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兴安盟红色文化

时间:2022-06-27 23:30:43 文化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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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兴安盟红色文化

  兴安盟红色文化是中国红色文化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红色文化精品线路的一道独特风景。

  红色文化,是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领导中国人民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创立和总结出来的一种先进文化。红色文化,具有强烈的精神效应,它传递的是一种积极的精神,一种崇高的理想,一种坚定的信仰。红色文化,又具有强烈的社会实践效应,它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为理想和信仰拼搏奋斗。这种先进文化在中国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起到了弘扬崇高理想,发扬革命精神,促进社会发展的积极意义。

  自去年以来,兴安盟红色研究会在中国红色文化研究院的指导下,“以史为鉴,资政育人”为理念,保护红色遗产、研究红色成果、弘扬红色精神为已任,为促进兴安盟红色文化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贡献。

  期间,兴安盟红色文化研究会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深入调研,基本掌握了兴安盟红色文化资源和一些研究工作的基本情况。

  目前,就二战时期遗存而言,现存伪兴安南省、总省办公楼旧址、伪兴安总省陆军军官学校礼堂、阿尔山火车站、南兴安日军要塞、巴达仍贵日军机场、好仁日军机场等12处。

  已毁坏仅存遗址的有日本关东军王爷庙特务机关、蒙民厚生会、伪兴安总省日本宪兵队司令部、伪兴安总省警察署、伪兴安总省银行、伪兴安军司令部、“八·一一”葛根庙抗日武装起义集结地、中村事件发生地等10处。

  已探明尚未论证的有阿尔山日军暗堡群、白狼日军暗堡群、索伦日军仓库、五岔沟日军暗堡群、居力很乡鼠疫罹难者乱葬处、日军107师团投降仪式处。

  就红色遗存而言。现存有“五一大会”旧址、内蒙古党委旧址、内蒙古自治政府旧址、乌兰夫办公旧址、“五一广场”、巴拉格歹烈士墓、索伦革命烈士墓、乌兰浩特烈士陵园、巴拉格歹努图克旧址等14处。

  已毁坏仅存遗址的有西满军区驻王爷庙办事处遗址(中共东蒙委工)、内蒙古军区司令部遗址、内蒙古骑兵第一师师部、内蒙古人民革命青年团成立大会遗址、中共辽吉军区后勤部遗址、辽吉军区文工团遗址等30处。

  已探明尚未论证的有内蒙古银行遗址、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东蒙古总分会遗址、哈丰阿同志旧宅遗址、陶铸同志在突泉的住所遗址、中共兴安省工委、兴安省政府遗址、杰尔格勒在满族屯调研住所遗址等20余处。

  目前,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馆藏品有二战时期有日军轻重型武器15件,其它文物有测绘仪、军服、图片、书籍等18件。

  自治运动期间的红色文物有《东蒙新报》、《东蒙古自治报》、《内蒙古日报》。领导干部的革命文物有乌兰夫同志在王爷庙期间用过的洗脸盆、博彦满都在“四三”会议期间戴过的帽子、哈丰阿在“五一大会”期间用过的皮带、包玉坤烈士去西蒙寻找乌兰夫时随身携带的狼皮褥子,杨植霖同志在大青山抗日斗争时期用过的文件包、杨一木同志在伊克昭盟搞统一战线工作时穿过的大衣、特木尔巴根同志用过的毛毯、杰尔格勒同志在前旗工作时期随行携带的书籍、刘春同志在“五一大会”的代表证等,类似这样比较珍贵的革命文物有100余件。

  目前,被保护和利用起来的红色遗址有“五一大会”旧址、内蒙古党工委旧址、乌兰夫办公旧址。2007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之际,国家投入800 余万元进行规模较大的修缮与陈列布展,并对外开放。“五一大会”旧址200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内蒙古党工委旧址在2012年被列为全国文物保护单位、乌兰夫办公旧址1996年被自治区政府公布为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乌兰浩特市烈士陵园在2001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各旗县市还有一批红色遗存有:乌兰浩特市苏联红军烈士纪念塔2001年被自治区政府列为自治区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索伦革命烈士纪念碑、中村事件纪念地等被盟旗两级政府列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党员干部教育基地。

  几年来,兴安盟的红色文化理论研究者,苦其心志,埋头钻研,搞出了一大批学术和创作成果。现出版并发行的著作有《探寻兴安历史文化》、《兴安党史文集综合本》、《内蒙古骑兵第一师》、《盛会王爷庙》、《历史见证博彦满都》、《兴安英烈》、《民族魂》、《兴安革命简史》、《红树根》、《红色兴安第一村党支部》、《实现伟大誓言的一生》、《中共兴安党史大记事》等16余部。已拍摄完成的影视作品有《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舞台剧《五月曙光》。已成型的电影电视剧本有《中村事件》、《红色铁骑兵》、《红色内蒙古——1947》、《乌兰夫在红城》等。

  重要论著有《共产国际与乌兰浩特》、《东蒙古革命根据地的创建与货币发行》、《“五一大会”为什么在王爷庙街召开》、《兴安盟牧区民主改革的伟大实践》、《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历史贡献及历史地位》、《内蒙古民族解放与区域自治》等25篇。

  兴安盟文化产业开发办公室为了开发保护和利用兴安盟红色文化遗产已完成的项目有《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林》建设,已上报项目有《一馆三址改陈项目书》。已编制的有《红色文化产业园区项目建议书》、《“五一大会”陈列馆项目建议书》、《西满军区驻王爷庙办事处复原项目建议书》、《“八·一一”葛根庙抗日武装起义大型雕塑项目建议书》、《“五一广场”民族解放纪念雕塑项目建议书》、《兴安红色第一村党支部旧址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馆改陈方案》。正在编制的项目建议书有《国防教育展区项目建议书》。

  兴安盟的红色文化遗产是全区乃至全国唯一的,民族区域自治和牧区民主改革“三不两利”政策从这里走向全国,兴安盟成为中国共产党解决少数民族xx的实验地和成功地。为了更好地保护、开发和利用这些宝贵的红色文化遗产,红色文化研究会和研究者建议:

  建立《红色文化产业园区》。红色文化遗产成为兴安盟的“软金矿”,必须集中力量挖掘和保护,建立《红色文化产业园区》,把一大批已拆毁的革命旧址和遗址迁至园区复原,诸如内蒙古军区司令部、西满军区驻王爷庙办事处等,形成兴安盟革命旧址集中展示区。同时在园区内建设红城大剧院、红都会馆、红草原歌舞城、红河餐饮一条街等产业,用红色文化产业的经济效益养护革命旧址。

  建立红色遗产保护、开发和利用的专项资金。鉴于红色文化遗产生存和保护现状,应在盟一级设立专项保护资金,用于全盟红色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和开发利用。

  集中力量抓一批红色文化方面的学术、影视、文学艺术成果。兴安盟的红色文化遗产特色鲜明,储存量大,诸如内蒙古骑兵战史、草原剿匪史、牧区民主改革史、区域自治实践史等,都是全国稀有的革命史。由于没有很好地发掘,这一批珍贵的红色遗产尚未集中研究、发掘、展示和利用。要集中力量抓一批研究成果、影视作品、文学艺术作品,通过这些红色文化成果的展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歌颂各民族团结。

  加快制定兴安盟红色遗产保护制度。鉴于兴安盟红色文化遗产的特殊性,有必要制定专项针对红色文化遗产、革命文物的保护机制,各级各部门可以根据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依法行政。

  兴安盟的红色文化遗产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实践如何解决少数民族xx中的一种具有开创性的红色理论成果和实验成果,具有与其他红色文化不同的特质。如何发掘、研究和利用好这种成果,是红色文化研究社团和组织的长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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