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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的反思
社会上的法律的是蛮完善的,但永远少一条.
社会上很多公司变相条款搞得我这个法盲有点不懂了,为了以防以后受骗,多多指教
下面是我在第一家公司工作遇到的情况
1 工作7天后,公司拿一个协议(很粗燥的纸),让我们签订一些条款,但是工作入职时间不允许填写。后来才知道公司推迟一周才算入职。第一周免费试用和法吗??
2 公司星期6迎宾,星期天公司培训,那周末算不算工资(公司认为不算合法吗?)
3 我在公司工作了21天后辞职了,和其他新老员工一样一起辞职的。然后因为没完成业务要求,公司一直不发底薪 ,说什么责任底薪,还有什么最终解释权,没完成业务要求,不发底薪算合法吗?
4 公司签的协议为什么只有1份,按理说应该有2份。只搞一份合约合法吗?
5 公司说是八小时工作日,但是每天要开会总结,早上8点30就要赶到,要跳舞和开会。晚上总是要搞到9点左右才能到家,开会总结只能占用额外免费劳动时间,合法吗? ?
按法律常识,我知道该公司很多地方都是不对的,不合法的,我只是觉得不对的地方很多,但是总找不到法律依据去维护自己的权利,毕竟劳动力成本太低,公司反正不怕招聘不到人,公司虽然离职率在40%左右,但是公司招聘的速度更快。
在离职的那一天,HR和某员工争吵起来了,HR嘣出一句话:“别以为我们公司黑,比我们黑的公司多的是,像你们这样的人我们要多少有多少”------也就说,你爱争取权利的争去吧,反正公司不要你,干掉你就是了。
哎,刚毕业的本科生只能进入基础行业,但劳动力过剩,没讨价还价能力,明知道在被骗也只能忍气吞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