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1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内容可精彩了。讲的是一位名叫约翰华生的军医和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一起破了一桩有一桩扑朔迷离的奇案。
书中的华生先生和福尔摩斯先生合租了一间房子,两人便很快成为了朋友。华生在跟福尔摩斯一起破案时学到了不少东西,他的推理能力也有了很大的进步。这本书分为几个故事,每一个故事就是一段惊险刺激却有趣的奇妙之旅。就当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们一点一点找到线索、证据,一点一点拨开悬疑的迷雾时,线索会突然断了,剩下的是人们茫然的表情。而后福尔摩斯总会找到一些细节,继续探索下去。就在这时,人们总会发现一些出乎意料之外的,不为人知的秘密和事实。就是这些秘密,使真相一个一个浮出水面,最终,聪明的人们找到了通往这桩奇案的大门的钥匙。就这样,一桩又一桩的案子被他们踩在了脚下。
书中描写人物的神态、动作、语言特别细致,描写的也特别的准确,读了之后仿佛一个人生生的活在你的眼前。我特别喜欢书中的主角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因为他的语言诙谐幽默,但办起案子来却一丝不苟,他面容冷酷俊朗,目光锐利,眼神咄咄逼人。”他知识既丰富,同时又非常贫乏。他对文学、哲学和政治学近于无知,他对哥白尼的议论和太阳系的构成竟一无所知。他对英国法律知识精通而偏重实用,他关注地质学则全在实用。“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谦虚、聪明、疯狂、幽默,是最有魅力的侦探!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还揭露了人性的罪恶。比如有一个人是一个大家族中的一员,他是个逃犯,然后隐姓埋名住在自己家的附近,他为了争夺遗产,只要不是自己继承遗产,他就杀了那个人。最后,他还是被自己害了,掉进沼泽,死了。这是人性的丑恶,是人心的自私。
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够领略一下福尔摩斯,一个最棒的侦探那迷人的风采!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2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柯南道尔的经典之作,它以起伏不定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征服了无数读者的心。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揭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面对着种种困难和危险,福尔摩斯依旧义无反顾地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案情的.发展总会使真相扑朔迷离、起伏不定,别人可能会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探索的脚步,而福尔摩斯仍会坚持不懈地、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会放过。正因为他怀着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查案,所以他接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正因为这种胜利来之不易,正因为邪恶总阻挡在前面,所以最后的凯歌才会更加响亮动人。
自古以来,邪不压正,是不变的道理!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3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亚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主要讲了华生从阿富汗战争中回到英国,经人推荐,便和歇洛克·福尔摩斯住在了一起,且很快之间便成了朋友。在这期间,福尔摩斯不断接到许许多多的案件,他也从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人,变成了闻名伦敦的大侦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在接到每一个案件时的不同的神情和举动,每一个案件他的表情都不一样,这关系着这案件是否复杂,能不能解开2。我每一次读到福尔摩斯解开了那一个个令人头疼的.案件时,总会让我拍手叫好!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我若有所思。歇洛克·福尔摩斯小时候没人认为他以后会是一个大侦探,更有人认为他脑子坏了,总想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虽然大家对他冷嘲热讽,但福尔摩斯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最终成为一名大侦探,这告诉我们,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任何人都无法改变自己,只有自己有梦想并朝这个梦想不懈努力,总有一天,你会终成正果。我还感受的到福尔摩斯能成为大侦探并不是因为他聪明,而是因为他善于观察,用自己的眼镜去发现蛛丝马迹;他善于思考,有时想个答案,几秒钟就想好了。跟重要的是,他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了想一个问题可以想整整一夜。我们在学习上并不是聪明的人就能学好了,而是要勤学苦练才行,爱因斯坦说过:”1%的天赋+99%的勤奋=成功。“
读书令我而快乐,我爱读书!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4
大家一听到《福尔摩斯——木乃伊的千年诅咒》,就感觉是木乃伊的诅咒之类的文章,其实跟杨老师说的一样,只是起了一个恐怖的名字,实际跟福尔摩斯其他破案的著作一样,里面都是讲的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柯小楠破案的事。其实福尔摩斯只是一个出谋划策的人,真正去勘察现场的并且帮他找线索的人是柯小楠。可见只有大家团结互助才能破案。
我觉得作为一名侦探,必须要沉着淡定,不能一看到尸体就落荒而逃,连看都不敢看一眼。别说是去调查了。除了有胆量,也要有细心,同样要有思考能力和判断力,这样才能顺利破案。就比如说第一集,它讲的是一个医院有很多得了一种不知道的怪病的人,警察准备去调查一下,可是什么都没查到。福尔摩斯就觉得不对劲,于是就让柯小楠去查了一下。柯小楠敲敲屋顶,发现屋顶是空的。于是柯小楠就用力往上一推,发现里面有氧气和臭氧,于是把这一情况告诉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看到了这些,就知道这些怪病人就是这个医院的院长制造的。第二天,福尔摩斯把真相说了出来,院长顿时就傻了眼。所以说,破一个案子必须要像我前面说到的`,大胆、沉着、淡定。如果没有这几样,福尔摩斯是不可能破案的。
所以说,想当侦探的同学们,就必须得有前面那几样的优点,像我就不行,今天刚看完恐怖小说,连睡觉都不敢单独睡了。不过妈妈说,胆量也是需要锻炼的,以后我的胆量会越来越大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5
老师曾经对我们说过:“要学习的不只是老师教给你们的知识,要从不同的书里获取更多的知识。”这句话很对。因为老师教给我们的东西仿佛像大海里的一滴水,我们要用书来获得更多的知识。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观察使人进步。里面的神探福尔摩斯很喜欢观察,所以每次办案都很准确。他不仅喜欢观察,而且也爱思考。有一天,文章里的“我”拿了一块翻新过的手表,让他猜猜表的前主人是个什么样的人,他通过表上细微的'划痕和表的特征推断出表的主人是“我”的哥哥的。他办过的案子估计三天三夜也讲不完。
这就是我读《福尔摩天斯探案集》后感,我觉得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观察可以使人进步,认真观察可以有更多的进步。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6
这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写的著名小说。
这本书里的故事,每个都惊险刺激。一个案件中又会隐藏在幕后的秘密,里面的故事一波三折,只要看其中的一页,就会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住。我每次看这本书,至少要看一小时,有时妈妈叫吃饭了,我仍然爱不释手。
作者把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写得栩栩如生。他机智、勇敢、极富正义感,他破起案来精力过人,连睡觉都想着怎么破案。他还有个特点就是特别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翘起二郎腿,闭上眼睛,转动脑筋,所有的疑难问题,都会迎忍而解。
这本书里的故事很多,比如:银色马、灰脸人、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不祥的信函、绿玉皇冠案、马斯格雷夫礼典案……,其中我最喜欢绿玉皇冠案,因为这个故事虽然写的是小偷,但最主要的还是写他的兄弟之情,爱国之情。可他为什么要去做小偷呢?原来,他生活在一个十分贫困的家庭里,他一直过着有上一顿没下一顿的日子,而且,他还有4个弟弟、7个妹妹和1个哥哥,他的母亲早年过世,只有他父亲在外面打工,一个月只能赚到三英镑,如果让他们吃好一点的东西,三个月才能吃一回,他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所以,他被迫去做小偷的。他的爱国之情十分感人,他偷了绿玉皇冠后,心里很内疚,心想:我不能太自私,不能为了自己而毁了国家的荣誉,这绿玉皇冠可是国家一级宝物啊!我还是去自首吧!最后,他选择了正确的道路。我看了心里十分感动。
同学们,还有许多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等着你去看,赶快行动吧!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7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用了三个多小时,也可以说是一口气读完了。其实我这次是第二次阅读。每当我看到这本书时心里就会产生去读它的强烈愿望。为什么这本书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许多章节我能完整复述。我记得在《演绎法》中,福尔摩斯初次与华生见面,就说他是从阿富汗来的,而福尔摩斯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他显然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他面容憔悴,这就证明他刚刚大病初愈而且又历尽艰辛。他的左臂受过伤,现在还有些不便。试问,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而且手臂受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几句精辟的推理,让事件如此的简单。对,吸引我的其中就有这严密完美的推理。
我对福尔摩斯侦探的推理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的推论是: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正当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比较长。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现场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容错过,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悬疑案件的真相层层被揭开。这精准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福尔摩斯用心细如发的观察、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知识、智慧头脑的综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侦探的风采。在生活中,小错不断的我们又有何感想?我们常常不屑一顾。这就好像刚盖的楼房柱子歪了,新装的汽车少了几个螺丝····虽然事小,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还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写作方法。一个小笑话别人讲的好笑,而我讲出却味道不同;同是案件,从作者笔下,则惊险、扣人心弦又引人入胜。
《福尔摩斯探案集》吸引我们的又何止这些?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8
今天,我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看。
《福尔摩斯探案集》分成四部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归来记》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是那么的努力。从华生的观察我们就清楚的知道,福尔摩斯所拥有的广博的知识与破案经验,是他通过不断的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得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他会因为案件没有头绪而彻夜不眠的分析问题,这种勤奋的精神正是我喜欢的.。在他身上,我发现了许多闪光点,所以在为他解决的很多案子的同时,我更是受到啦很深的感染。
这本书真好看,我以后一定要向他学习这种精神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9
一本书能够成为经典名作,一定包含了高超的艺术和透彻的人生道理。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所以成功是因为阿瑟·柯南道尔成功的塑造了一个人物——一个反对迷信、懂得人生观的'“咨询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对的,当你在读书的时候就走进了另一个人的心灵里面,来感受某一些痛苦,甚至自己都像变成了这本书主人公一样,给大家带来酸甜苦辣。
《四签名》是其中最为经典的一部,阿瑟·柯南道尔更是因为这一部而出名。主写的是实的体现了财富欲望的空前膨胀所带来的罪恶欲与虚无。一个个扣人心弦故事,写了印度人并未履行诺言,引起了琼诺赞·斯茂报仇的故事。
这个虚构的故事敲响了我们的警钟。人类因为贪婪、食言、阴险狡诈等阴谋诡计来迫害大家,使大家心生愤慨,正义之士站出来维护我们的和平。故事提醒我以后不管做任何事都不要有私心,不轻易相信不明人士的任何鬼话。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10
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后,体会到了福尔摩斯惊人的判断能力,细致的观察能力以及超乎想像的推断能力。但他的性格十分古怪,就连和他生活多年的华生也难以琢磨他的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他的优点也很值得我们学习,总是观察被别人忽视的蛛丝马迹,最终证明是破案的关键。他总能把被掩盖的真相,被误导的思路,各种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在层层推导下如碎片般拼接起来,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
最令我佩服的是机智的他在明处,而狡猾的罪犯在暗处,双方你来我往,各显神通,真可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11
清早,我和妈妈本来想坐伦敦的双层公交车去牛津街转道去格林威治天文台,但路过贝克街时,却远远地发现街上挤挤挨挨地站着一排在等待的人群。
这里是贝克街,有那么多人,那一定是福尔摩斯博物馆。我也用起了福尔摩斯的推理大法。我们临时决定先下车再说。凑近一看,果然是传说中的贝克街221B。
贝克街221B,是大名鼎鼎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在伦敦的住处,也是他的工作室。这个地址只在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中出现,真实街道上是没有的。在贝克街地铁站前,还树立着福尔摩斯叨着烟斗的塑像。世界上为名人、伟人设立纪念馆、博物馆的,多如牛毛,但为一个书中的人物建造博物馆却不多见,而像现在这样在真实的贝克街建造一个小说中出现的地址,用百年一遇来形容一点也不夸张。
柯南?道尔创造出的神探——福尔摩斯,为什么这么受人爱戴呢?因为他判案如神,无往不利。在我看来,福尔摩斯一次次断案成功的金钥匙,就是对细节的掌控与他强大的推理能力。
在《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第一次遇到华生时,单凭握手就知道华生的身份——在阿富汗呆过的军医。华生很吃惊,因为他并没有向福尔摩斯透露自己的身份。当时福尔摩斯笑了笑,将自己的判案方法娓娓道来:“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显见他是个军医。他是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从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看来,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这就清楚地说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作还有些僵硬不便。试问,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并且臂部负过伤,这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在阿富汗了。”华生打心底里佩服福尔摩斯,每次当他把自己的推理过程讲出来时,都会让人茅塞顿开。
福尔摩斯总能对细节洞若烛火。他只要看一眼来人,就能判断对方遇到了什么事。第二次又通过华生的拖鞋知道华生最近感冒了,因为华生的拖鞋前有烧焦的痕迹,说明他在火炉边烤过火,而一个正常人是不会让自己在火炉边待到鞋烤焦的,只有发烧感冒的人才会想办法让自己变热一点。
当然,虽然说管中窥豹,从细节可以推测全局,但是如果没有深厚的知识作为支撑,也是没有用的。就比如上面福尔摩斯与华生初次见面的情景,如果福尔摩斯不能将阿富汗气候、军人行为、医生习惯等相关知识进行灵活运用,他还是不会知道华生是何方神圣的。
看来要想像福尔摩斯一样断案时神通广大,不仅有善于发现细节的火眼金睛、拥有强大逻辑推理能力的大脑,还得有丰富的知识做坚强的后盾啊。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12
《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小说的主人公是著名的.歇洛克﹒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在作者的笔下显得冷静、勇敢、智慧超群,所以,这本书十分吸引我。
这个寒假,我已经把这本书读完了。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很多人物,有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华生医生、摩斯坦小姐、其他侦探、琼斯……
从这本小说中,我了解到了福尔摩斯喜欢装扮成别人;他有时还不顾劳累地外出寻找线索;他观察十分认真,能注意到细节,他的推理相当准确;它对化学方面很精通……
读了这本小说,我还知道了有的人是为了别人而杀人的,有的人是因为复仇而犯罪的,有的人是偷盗犯,种种犯罪情况都会发生。而这些犯了罪的人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因此,我们一定要好好做人,不能随意害人、不能偷东西,更不能做强盗和杀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13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读完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小说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沉着冷静,揭开了一个一个谜团,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凶手。那些离奇的探案故事、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书中有《波西米亚丑闻》《红发会》等十二篇小说。其中的一个案例引起了我想要叙述的欲望,它的情节异乎寻常的复杂,线索凌乱,此案便是《杀人的桔子核》。
在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仔细的观察力,令我赞叹。有这样一个细节,当时正值雨季,约翰·沃彭肖前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根据粘在他鞋尖的泥土,准确地推断出了这位客人所来的地方。在调查中,福尔摩斯认为这几封信是重点,他围绕着信展开调查,最后他根据“3K”推理出与“K”集团的一个犯罪团伙有关,他们经常杀人抢劫,并且在杀人之前总爱邮寄一些奇怪的物体……最后福尔摩斯凭借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以敏锐的观察和强大的推理能力抓住了凶手。
俗话说:“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我想福尔摩斯的非凡,在于他平日的勤奋,他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能辨别140种烟灰,通过步伐大小知道凶手的年龄,通过刮痕可以看出凶手的指甲长短……任何蛛丝马迹都成了他破案的关键。可见他观察和推理能力是多么强大。因而他才会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出奇制胜,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神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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