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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离职意愿到离职行为
离职是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从这个意义上来就,离职可以分为主动离职和被动离职。通常,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员工的主动离职行为。
在员工离职行为发生之前的一段时间,员工已经产生了离职意愿。离职意愿是指工作不满足、离职念头与寻找其他工作机会倾向之总和的表现或态度。从离职意愿的产生到离职行为的发生,期间的时间长短不一。有的人在有了离职意愿之后马上做出离职行为,有的则不然,在离职意愿产生后,甚至一两年内都不会产生离职行为。
用人单位对员工的主动离职行为努力进行挽救,有可能避免离职行为的发生;但更重要的是及时察觉员工的离职意愿,做出相应的挽救行动。记得bar里有个帖子,讨论离职员工的表现,这些表现可以认作是员工的离职意愿的表现。在员工的绩效、行为、言论、衣着以及日常表现等行为出现反常时,人力资源管理者应当及时察觉并加以鉴别,甄别员工的离职意愿,而不是毫无感觉地任其发展,促使员工离职意愿向离职行为的转变。
研究表明,离职意愿与工作压力、组织承诺、对外工作的认知等存在较强的相关关系。进一步从工作压力、组织承诺以及对外工作的认知三个因素来看,产生工作压力的原因是多样的,组织承诺的影响因素也是多样的,对外工作认知则更多地依赖于员工个体的认知。
研究员工的离职意愿,对提高人力资源管理者的管理技能、技巧,增加知识容量,对改善用人单位的员工关系,改进组织结构,提高管理水平,提升组织绩效等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也因此,很多人研究的重点侧重于离职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