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劳动法有关
我是一名运输司机,我在一处国营单位上班,在我上班时期身体不适,去检查发现患上急性肿瘤……治疗费用昂贵,而单位仅多发了我2个月工资,约6000,请问单位该不该索赔?赔偿大概是好多?并且上班2年多,单位上并未为我购买任何保险,请问该单位是否该为此负责?
单位未与我签劳动合同....这样的情况下我能否向单位要医疗费用?比例大概是多少?并且这个病易反复,我仅三十多岁,我以后大概不能再工作,请问单位该不该为此补偿……?
麻烦为我解答一下,好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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