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改善生态环境作用,提高水资源利用能效,促进旅游发展。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就洪海水库水源调节利用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乙双方:
在确保农业生产、生活用水,防汛抗旱以及旅游水位的前提下,将洪海水库的富余水源全部调节给乙方用于水力发电。
二、协议时间:
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协议期满后,双方经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三、供水价格:
甲方严格按协议约定向乙方供水,乙方按每年陆万元的标准支付给甲方供水费。
四、水费结算:
总价元。分两次付清,每次支付叁万元正(即分别于每年的1月15日和10月15日之前支付水费)。
五、用水管理:
为完善供水管理机制,甲方负责洪海水库防洪抗旱、水源调度以及水库安全管理。乙方负责修建闸门管理房,并参与水源调度供水监督工作。甲方如不按协议约定,
六、违约责任:
违约方支付守约方壹万元违约金。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约时间:20xx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