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前台的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与规范前台管理,切实把前台服务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充分体现奖罚分明的原则,制定制度如下:
惩罚制度
1 、口头警告(罚款10元)
一个月内出现2次上班迟到﹑早退。
仪容仪表未按照酒店和部门规定。
未经批准,不参加部门组织的各种会议﹑培训等活动。
带情绪上班,班中无精打采,影响工作和服务质量。
未经经理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双方私自调班。
在工作区域内吃东西、玩手机。
所负责的卫生区卫生不合格
2、严重警告(罚款20元)
交接班不清楚,导致客人不满。
前台大银箱和小银箱交接不清楚,影响下个班次工作。(在两个班次交接时,双方交接人必须在场,一旦发现银箱有问题,前一个班次的交接人必须交待清楚,否则由其本人承担所有责任。)
服务或工作引起客人投诉,情节较轻的﹑未造成经济损失的。
没按工作流程为客人办理预订、入住和退房手续。
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价格差异,或入错,结错帐(产生的费用由其本人承担)。
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串岗。
无故不服从工作安排。
3 、最后警告(罚款50元)
交接班不清楚,导致客人重大投诉。
由于工作过失,造成酒店和客人财务损失(其费用由本人承担)。
未经允许私自动用前台备用金。
故意拒绝客人﹑影响酒店声誉和经济效益。
歧视客人或同事。
不服从工作安排,故意消极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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