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禁烟的通告

时间:2022-07-02 18:52:49 通告范文 我要投稿

关于校园禁烟的通告

关于校园禁烟的通告1

各处室、年级组、班级:

关于校园禁烟的通告

  1月17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凡进入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为了展现我校师生良好的精神面貌,创造文明、洁净、优美的校园环境,远离烟草,珍爱生命,共建无烟校园,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学校实行全面禁烟。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烟区域

  校园内任何场所。

  二、适用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含临聘人员)、在校学生、外来人员。

  三、禁烟规定

  1.全体教职工(含临聘人员)不得在会议室、办公室、走廊、教室等校内任何场所吸烟,不流动吸烟,不给他人递烟,不接受他人敬烟。学校内不设置吸烟区,不摆放烟具,学校服务中心不得销售烟草制品。

  2.全体学生严禁吸烟,自觉远离烟草,争做文明学生。

  3.校外来访者进入校园不得吸烟,如在校园内吸烟,被访者有义务进行劝阻。

  四、有关措施

  1.加强监管。成立学校禁烟工作领导组,明确校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及全体班主任的工作职责,加强禁烟日常动态监管。

  2.设置标识。在校门口显眼处设立“无烟校园”或禁烟标志,在会议室、办公室等校内场所张贴禁烟标识或摆放禁烟标牌。

  3.加大宣传。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栏、橱窗等阵地,大力宣传吸烟的.危害和校园全面禁烟的目的与意义,向全校师生发出禁烟倡议。

  4.实施奖惩。建立相应的制度,对在禁烟工作中有优异表现的或违反规定吸烟的个人或单位给予相应的奖惩。

  特此通知

  年3月20日

关于校园禁烟的通告2

  为营造教书育人的文明校园环境,树立健康向上的校园风尚,根据中央关于公共场所禁烟的有关要求及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从20xx年12月1日起,在学院内公共场所(除专门设立的.吸烟区外)一律禁止吸烟。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学院禁烟作如下规定:

  一、禁止吸烟区的划定

  空间范围:学院两校区所有区域。具体包括贡院、翰院、艺步楼、练功房、排练场、演播剧场等教学实训场所,各系、部、处、室等办公场所,各类餐厅、操场、厕所、开水房、洗澡堂、学生宿舍等生活娱乐场所,以及各防火重地和其他公共区域等。

  时间范围:从禁烟之日起的所有工作、学习、娱乐及生活时间。

  人员范围:全体师生员工及其他所有进入校内的人员。

  二、加强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

  学院各部、处、室、系要利用会议、课堂、讲座、党团活动等多种形式对教职工和学生开展禁烟宣传教育。要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禁烟标志和禁烟监督电话,并在多处设立“吸烟有害健康”等提醒标牌。要通过平面、网络等多种媒介宣传手段普及禁烟知识,让远离烟草成为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自觉行为。要主动及时劝阻吸烟,帮助吸烟者戒烟,共同创造良好的无烟氛围。

  三、建立禁烟工作长效机制

  学院校园内一律禁止出售香烟。

  在全院范围开展“无烟办公室”、“无烟教室”、“无烟寝室”和“无烟校园”等创建活动。学生处、团委和相关社团组建校风纠察队。学院将禁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制度,完善督导检查机制

  四、设立临时吸烟区

  学院在校区内室外露天区域设规定范围吸烟区,凡吸烟者只能在此范围内吸烟并不得逾越。具体设置如下:

  (一)金牛校区:

  在规定吸烟处设置“临时吸烟区”和“吸烟有害健康”标识。

  (二)安仁校区:

  五、违反禁烟规定的处罚

  凡在校内吸烟区以外区域吸烟者,视情节轻重每次给予100-300元的罚款。

  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要积极行动起来,自觉投入禁烟行动,为创建更加健康洁净、文明雅致的川影校园而努力。

  中共xx电影电视学院委员会

  xx电影电视学院

  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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