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的后感

时间:2022-06-22 21:30:3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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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的后感范文

  我是在寒假期间看完《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的。书的大意是: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又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的绝妙音乐使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一名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但最后,它还是回到了它的家乡——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地。因为它觉得成名的快乐比不上自己在家乡时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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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故事里,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友情虽然能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和温暖蟋蟀柴斯特的心,但是它在纽约没有了自由和能自己掌握的生活。回到乡下,它又重新拥有了自己的生活和自由——想唱就唱,想跳就跳。

  还有,我不敢想象如果没有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这个故事的发展会变得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