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工作自查报告
《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下发以来,我局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现就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 宣传学习《意见》情况
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对《意见》的学习,不断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自觉性,严格遵守和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以单位自身特点抓好《意见》宣传,利用横幅标语、车载广播等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五进”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多形式开展对二轮营运摩的司机的培训教育。一是积极配合公安交管大队对摩托车驾驶人的培训工作,凡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行驶证的摩的司机,一律不予办理营运证等手续;二是举办了一起摩的司机岗前培训班,学习《意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三是邀请政法、综治、公安等部门领导授课,举办治安培训班,教授摩的司机如何做好“义务治安员”工作。
二、 贯彻落实《意见》情况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和“春运”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贯彻《意见》的《实施意见》相关措施等,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意见》、“客运安全年”和“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细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根据《意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要求,城管大队加强对城区道路和静态停车管理、市政管理所加大对城区道路的维修管理、环卫所保证道路清洁、负责查处余土、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一岗双责”制,建立领导班子全员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配齐配强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人员,层层签订责任状,完善各项制度和台帐,加强对本行业的监督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三、 推动贯彻落实《意见》的有效做法和经验
《意见》实施一年来,我局结合实际,主要抓了《意见》的宣传和二轮营运摩的司机的职业道德建设,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宣传到位。正常工作时间在城区分两个片区,利用电动巡逻车车载广播,常态化宣传《意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二是着力加强了二轮营运摩的司机的职业道德建设。通过对摩的司机的培训、教育和管理,提高了摩的司机的职业道德水平:无证运营和争客抢客的现象少了,遵守交通法规、热情服务的多了;强拉超载的少了,注意安全、合理收费的多了;乱停乱放扰乱营运秩序的少了,有序停放维护社会治安的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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