直接关系到对患者的护理效果,是衡量医院护理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甚至影响医院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确保护理安全能减少医疗纠纷,缓解护患矛盾,是医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护生作为为患者服务的特殊人群,由于种种原因,潜藏着许多影响护理安全的隐患。然而,以往的在校教育和临床实习中,却只重视护理理论知识和护理操作技术的灌输,忽视对护生法律法规和职业风险意识的培养。为了适应当前形势和满足患者对医护需求的不断提高,加强对护生职业风险意识的培养,提高护理安全已显得越来越重要。
1 护生法律知识教育现状
1.1 护生法律知识掌握程度低
张立杰等[2]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对120名护生进行护理法律知识调查,内容包括患者的权利(隐私权,生命健康权)、护理文书(护理记录、交班本、医嘱单)、护理行为、护生法律身份、渎职罪五个方面。结果显示60%以上的护生对患者的权利和护理行为重视不够,70%以上的护生对渎职罪了解甚少。护生对法律知识缺乏全面正确的理解,尤其对临床护理工作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概念不清、认识模糊,从而导致护生在临床工作中存在护理安全隐患。
1.2 护生法律意识淡漠
护生法律意识淡漠主要表现为[2]:(1)护生未意识到法律在护理专业中的重要性,对法律课缺乏兴趣,学习是为了应付考试;(2)护生对自身法律责任不明确,片面地认为在临床实习中发生差错,带教老师负全部责任;(3)护生对患者权利的认识不足;(4)对医疗事故分级、医疗护理纠纷处置、护理安全的认识不足。
1.3 护生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
护生法律知识掌握的程度低、法律意识淡漠,在很大程度上与我国护士培养课程设置中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医疗安全、护理安全等方面的教学内容有关。陈殷钰[3]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对108名实习护生进行法律认知水平现状的调查,结果显示护生获得有关法律知识途径:在校教育获得占11.1%,实习时获得占48.1%,从大众媒体获得占35.2%,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占5.6%。据徐水琴[4]统计在四年前的护理教学中,大专教育设置28~32学时,占全部学时1.7%;本科教育设置为36学时,占全部学时的1.07%,且主要讲授的科目是《法律基础知识》,没有讲授与护理职业相关的法律知识。在目前的临床护理教学中,只注重护理理论和技术的灌输,而医疗及护理法律知识的教授却未得到重视。
2 关于加强护生职业风险意识培养的几点建议
2.1 加强护生在校期间法律知识的培养
2.1.1 增加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目前,尽管我国的护理基础教育中已开始关注护生法律知识的培养,中专教育法学课程设置32学时,占全部学时2.91%;大专教育设置为32学时,占总学时的1.68%;本科教育设置为36学时,占全部学时1.07%。但仍然缺乏与职业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内容,甚至有些学校根本未设置法律课程[4]。这与现今临床一线频频发生的医疗事故、护理纠纷相对峙。德国护理基础教育中设有《与职业有关的法律》、《公民法》两门法学课程,总共140学时,占全部理论课学时的5%[5]。因此,现阶段护理基础教育中应增设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和《与职业有关的法律》在内的法学课程,但中专、大专和本科教育的时数应有所区别。《法律基础知识》宜在第1学年讲授,《与职业有关的法律》宜在接触职业相关课程后的第2、3年讲授[6],从而使医护人员在踏上工作岗位前就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
2.1.2 改革法律课程的教学方法
目前的教育方式大多以正面教育为主,纯理论化、模式化的说教方式显得枯燥无味,从而使得广大护生对法律课缺乏兴趣,学习仅仅是为了应付考试。滕月玲[7]等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对104名实习护生进行了有关护理安全知识的调查,结果显示99名(95.2%)护生认为目前所获得的护理安全知识不够;100名(96.2%)护生认为有必要在临床实习阶段对其进行护理安全教育;82名(79%)护生希望能在岗前教育时进行护理安全教育,22名(21.2%)护生认为在实习中期及后期进行护理安全教育效果更好;98名(94.2%)护生认为采取案例分析的方法进行护理安全教育更容易接受。因此,在施教过程中可采用案例教学法、课堂讨论法等,选用临床实际案例进行讲解并让护生进行分析讨论,以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并使之切实感受到法律与自身的关系,从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此外可在护生中适当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知识讲座,以激发护生的学习热情,巩固所学知识[5]。
2.1.3 将法律教育融入临床各学科教育
法律知识的掌握、职业风险意识的培养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可对某些容易引起法律纠纷或存在潜在法律问题的内容,结合临床实际,强化法律意识,使护生在学校学习临床专业课程中较系统地掌握法律知识,缩短与临床实习或工作中的距离[5]。
2.2 加强护生临床实习阶段的法律知识教育
2.2.1 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实习护生上岗前、后对其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以及护理专业与法律等相关知识。教育中应结合相关案例强调护生的法律身份,强调护生必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不得单独执行治疗性操作;结合相关案例讲明护生的法律责任、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及患者的权利;从而使护生从思想上树立法制观念,对护理安全产生足够的认识和重视[8]。
2.2.2 重点学习医疗护理相关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是医院管理的基础,是防止差错事故的有效途径[8]。护理部在组织护生岗前培训时,重点应放在医疗护理规章制度的学习上,对确保护理安全的重点护理制度如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书写制度等加强临床考查,使护生一开始即养成按章行事、落实制度的好习惯,以防范差错事故的发生,减少护理安全隐患,保障护理安全。
2.2.3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是护士从事护理工作的基本条件。安全护理不但是护理质量的要求,也是护理道德的基本要求[8]。滕月玲等[7]通过调查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1)组织学习医德规范,使护生对自己所必须遵循的职业行为标准有足够的理性认识;
(2)加强“慎独”教育,提高工作自觉性;
(3)改善服务态度,加强服务意识的培养;
(4)加强责任意识的培养;
(5)强化以患者为中心理念的培养;
(6)加强劳动纪律意识的培养;
(7)请医院的优秀护士做敬业爱岗报告,树身边的模范典型人物,使护生能在实际工作中找到学习的方向和榜样。通过职业道德的加强教育可以使护生清楚地认识到,护理工作中护理行为的直接对象是人,护理人员要对患者的健康和生命负责,工作上的任何纰漏和失误,不仅会加重病情,甚至危及患者生命,也将给医院、科室及当事人本人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2.2.4 规范护生护理文件的记录、增强证据意识
规范化的护理文书,是患者医疗护理的真实记录和病情变化的客观反映,是评价治疗效果和医疗事故及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是举证的法律文件。在发生医疗事故或纠纷时,医疗护理文书是支持医疗人员最关键的证据,如果护理记录不完全、不准确、不详细,甚至对重要病情变化及处理措施缺少记录,即使医护人员无过错,也可能因为缺乏证据的支持而败诉。因此,带教老师应在护生实习工作中贯穿临床上护理记录中常见纠纷隐患的讲解,强调护理记录单的记录必须规范,做到及时、准确、客观、真实,妥善保管,不能丢失、涂改、隐匿、伪造或销毁[9],使护生在对护理文件书写的学习和参与过程中感受到自身工作与法律的关系,自觉维持护理文件的法律效力。
2.2.5 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
据报道[10],医疗纠纷中90%以上系医患交流不当所致,良好的护患关系是减少护患冲突、防范护理纠纷和化解护患矛盾的重要环节[11]。但目前临床带教中往往只重视临床护理知识的掌握和临床操作技能的训练,忽视了护患沟通能力的培养,使得实习护生对护患关系认识不深,法律知识和风险意识不强,在护患沟通技巧上缺乏应对策略。因此,应首先提高带教老师自身护患沟通技巧,在临床带教过程中以身作则,努力构建和谐的护患关系。对护生也应加强心理学、伦理学知识学习,在临床护理工作中注重培养护生与患者的沟通能力,要求护生在医学护理技术上加入人文精神,融入感情,并结合临床相关案例使之充分认识到良好护患关系的重要性。
3 小结
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护生在具备一定的护理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还必须加强法律安全培训。护生除了在校期间要扎实的学习护理相关法律知识之外,在实习期间更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学习相应的护患沟通技巧,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为今后步入护理职业生涯奠定良好的基础,使护理事业在法制轨道上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丽霞.临床护理安全管理的探索与思考.现代医院管理,2004,2(4):31-32.
2 张立杰,陆萍静,李勤,等.护生护理法律知识调查分析.吉林医学,2005,26(9):940-941.
3 陈殷钰.对护生护理法律认知水平现状的调查.护理研究,2004,18(10):1717-1718.
4 徐水琴.护理专业学生法律知识教育存在的问题.护理研究,2004,18(5):935-936.
5 孟发芬,张霄艳.护生法律知识教育现状与应对策略.护理学杂志,2007,22(12):75-77.
6 沈翠珍.加强高校护理专业学生法律知识教育的思考.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06,2(2):54-55.
7 滕月玲,文海兰,吴美福,等.护生对护理安全知识掌握情况的调查分析.山东医药,2003,42(2):59-60.
8 苏芙蓉.临床带教中如何强化护理安全教育.临床医药实践杂志,2005,14(10):786-787.
9 张联蓉,符坤秀.临床教学中护理安全问题与防范.云南中医中药杂志,2004,25(6):34-35.
10 张俊.防范医疗纠纷从实习生做起.中外健康杂志,2007,4(8):1062.
11 黄小清.加强护患沟通,防范护理纠纷.中国当代医学,2006,5(1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