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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离职的员工,企业可采取哪些措施来自我保护?
(1)送达书面通知,限期上班,并提出对逾期不上班的处理。
(2)对逾期未上班者,按规定或按通知作违纪辞退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其前来办理离职手 续,其中包括索赔数额等内容。
(3)对不来办手续的,依据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同时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保护自己的 合法权益。
(4)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一般是指: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上下班,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即属于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 应当注意的是,企业不可对擅自离职职工在本单位的配偶、亲属采取株连式的处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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