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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按“劳动法”规定的加班费
2010年最低工资960元,按“劳动法”计算,每月工作21.75天,加班为8.7天。
加班费960/21.75*8.7*2等于768元,综合补贴165元,卫生费54元。
工资为1000-768-165-54等于多少,13元每月?这就是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环卫正式工的按照“劳动法”,“江苏省工资条例”计算出的月工资。
环卫事业编制
改制
未果?环卫是事业改制的牺牲品,工资向最低标准靠拢的也
仅有环卫。
原来是事业编制的环卫正式工命运
如此环卫处,环卫所,这样的好领导?
天下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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