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有感
转眼间,我的孩子现在已经是城小四年级小学生了。
说实话,以前我并不看重孩子的阅读,一直以为孩子只要会默写生字、词组,背诵和默写课文就行了,但是通过参加了家长会,校长和老师们讲述了阅读在孩子学习上的重要性,尤其是亲子共读在孩子学习上的重要性让我感到我的想法是不对的,在对孩子培养教育方面,我实际上也是一名学生,也要认真的向老师们学习。
这次有幸参加城小举行的亲子共读活动,我感觉到这对我们父子来说是一次难得的充电机会。
星期天,我和儿子高高兴兴地来到了新华书店,儿子给我们挑了一本青少版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作者是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夫。故事主要讲的是少年尼尔斯生性粗野,非常顽皮,对读书毫无兴趣,专爱恶作剧,欺负小动物,因为捉弄小精灵被变成了拇指大小能通兽语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莫顿也想跟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雄鹅的脖子,不了却被雄鹅带上高空,和智慧的大雁阿卡雁群还有雄鹅开始了旅行,他们的目的地是最北部的拉普兰省。
在这次奇异的旅行中,尼尔斯增长了许多知识,帮助并结识了许多朋友,经历了种种的困难和危险,并从其它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使自己成为了一个勇敢舍己、乐于帮助别人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恢复了原形而且成了一位勇敢、善良、富有责任感而勤劳的孩子。
看完了这本书,儿子对我说:“爸爸,我如果也能听懂兽语,也能骑在鹅背上进行一次惊险而有趣的旅行多好啊!”我笑了笑说:“不过是篇童话,但是你最喜欢故事里的人物是谁呢?”
儿子说:“尼尔斯、大雁阿卡和雄鹅。”
“为什么呢?”
“因为他们讲义气、有爱心、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那你又最不喜欢谁呢?”
“狐狸斯密尔,因为它狡猾贪婪,一直都在想害尼尔斯和大雁。”
我开心的笑了,孩子还小,有些缺点但是通过阅读文章他能分清善恶美丑,难道这不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吗!有时间我们会常来新华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