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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医疗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年高考的顺利进行,保障广大考生及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职责分工
县教育局:负责各考点的医务工作,每个考点安排2名校医值勤,对考生及工作人员出现的一般疾病及不适进行治疗及处理;对病情较重或危、重、急症患者给予现场应急处理并立即就近转送到有条件的医院进行救治。
县卫生局:负责指导和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各考点的医疗救治工作;如考点校医不足2名,协调有关医疗单位派出务人员到点开展工作;在高考期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市第九人民医院成立应急救治小组值班,负责为各考点提供紧急医疗救治服务。
二、工作联络
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各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高考期间的医疗救治及相关工作的联系、协调工作;各考点及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市第九人民医院分别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医疗救治的联络工作。
三、医疗救治工作程序
1、一般及较轻疾病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处置;驻点医务人员不能处置的,由联系医院派出救护车及医务人员接送至医院进行治疗和救治;需要医院派出医务人员进行救治时,可与联系医院联络员进行联系,或直接拨打联系医院的急诊电话。
2、发生危重病例、群体性病例(3例以上)或突发事件时,考点联络员在向联系医院报告的同时,要立即分别向县教育局、县卫生局报告,由县教育局、卫生局组织力量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