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宣传服务实施方案设计

时间:2022-06-22 07:13:03 法律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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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宣传服务实施方案设计

  一、活动宗旨

法律援助宣传服务实施方案设计

  以全省法律援助宣传日为契机,抓住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实施十周年有利时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调研、回访活动,了解群众呼声,进一步树立群众观点,增强为民服务宗旨意识;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社会宣传,提升社会知晓率;通过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走基层转作风活动,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树立窗口形象,提升法律援助社会公信力。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一次纪念《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大型宣传活动。各司法所、援助工作站要在9月1日当天,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以来的成果,展示十年来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取得的成就,树立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县局、县中心将于9月1日上午在县城街道进行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各司法所、援助工作站要采取召开座谈会、理论研讨等形式,总结法律援助10年来的成绩,进一步创新思路,谋划未来发展。

  (二)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调研、回访活动。县局、县中心将按照省厅“贴民心、转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分阶段有步骤地在9月1日前后,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开展一次大回访、大调研活动,了解群众需求,征求工作意见,接地气,树新风,转作风,找准当前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改进提高奠定基础。每个司法所回访不少于3个受援人,并根据调研情况形成一分书面的调研报告或论文。

  (三)开展一次法律援助走基层活动。县局、县中心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律师进社区、进村组、进学校、进工地、进市场,针对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进城务工人员等各类困难群众,开展面对面、零距离的法律援助宣传,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法律援助服务,在服务中提升能力,树立形象。

  (四)组织开展媒体集中宣传活动。各司法所、援助工作站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加强与广电部门以及媒体的协调联动,于9月1日前后集中一段时间,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台等媒体,营造声势,开展全方位的宣传。通过各种手段开展多渠道的媒体宣传活动,如播发新闻、简讯,报道典型人物或事例等,使宣传活动日成为普及法律援助知识、服务困难群众的有效载体。各司法所至少要有一篇宣传文章上报县局。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组织。各司法所和法律援助工作站要充分认识开展系列宣传服务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精心谋划好宣传服务活动。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紧贴基层群众,突出基层特色,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将法律援助系列宣传服务活动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使宣传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确保活动落实到位,人员组织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各司法所和法律援助工作站要不断创新形式和途径,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整合资源,结合“法律六进”,密集宣传,形成声势。要把传统宣传形式和现代化的媒体宣传手段相结合,不断扩大宣传层面,要把宣传活动与服务实践相结合,通过服务增强效果,树立形象。

  (三)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各司法所要扎扎实实地开展宣传服务活动,要多与群众打交道,接地气,用真情,真心解答群众咨询,热情受理申请,严格办理案件,要把困难群众的评价作为检验活动的效果。

  各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要在9月2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县法律援助中心,上报情况包括一分宣传月总结,以及四项具体活动的照片、统计数据、调研报告或调研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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