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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劳动法咨询
我现在工作单位,经常发通知,某段某段时间不准休假,事后也没有补休,也没有加班工资,逢大假,如51 国庆中秋,也不安排轮休,全勤上班。
正常情况下,作为服务行业也没有安排合理的轮休,每个月的休息时间严重不足,经常连续上班很多天,一直从早晨到晚上。
我现在想到劳动局去上告,或者到法院起诉,应该怎么做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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