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欢歌读后感

时间:2022-07-04 23:22:4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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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欢歌读后感(通用3篇)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圣诞欢歌读后感(通用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圣诞欢歌读后感(通用3篇)

  圣诞欢歌读后感1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圣诞欢歌》,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个故事发生在圣诞节的前一天,也就是平安夜。姐姐芭比邀请妹妹凯丽去参加慈善舞会,可是妹妹不想去,她只想在家做巧克力和奶茶。于是姐姐就给妹妹讲了一个故事:

  从前有一位非常著名的歌唱家叫艾丹,她很自私,大家都不喜欢她。一天晚上玛丽阿姨来了,她对艾丹说:“今晚会来三位仙女,如果你们听她的话,你可以改变自己的一生,要不然大家都不和你玩。”

  第一位是昨日仙女,她带艾丹去了童年的.圣诞节。她看到自己很孤单,小艾丹想去小艾丹家玩,但是玛丽阿姨不让,她只好在家练琴。

  第二位是今日仙女,她带艾丹去了现在的圣诞节。她不让演员们休息,大家都很生气。凯瑟琳把西红柿扔到了艾丹的海报上,大家都笑了。

  第三位是昨日仙女带艾丹去了将来的圣诞节。演员们因为迟到了几分钟,艾丹就把他们都开除了,艾丹变得一无所有。

  看到这一切,艾丹很害怕,她决定要改变自己。她接手了一家孤儿院,还给演员们发礼物。她跟着凯瑟琳一起回家过圣诞节。她又变的很快乐了。

  听了这个故事,凯丽就跟着芭比高高兴兴地去参加慈善舞会了。因为她知道:只有不自私的人才会获得温暖的世界。

  我要像姐姐芭比学习,做一个有爱心的人,给别人带来快乐。

  圣诞欢歌读后感2

  第一次接触《圣诞欢歌》是看它的英文版,看书名完全想象不到故事的情节,本以为就是一本普通的书,但是没想到读完后却让我的内心产生如此大的震动。

  圣诞欢歌是一部非 常短小但又极具影响力的小说,它的出现使当时的人们对它爱不释手,它也是狄更斯自己极为推荐的一部经典之作。 故事讲的是一位本性善良,但因为受环境影响,变得非常小小气、吝啬、刻薄的商人,他在平安夜被三个精灵分别带到了自己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生活场景,看到了未来的自己,并因此彻底醒悟,领会到生活的意义,决心改过自新。

  这本书表面上是在讲述一个有趣的神话故事,实际当中蕴藏着许多耐人寻味的哲理,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一点就是对一个人来说真正的幸福快乐不是金钱带来的,相反,有时候对钱过度的追求,反而是一切祸害的根源。我认为快乐不是拥有了多少金钱,获得了多大的权力,快乐不能以物质和财富来衡量,优越的生活不一定是快乐的全部,更重要的是精神生活的充实。

  人生在世,总会有许许多多的期盼、梦想,然而,其中有许多不会成为令人陶醉的现实。这时我们就应该淡泊地对待自己梦寐以求而终未得到的东西,更好地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只有这样,你才会发现在自己的生活中,多了一份人生的快乐,少了一些心灵的重负。就像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为了能够拥有更好的物质生活而把自己变成物质生活的奴隶,在不停的奔波的过程中,人们似乎忘记了这样做的最初的目的,人之所以追求这些物质上的东西不就是为了能让自己生活变得更快乐更有意义吗?,在我看来,物质和钱财真的仅仅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小部分,只要它能让你有一个稳定的生活就够了,没必要强求这么多,只要快乐幸福那才是最重要的原来得到幸福快乐并不是很难,只要你善于去发现。人不能永远活在梦中,上帝不会因为你的人生留有遗憾,而给你重新来过的机会,所以,在我们活着的`每一分一秒中,都要认真的做好每一件事,不要辜负自己的初心。

  在我眼中,《圣诞欢歌》终究是一个带有积极意义的故事,尽管故事中有着太多的悲剧与不幸,但是,故事本身是好的,老商人最终认清了自己的本心,又回到了曾经快乐的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不会存在精灵带我们去审视过去,反省现在,探索未来,只有自己保持一颗纯真的心,明白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并且勇敢的去追寻自己的快乐,才是真正有价值的人生。

  圣诞欢歌读后感3

  圣诞欢歌是一部非常短小但又极具影响力的小说,它的出现使当时的人们对它爱不释手,它也是狄更斯自己极为推荐的一部经典之作。

  这部小说我读了三遍,每读一遍都会觉得这不愧是一部经典之作。短小的篇幅,精彩的情节,简练的语言,诙谐的文字在这部小说中都体现得淋漓尽致。刚开始看到第一个小标题“马利的鬼魂”的时候,我还以为是比较惊悚的小说呢!读了才知道,原来小说分为文章的开头,三个幽灵的出现,故事的结束五个部分,而且情节根本不怕,反而你会从中发现很多有趣的地方。小说的主人公斯克鲁琪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物。他就是现实生活中一类人的缩影,尖酸,刻薄,唯利是图等一系列词都是这类人的代名词。除了省钱就是赚钱,斯克鲁琪的`生活就不再有其他事情了,似乎在他看来除了只赚钱不花钱外,没有什么事比这件事更能令他快乐了。读到这些地方,我心里真的颤了一下,这样的人不与任何人微笑,从不曾用真心和他人交流,也从不接受人家的好意,总是觉得别人看重的只有他的钱,一心想从他这捞一笔。

  短时间内,他可以活在这种个人的精神世界里,但时间长了,难道他不会感到生活会黯然失色吗?我真的很佩服他,居然能为这样的生活方式乐此不疲。在狄更斯的描写中你可以看出他到底是有多可怕和可怜,“穷人没向他讨过钱,孩子没问过他时间,连狗见他来了都要多到门廊下”。这是多讽刺的事啊!最让人觉得可恶的是他居然能说出“世界上的人太多了,所以如果有些人死了的话这倒是件好事”这种话。这样的人要是在现代的社会的话,一定会成为众矢之的。到底是多没良知的人才能说出这样的话啊。在整部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也最具讽刺的性的就是“黑暗便宜的很,所以斯克鲁琪最喜欢它了”。写的真好,把他那种卑劣,鄙夷的天性展现的这么诙谐幽默。

  开始时,斯克鲁琪对马利鬼魂的出现以及他对自己说的话根本不相信。直到他真的见到第一个幽灵后才开始相信并表现得害怕起来。前两个幽灵带他一同经历了他的少年,青年时代和现在的状态。从一个旁观者,回顾者的角度,斯克鲁琪看到过往的自己,看到自己曾经根本不是现在这个样子,看到已逝去的自己没把握住的幸福,他流下了伤心的眼泪。他想极力逃避,不去看这些场景,但是幽灵还是让他将过去的一幕幕丝毫不差的过了一遍。

  看到这,我们不难看出,其实斯克鲁琪的本性是好的,只不过是随着时间推移和社会的变迁,资本主义社会当时的社会现状使他变成了现在这种状态――守财奴。见完第二位幽灵之后,斯克鲁琪心里真的越来越感到恐惧,他知道接下来的这位幽灵将会带他看看未来的自己,他特别迫切的想得到这位幽灵的帮助,但是幽灵冷漠的态度让他感到害怕。

  看了一系列场景之后再看到自己的坟墓,他的心凉了,他知道自己的未来就会是这样死的很惨,很悲凉,没有人关心他是怎么死的,都觉得他死的活该。他内心极具恐慌,他不断地求助于幽灵,并说他已经改过自新,一定会改变,对他人行善的。带着泪迹斑斑的脸和惶恐的心情,他回到了现实生活中,看到自己没有死,还仍在现实生活中时,他万般高兴,可以说胜过一个娃娃。他立即改变了他的生活状态,对人有善,救济穷人,善待朋友家人,不再那么看重钱。并且在圣诞的这一天做了很多令他人和自己都开心的好事,并且过了一个非常快活幸福的圣诞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