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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关系 离职证明
我08年毕业就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签订3年合同。(期间没有交过任何保险)10个月之后我因家里有变故必须回家。因此我递交了书面辞职申请与辞职报告。按道理来说我应该30天后正式离开公司。但是当时的领导在2个星期之后和我说,我手边没什么工作,就叫我可以走了。于是我就回家。一个月之后电话致那个公司(因为我家在外地)索要离职证明。但是那家公司部给开,说我没打招呼就走。欠缺交代什么什么的。所以我的人事关系就一直在那家公司出不来。我该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