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农业支出对农民消费的影响论文

时间:2022-07-03 07:03:52 农业经济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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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农业支出对农民消费的影响论文

  一、引言

中国财政农业支出对农民消费的影响论文

  现阶段,我国的内需不足主要体现在消费需求不足,尤其是农民的消费需求不足。由于农村市场是我国的基础市场,在农村集中了我国超过半数的消费者,农民是我国最大的消费者群体。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的购买力逐步增强,日后其消费潜力也必将被激发出来,终将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最持久的动力。据国家统计局预测,农村人口每增长1元的消费支出,将对整个国民经济带来2元的消费需求。但2008年我国农村的消费水平还不到城市的1 /2,拥有中国1 /2多人口的农村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始终只占据1 /4-1 /3的份额,表现出较多的人口与较少的消费份额极不相称的现象,农民消费需求不足必然使我国总体的消费需求不足。在这种背景下,改善农民消费需求,启动农村消费市场成为当务之急,研究农民的消费规律,促进农业的产业化,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模型估计

  (一)理论基础

  财政支出政策是国家为了调节宏观经济所选用的一种为了达到政策目标的财政政策工具。国家通过运用财政支出根据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有意识地影响和调控经济,促进充分就业、物价稳定、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我国应该适时采取扩张性财政支出政策对我国农民消费需求的促进作用,进而扩大国内总需求。之所以采取扩张性财政支出政策,是希望达到在社会总需求不足的情况下刺激消费需求。但是政策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还要受到多方面的影响。

  (二)数据说明

  本文选取的1978 -2013年我国财政农业支出和农民消费支出为变量进行分析,所有的数据均来源于相关年份的《中国统计年黔、《中国财政年鉴》和《中国农业统计年鉴》等。为了消除物价因素的影响,本文将农民消费支出的各个指标分别取对数将其平减。但是,我国官方数据中没有1985年之前的农民消费价格指数,所以,本文借鉴Gale Johnson的指数构造方法,1985年之前的农民消费价格指数用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978 = 100)代替,1985年及其以后的指数是将当年官方公布的指数(1985年=100)乘以1. 342而得来。

  (三)实证检验

  这里采用非平稳时间序列建立模型,基本思想是:先采用ADF单位根检验检验序列是否平稳;然后对财政农业支出和农民的消费支出这两个变量进行协整检验,如果这两个变量不是协整的,就不会存在稳定的关系,这样对变量做出的回归将可能导致伪回归现象.

  协整检验

  如果所有变量都是一阶平稳的,直接通过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可能会导致伪回归,需要检验各个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的协整关系,因此下面进行协整检验和误差修正模型分析。协整检验就是检验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因变量能被自变量的线性组合所解释,各变量之间存在稳定的均衡关系,因变量不能被自变量所解释的部分构成一个残差序列,这个残差序列应该是平稳的。对模型进行估计。 1nPC及1nPF都服从I(1),符合进行协整检验的必要条件,由此可进一步检验二者之间的协整关系。

  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到,两阶段模型的拟合优度都比较高,且各项参数显著。若变量序列1nPC与1nPF存在协整关系,则模型估计式的残差序列E应具有平稳性。如果同时对两个模型的残差序列做单位根检验,模型的估计结果表明:我国财政农业支出与农民消费支出之间存在着长期均衡关系。在模型的估计结果中,我们可以看到,1978一1997年之间财政农业支出的系数为0. 93,这表明农民消费和财政农业支出具有明显的相关性,即财政农业支出增加1个百分点时,当期消费将会增加0.93个百分点;但是在1998 -2013年期间财政农业支出的系数为0. 44,即财政农业支出增加1个百分点,农民消费支出将增加0. 44个百分点,很明显近期的财政农业支出对农民消费带动作用不如改革开放之初。这也证实了随着大批农民进城务工,对农业越来越忽视甚至是弃耕,从而导致实际农业人口萎缩,致使农村交易额相对下降,结果消费变弱。另一方面,在1997年之前,住房改革、医疗改革、教育改革等未推行之前,农民在可支配收入上仍然有较大空间,相对农村商品交易活跃,在这之后,农民的大部分可支配收入被迫从事教育、医疗等交易,进而压缩了消费。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通过挖掘农民潜在的消费需求来刺激经济健康发展非常具有可行性。要刺激农村生活消费需求的增长,必须加大财政支农力度,解决农民后顾之忧,用长短期相结合的政策来促进农民增收。具体措施包括:

  (一)增加财政农业支出,促进农民收入增长

  现阶段我国农民的基本状况,决定了必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才能使农民的收入得到增长。

  1.完善财政对农业的转移支付体系。一方面,可以通过有效运用地区间和阶层间的转移支付来缩小地区间的收入差距。另一方面,增加财政对“三农”的转移支付力度。

  2.广开农民增收渠道。首先,财政应积极引导在农村发展社会化服务,让农民积极投身农业产品的产供销等环节,制定更积极公正的政策,鼓励引导其健康发展。其次,对于有条件的农村,应该支持鼓励其发展劳动密集型项目和产业,非农产业的发展能否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更为充分的、有保障的以及有稳定预期收益的就业机会,同时也会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走农村新型工业化道路。最后,财政应该大力支持农民回乡创业,在农业生产的各个方面(包括资金、技术等)都给予相应的支持,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等良好的硬件环境。

  (二)优化财政农业支出结构,改善消费环境

  我国应该不断扩大财政农业支出规模和降低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支出占财政农业支出的比重,来增加财政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和农业科技三项费支持占财政农业支出的比重,不断优化财政农业支出结构,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和农村消费环境的改善。

  1.降低农业事业费支出的比重。按照“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对农业事业部门的人员和机构进行精简和整合,建立控制机构人员增长的刚性约束机制。

  2.提高农业基本建设支出的比重。依法增加财政农业基本建设支出,提高财政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在财政农业支出中的比重,建立财政保障机制来提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资金。

  3.提高农业科技三项费支出的比重。增加财政农业科技研究和推广的费用,优化财政农业支出结构,提高农业科技三项费支出在财政农业支出中所占的比重是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的迫切要求。

  (三)完善财政支农补贴政策,保证农民直接受益

  1.增加财政补贴额度,改进财政补贴方式。首先,建立财政补贴对农业投入的激励机制。其次,积极推进财政对农民的直接补贴。第三,我国政府应该切实改变财政过多补贴农业生产建设的方法,将财政农业支出从竞争性领域中退出来,积极探索建立新型财政运作模式即由政府出资而市场进行运作,依法、依规采用补助、贴息、保险、减免税费、风险补偿、物资援助、购买服务等激励政策措施,把钱花到让农民直接受益的项目上,提高财政农业补贴的使用效率。

  2.改善农业补贴管理,保护农民利益。第一,建立健全农业补贴的法规,使财政对农业的补贴成为一项长期和稳定的制度。第二,建立农业补贴综合管理体制。应强化农业部的职能,或成立一个专门负责农业补贴的部级单位或部级的监管部门,整合财政补贴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集中、高效、协调财政农业补贴,解决目前农业补贴多头管理,以及在使用中的“跑、冒、滴、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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