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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目无劳动法
我原是新华保险上海分公司团险部的一名业务员,我的领导黄金玲和朱益兵为了抢占我手中的潜在客户,多次逼迫我离开公司,都被我拒绝了,在2013年5月9号。朱黄两人勾结团险部人事主管虞静用权力硬给我诬陷了一个旷工的罪名,13号发给我解聘知书,要我签字离开公司。我原先认为只是部门的问题,直到昨天劳动人事仲裁时,公司总部风控部兼法务人员的一个叫杨岷的到场时,竟然没有带最重要的公司委托书,还借口说公司盖章流程时间长,开除员工盖章只需三个工作日,而委托书八个工作日都未准备好,企图阻止开庭,用心多么险恶,还给仲裁员说以后打交道的次数多着呢,可以想象这个公司多么的没有法制观念。请进团险做销售的人员要小心了,做团险业务客户有一个积累的过程,当你要收获时,把你开除,然后领导来收获。让你受罪又受气。虽然是保险公司,但我的直接领导黄金玲竟然长期没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他们连最基本的《保险法》《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都不遵守,内外部都没有惩罚他们,所以很嚣张的,劳动法更不会放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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