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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理学美学中的绘画美学观论文
内容摘要:朱熹理学美学在中国古典美学中别具一格。学术界对朱熹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哲学领域,对其美学思想则比较忽视,文章主要阐述了朱熹理学美学中的绘画美学观。
关 键 词:朱熹 理学美学 绘画美学观
朱熹作为理学的集大成者,其绘画艺术审美观必然与其理学思想有着必然的联系,其理学有鲜明的特点,他的艺术思想是以“文从道出”作为哲学基点的。在朱熹的艺术审美理想和境界的追求上,“文从道出”和“文道合
一”对他的影响表现为崇尚艺境与道体的统一。
绘画艺术中的“文道合一”。朱熹在绘画艺术中提出了“心画”的概念。比如他在《跋杜祁公与欧阳文忠公贴》①里就有记载:“杜公以草书名家而气楷法清劲亦自可爱。谛玩心画,如见其人。”他在《跋陈了翁则沈》②里也有记载:“心画之妙,刊勒尤精,其凛然不可繁犯之色,尚足以为激贪立儒之助。”在他看来,绘画艺术是人的精神气度在笔墨中的表现,所以他称笔墨之为“心画”,并以此来品评绘画作品。言为心声,笔为心画,都是朱熹理学中的“文道合一”基础上的人品与文品的统一论。人品与艺品的统一,是中国儒家美学思想的固有传统。“文从道中流出”必须经过心的中介,其实就转变为文从“心中流出”或从“胸中流出”,“文道合一”其实也就成了人文合一。
绘画艺术作品的情感表达。绘画艺术作品的外部特征是形象性的,它往往需要借物象来传达。也就是朱熹所说的“感物道情”,从这个哲学思想里,我们可以看出朱熹并没有以他的“理”绝对地否认人的情感。真正的绘画艺术,是本真的体现,是画家的真情抒发。绘画之美是通过绘画艺术作品的形式美的再现和表现,去揭示内在的本质。强调绘画艺术创作冲动的发生,主要源于外界事物的触动。也就是感触与道情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虽然这种情感在理论上还规范于“情”“理”合一的中庸尺度之中,而实际上则突破了“理”的桎梏。感物与道情有机结合在中国古典美学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和贡献。
绘画艺术的整体表现。朱熹还非常重视绘画艺术的整体表现,把绘画艺术作品内在的有机联系看作是绘画艺术的活的生命的基础,是绘画艺术存在的基本特征之一。他还认为,绘画艺术作品的整体结构应该是有机性的,用朱熹的话来说就是绘画艺术作品的结构表现为“一在其中,点点画画”中:“握笔濡毫,伸纸行墨;一在其中,点点画画。放意则荒,取妍则惑;必有事焉,神明厥德。”《书字铭》③这首诗包含了绘画艺术作品整体结构把握的思想。所谓“点点画画”是指绘画艺术的构成元素,如线条、色彩、团块、明暗等,这些元素需要“一在其中”,即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充分地融入艺术体内,才能体现出活的绘画艺术形象。绘画艺术作为一种活的整体意向和境界,其魅力也在于各要素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只有从整体的角度观照、体验,才能感受其活的整体生命。
绘画艺术的“存神内照”。绘画艺术作品还有一个重要的特征,可以用朱熹的“存神内照”来理解。在《送郭拱辰序》④中,他评价画家郭拱辰:“世上传神写照者,能稍得其形似,已得称为良工。今郭君拱辰数瞻能并于其精神意趣而尽得之,斯亦奇矣。”东晋顾恺之最早在画论中就提出了有关“传神”的言论,他说:“四体妍蚩本无关妙处,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之中。”据此可见,朱熹谈到的“传神写照”之“神”指宇宙造化的本质、规律和功能;就美学和艺术学来说,指的是通过客观对象所显示出来的一种内在精神的本质属性。而朱熹的“存神内照”指人的精神意识,也是艺术思维的表现。总之,“精神意趣而尽得之”,既包括审美对象的内在精神的本质属性和特征在绘画作品中的生动表现,也可以说是“传神写照”,也包括绘画创作主体的精神气质、情感理念在作品中的融会贯通,也就是“存神内照”了。
又如,朱熹在“吴画”(《 题画卷》⑤)这首诗中也提到了“神”的概念:“妙绝吴生笔,飞扬信有神。神仙不愁思,步步出风尘。”这里的“神”,好像含有对审美对象的出神入化的、绝妙的表现的意思,也有绘画艺术创作的主体超越的精神意趣之表现的意思。他在《跋东方朔画赞》⑥里也说:“平生所见东方生画赞,未有如此本之精神者——是可宝也。”在他看来,绘画艺术作品中,大多数成功的审美意象都有一个特点,也就是“本之精神”,也可以说是“存神内照”。就审美对象而言,则是指其透过物象表面而显示流露出的微妙的本质规律,也就是流通于审美意象整体的内在的宇宙生命。就绘画创作主体而言,则是指其在审美意象中融注的生命情趣,对宇宙生命的领悟。“存神内照”所传达的“神”,既是宇宙规律和生命韵律的微妙显现,也是艺术创作主体心灵通过对理的领悟所表达的超越的精神意趣。总体来说,朱熹在绘画艺术表现上主张形神兼备,以形写神。朱熹的特点受制于其哲学立场,他是一个求理务实的思想家。在哲学上主张格物致知,必然对他的绘画艺术哲学观念产生影响。朱熹强调绘画艺术和真的统一,也就是绘画艺术的真实与合理。他认为绘画艺术具有认识功能,反对虚假和悖理。
绘画艺术的法度。朱熹还把法度看作构成绘画艺术美的重要因素,认为“天下万事皆有一定之法”(《跋病翁先生诗》⑦)。也就是说,绘画艺术要能超越形似而传达神似,不脱离法式而又不为法式所束缚,从容于法度。他在《跋吴道子画》⑧中表达了他的画法:“不思不勉而从容中道。”在朱熹看来,吴道子的画能从容于法度,达到了不受艺术创作法度束缚而能得心应手、应用自如的境界。他说:“吴笔之妙,冠绝古今,盖所谓不思不勉而从容中道,兹所以为画圣。”“不思不勉而从容中道”有庖丁解牛、心会意道、合乎规律而出神入化的意趣。按照我们现在的说法,这种艺术境界是达到了合乎规律与合目的的统一,也就是自由与规矩的统一。显然,朱熹理学的审美理想更主要表现为儒家的审美理想,因此他更强调的是从容中的法度。
朱熹是个理学家,他的绘画艺术哲学思想也充满了理学美学思想。朱熹的绘画艺术境界和审美理想,也是这种时代人文精神和审美精神的反映。
注释:
①③④⑤⑥⑦⑧(宋)朱熹.晦庵集.
②(宋)朱熹.晦庵题跋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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