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01 11:16:09 林惜 财务管理 我要投稿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0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0篇)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1

  1、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3、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4、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1)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外的明细科目。

  (2)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3)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5、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6、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7、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8、医院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医院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表。医院不得违规定,随意改变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医院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9、医院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目等所作的解释。医院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遵循《医院会计制度》的声明。

  (2)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的说明。

  (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的说明。

  (4)重大投资、借款活动的说明。

  (5)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说明。

  (6)以前年度结余调整情况的说明。

  (7)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医院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当对医院的下列情况做出说明:

  (1)业务开展情况。

  (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3)资产利用、负债管理情况。

  (4)成本核算及控制情况。

  (5)绩效考评情况。

  (6)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1、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12、医院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档案管理、内部会计监督与控制以及相关会计基础工作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13、医院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除按照本制度执行外,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14、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15、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自20xx年xx月xx日起在全国施行。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2

  一、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财务活动在医院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二、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三、医院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各级各类会计人员岗位职责明确,重要岗位有轮转机制。

  四、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加强对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分析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和主管部门监督。

  五、根据会计制度的要求,对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定期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六、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定期进行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和考核,将预算考核结果与内部收入分配挂钩。

  七、加强收支管理,建立健全收支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医院账户,各项支出(包括开支范围、标准、报销手续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的要求。

  八、实行成本核算,建立健全成本定额管理、费用审核等相关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成本费用支出,提高成本效益。

  九、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资产管理监管机制,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十、建立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完善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行权限管理、分级负责,对重大经济项目实行跟踪评价、成本效益分析。

  十一、建立健全内部收入分配和绩效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突出医德医风、技术能力、服务质量和数量等,体现公平公正和医院公益性。

  十二、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十三、加强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财务信息安全。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3

  1、坚持开源节流,勤俭办院的方针,遵守各项财务制度和物价政策。

  2、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分工明确,做到钱、账、物分管。

  3、做好每年的'预算编制,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实行财务计划管理。

  4、医院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专用票据。

  5、严格遵守支出审批制度,一切费用支出必须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批后方可办理。

  6、每日收入的现金要按时缴存银行,不准坐支。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7、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要按会计制度办理并妥善保管。

  8、积极配合各科室搞好科室核算和固定物资盘查工作。

  9、监督药房药品进销存管理工作。

  10、加强各项保险工作的管理,做好各往来单位医疗款结算工作。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1、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年度收支预算是医院业务收入预测和支出的控制指标,其编制依据:

  (1)医院事业发展计划

  (2)地方财政经费补助定额和专项补助

  (3)本院专项资金和流动资金结余情况

  (4)上年度业务收支数据

  2、认真执行财务预算,搞好财务决算,加强收支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医疗成本、财产物资管理,组织合理收入,努力节约开支,合理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加强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及时向院长反映预算的执行情况,提供决策依据。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遵守财经纪律,在执行财政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的前提下,开支审批执行湛港医办字[2004]8号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药材采购及管理规定〉等制度的通知。

  4、根据《医院财务管理办法》设置工作岗位,并实行岗位责任制考核。

  5、按照《医院会计制度》实行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基础,采用借贷记账方法,进行会计核算,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上报会计报表。

  6、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7、认真做好现金、支票、有价证券的管理,加强对有价票据、凭证、账册、报表的购印、发用、缴销的管理工作,堵塞漏洞。

  8、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政策,按标准进行计价收费,按制度进行结算。

  9、会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办理会计事务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

  10、会计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职业道德和防止经济犯罪教育,在任期内必须完成再教育课时,并实行岗位责任制考核。

  11、医院领导应当支持财务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对做出显着成绩的财务人员给予鼓励和支持。

  二、财务收支核算制度

  1、按《医院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医院一切业务收入纳入财务管理,医院的费用开支必须按计划、预算执行,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与开支标准。

  2、各项业务收入、支出应在制度规定的科目内核算,不得在往来款项账户中核算。

  3、专用资金要先提后用,专款专用原则,按规定的用途、范围及标准支出。

  4、遵守现金库存限额和支票使用制度,会计和出纳之间分清责任,钱账分管,互相监督。

  5、工资及补贴严格执行国家劳资政策和发放标准,按规定工资发放日发放。

  6、现金收入必须当天如数存入银行,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库。

  7、费用的支出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经费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2)符合原始凭证所应有的内容。

  (3)有批准人、验收(入库)和经手人签章。

  (4)支票存根或汇款单必须填清楚收款人或收款单位、账号、金额。

  8、按照《医院会计制度》进行记账、算账、报账。

  (1)实行会计电算化所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部、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要符合财政局、卫生局的要求。

  (2)认真整理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和明细账,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记载清晰,日清月结,报账及时。

  (3)定期进行对账,及时清理全权债务,监督仓库实物验收、定期盘点,保证账证、账账、账物、账表相符。

  (4)月末、年终按规定办理结账,编制会计报表数字真实可靠、计算准确、内容完整、分析简明、签章齐全、上报及时。

  9、及时整理装订会计凭证、报表、账部必要资料,按制度归档。

  10、进行科室经济核算,计算发放全院奖金,为医疗项目成本测算积累数据。

  11、财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离职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三、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的劳务报酬;

  (3)各种劳保、职工福利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出差人员随身携带的旅差费;

  (5)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6)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2、遵守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办理报销,防止资金的散失和非法使用。

  3、严格遵守国家银行现金管理制度,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4、加强采购资金管理,外地采购需使用较大款额,应通过银行汇款,由当地银行监督支付,不准自带大额现金,或通过邮局汇兑套取现金。

  5、出纳人员必须依据合法、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支付,做到日清月结,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对出纳不定期检查库存现金。

  四、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医院财产、物资实行财务、仓管、科室三级账务管理。

  2、根据国资局、医院财产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的购入、领用调拨及报废进行核算和管理,完整记载财产分布状况,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3、固定资产报废必须填写报废单,写明报废原因、原价、使用年限、产地及报废意见,由有关管理部门鉴定报领导审批,按制度规定处理会计账务,报废残值交财务科入账。

  4、购入、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固定资产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5、药品管理实行“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的办法,及时入账,定期盘点,库存不超二个月的销量,月末按财务实际药品收入数核销药房药品销售,折算进价为成本支出。

  6、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专项物资按“计划采购、减少积压、保证供应”的原则,加强管理及时登记进、销、存,月末按实际销耗数列支。

  7、低值易耗品购进办理验收,领用发生支出的同时登记科室在用数,办理报废时核销。

  8、药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每季盘点一次,固定财产清查每年最少一次。

  五、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1、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归集、整理、装订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部、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隔年度的及时移交医院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

  2、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办理会计工作交接。

  3、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按规定将其所管理的工作依次交给接替人。包括:印鉴、现金、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有关文件、规章制度、保险柜钥匙及应交代的事项。

  4、会计交接必须有文字记录,移交表一式三份,移交人、接替人、监交人分别签章,存档备查。

  六、门诊挂号收费管理制度

  1、挂号员每天在开诊前半小时开始挂号。

  2、挂号员统一使用广东省医疗机构门诊定额收据。

  3、按照物价医疗收费标准收取挂号费和诊金。

  4、每天统计挂号和诊金收入,按缴款日报表将现金缴存银行,做到日清月结。

  5、每天按缴款金额到财务科有价证券管理员处领回等额票据。

  七、门诊计价收费管理制度

  1、按照物价医疗收费标准计价收费。

  2、收费员必须使用统一的广东省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三联单、公费记账单、门诊计价分类日报表和印章,遵守领用、缴销制度,收据、印章专用,妥善保管。

  3、当天的业务收入收款员在下班前,要在电脑上统计打出缴款日报表,现金集中送存银行,缴款书连同收费单存根一并交出纳结账,做到日清月结。

  4、财务复核会计每天要核对单据收入与出纳缴银行数相符。

  5、病人因特殊原因需退款,收费三联单要齐全,经办人、医师、门诊部、药房要签名证明。

  6、凡收入款项必须开具三联收款单,处方、治疗单、检查单等一律附上第三联单据,若有少收、漏收、错收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

  八、住院收费管理制度

  1、按照物价医疗收费标准收费。

  2、收费员必须使用统一的广东省医疗机构住院收费收据三联单、住院收入分类日报表和印章,遵守领用、缴销制度,收据、印章专用,妥善保管。

  3、当天的业务收入收款员在下班前,要在电脑上统计打出缴款日报表,现金集中送存银行,缴款书连同收费单存根一并交出纳结账,做到日清月结。

  4、财务复核会计每天要核对病人按金收、付金额,出院结算单据收入,并与出纳缴银行数相符。

  5、病人住院费用多收或误收的,经物价办核实报告财务科登记,然后由电脑室冲减。

  6、凡病人欠费,要求减免的一律由物价办核实收费标准,经院领导签批。

  7、凡收入款项必须开具三联收款单,若有少收、漏收、错收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

  九、会计监督制度

  (一)会计监督制度的原则:

  1、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处理一项经济业务的全过程,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分工负责,使在会计程序中自动验证。

  2、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有权办理资金支付的岗位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出纳人员。

  3、必须健全和完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会计工作的国家监督的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

  4、会计独立,会计部门与实物管理部门要独立分开。

  5、记录完备,所有重要经济业务要有详细记录,并反映在会计报表中。

  6、稽核对证,会计部门与管理部门采用稽核方法,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并控制实物和货币支出不超预算定额。

  7、明确责任,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

  (二)会计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

  1、货币资金的监督制度

  (1)货币资金业务由专职出纳员处理,出纳与会计工作要互相分离,互相监督。

  (2)货币资金支出必须有财务核准的凭证,不允许口头承诺和便条顶替。

  (3)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除零星小额开支外,单位往来业务支出一律使用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结算。

  (4)银行存款应根据银行对账单与银行日记账核对一致,并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银行账户不得外借使用。

  (5)库存现金应日清月结,出纳日报表与库存现金相符,不能坐支,不能设置小金库,随时抽查库存现金。

  (6)门诊、住院收款日报表金额必须与交款金额一致,复核员负责监督收款员和出纳足额解缴银行。

  (7)业务收入、转让收入、欠费的收回等必须按项目来源开具收据入账。

  (8)统一使用市财政局、税局规定的票据,各种有价票据要做好购进、核销、保存的管理工作。

  2、工资发放的监督制度

  (1)人员工资(包括在职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费用)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2)每个职工的工资额及各项补贴、津贴依据人事科有关人员及工资变动通知,认真复核。

  (3)保证将工资、补贴、津贴如数安全支付给应领工资人员。

  3、采购与付款的监督制度

  采购与付款控制的关键点围绕“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控制的方法是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和授权控制。

  (1)采购物资要由科室填请购单,写明品名、规格、数量、金额和用途,经领导审批。贵重仪器、设备请购科室必须有可行性报告报医院设备委员会讨论决定。

  (2)采购业务应由管理部门专职采购员集中采购,属政府采购、招标项目按有关规定办理采购。

  (3)药品统一按政府集中招标采购,新药的采购须预先经医院药事委员会批准。

  (4)货物收到后,仓库管理员要验收入库,发票上必须由采购员、收货人、主管院领导签章。

  (5)财务部门在付款时要对采购业务所取得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4、盘存业务的监督制度

  (1)仓库业务必须专人负责,做到账、物分管。

  (2)仓库保管员要按照收到的货物与送货单核对品名、规格、数量、质量、金额,核对无误后,填制验收单,登记仓库明细账后交会计部门,物品的发出应有手续完备的领料单。

  (3)仓库核算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季盘点一次,做到账账、账物相符。出现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审核手续要完备。

  (4)调入、赠送、无偿调出、报废的物资要有账务记载和手续。

  (5)各类物资的储备额要与业务需要相适应,药库药品储备2个月,药房药品、材料为1至1、5个月。

  (6)购进药品按规定计算差价,药品综合加成率应在规定的范围内。

  十、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会

  计档案收集、立卷、归档的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收款、付款、转账凭证及工资表。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各类明细账、现金和银行日记账。

  3、会计报表包括月报表、年度会计决算报表。

  4、其他会计资料。

  (二)会计档案收集、立卷、归档的方法

  1、会计凭证由会计人员在每月终后负责收集,审查核对后装订成册,账簿、报表年终进行归集。

  2、会计档案的立卷、编目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进行分类,根据《档案管理规定》中的档案分类编号办法,按机构、期限进行编号、立卷,立卷后编制会计档案目录表,建立会计档案目录清册。

  3、会计档案分类安置在档案架上,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当年会计档案暂由财务科保管,于次年将整理好的会计档案移交医院档案室保管。

  十一、财经纪律、职业道德

  (一)财经纪律

  1、财务部门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等规章制度。

  2、会计人员应坚持按会计制度办事。

  3、单位领导应依法支持会计人员履行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责。

  4、会计、出纳、收款人员不得挪用公款,不得弄虚作假。

  5、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能给予办理。

  6、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物价机关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的检查和监督。

  (二)职业道德

  1、财务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财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维护国家和单位的利益,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4、财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5

  一、保证药品质量:

  1、大药房所经营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质量标准,不销售假劣药品。

  2、所有购进药品只能从拥有合法经营(生产)资格的企业购进,不准从非法药商,药贩购进。购进业务由质管员审查、负责人审核批准执行。

  3、严把购进药品验收关,每个进入大药房的药品必须经质量验收员验收签字后方可上柜上架销售。

  4、严把在柜、在架陈列的`药品质量养护检查关,质量养护员每月底对在柜、在架药品进行一次全面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发现有质量疑问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复查处理。

  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保证药品供应

  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根据药品购进成本、市场调查价格,合理制定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做到现款购药与参保人员刷卡购药价格一致。积极组织货源,尽量满足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发现断缺药品及时补充,确保药品供应及时。

  三、严格大药房工作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统一着装,微笑服务,热情接待顾客,对顾客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和顾客争吵,做到文明服务。

  四、做好药品的分类管理工作

  严格实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易串味药品分开陈列;做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工作,处方药应严格执行凭医师处方销售,并做好审核,调配工作和处方保存工作;非处方药应正确合理的向顾客介绍药品性能、作用、用途、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五、做好帐务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医保基本药品目录的品种范围,不在医保范围之内的营养保健品不得刷卡购药。做好参保人员购药和分类台帐,职工每次刷卡购药应有购药清单,结余金额清楚,每月及时向医保局报

  医保定药房应不断加强对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礼仪的培训,科学合理的指导用药,尽量减轻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六、其它规定

  1、定点药房不得对参保人员直接或变相销售食品、生活用品、化妆品等。

  2、不得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等违规行为。医保药店财务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6

  1)目的

  以参保人员为中心,确保药品质量、服务质量,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执行政府医保政策、价格政策,维护参保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用药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2)引用文件

  2.1《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房管理暂行办法》(沪医保〔20xx〕11号)

  2.2《关于本市定点零售药店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服务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医保〔20xx〕54号)

  2.3《关于进一步规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售药管理的通知》沪医保〔20xx〕166号

  2.4《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和规范参保人员购药行为的通知》(沪医保〔20xx〕186号)

  2.5《关于《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有关中药饮片及药材支付规定的通知》(沪医保〔20xx〕110号)

  2.6《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xx年版)》沪人社医发(20xx)59号

  2.7《关于本市医保定点药店对规定范围内处方药执行登记销售的通知》沪人社医监发(20xx)59号

  3)职责

  3.1店经理负责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管理工作。

  3.2医保柜药师、营业员负责医保日常操作。

  4)管理概要

  4.1硬件要求

  4.1.1营业面积≥100平方米,其中医保服务区域面积≥50平方米,采光通风好。医保柜外服务区≥25平方米,配备饮水机、椅子等,供参保人员休息。

  4.1.2设立医保展示柜,非处方药与处方药应分柜陈列,并按“支付方式”分类摆放,展示品种为所有配售品种,展示品种数符合医保管理规定。

  4.1.3设立单独的医保服务区域、医保仓库,保证医保目录内药品的正常供应。

  4.1.4设立独立的医保电脑管理系统、建立单独的医保药品进、销、存台账。

  4.1.5统一门楣“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在店门口明显位置安装“定点药店夜间按铃”标识及“医保定点零售药店24小时服务”指示灯箱,设有夜间售药窗口。

  4.1.6在医保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公司统一制作的《参保人员须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配购药操作流程》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公约》,方便参保人员购药。

  4.2人员配备及要求

  4.2.1必须配备1名以上执业药师、3名以上药师,并注册到店,确保24小时药师在岗服务。

  4.2.2必须任命1名首席药师,负责指导、督促药师,规范执行医保管理制度,首席药师需由执业药师担任,并通过培训。

  4.2.3必须指定专人(可兼职)负责与医疗保险信息中心日对帐、结算工作及医保用药服务的管理,协同医保局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4.2.4医保柜营业员必须熟悉医保用药目录、政策,掌握医疗保险专用计算机的操作知识,能在执业rqmyb01-a12药师或药师指导下提供服务。

  4.3管理规范

  4.3.1保证24小时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xx年版)》规定范围内的处方药品外配服务和非处方药品的自购服务。

  4.3.2门店制定24小时药师上岗排班表,确保24小时营业时间药师在岗服务。

  4.3.3认真履行与市医保局签定的协议及有关规定,执行医保有关政策,按照公司医保操作流程规范操作。

  4.3.4医保柜药品按陈列规定分类陈列摆放,不得与药房其它柜台的药品混淆,帐物必须相符。

  4.3.5同一商品编码的药品,医保柜台的价格不得高于非医保柜台,同一通用名不同商品名的药品,医保柜台和非医保柜台提供的品种应一致。

  4.3.6做好医保暂缺药品缺货登记,记录病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尽快解决。

  4.3.7每天晚上24点结清当日销售,日清月结。

  4.4禁止行为

  4.4.1超量、超范围供应药品,杜绝外错事故的发生。

  4.4.2以滋补品、保健品或以其它物品代药,或以处方药代替非处方药,以一种药品代替他种药品,并申请结算相关费用。

  4.4.3以不正当竞争形式进行营销活动。如买赠活动。

  4.4.4向参保人员销售假药、劣药,并申请结算相关费用。

  4.4.5申请结算“药品目录”以外药品的费用。

  4.4.6发现参保人员冒用、伪造、变造的医疗保险凭证仍给予配药,并申请结算相关费用。

  4.4.7发现参保人员持用涂改、伪造、变造的处方或与医疗保险凭证相关项目不符的处方仍给予配药,并申请结算相关费用。

  4.4.8市医保局规定的其它禁止行为。

  4.4.9医保专用电话(isdn线)仅限医保工作使用,任何人一律不准私自挪作他用,包括上网、打游戏机。

  5)处罚

  质量部、市内管理总部加强内部自查工作,主动适应医保政策。对违反医保有关规定的门店或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罚款、店经理免职、解除劳动合同、加盟店解除合作协议等处罚。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7

  为规范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医院持续发展,根据《会计法》及《医院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

  医院收入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

  (一)实行收入预算管理

  单位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单位应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总收入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医院的各项收费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发生巧立名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配设专职(或兼职)物价员,及时检查和收集收费情况,保证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收费票据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和自制票据。医院的门诊、住院等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所有收费票据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由专人负责,实行领用核销制度。不得出借、出让收费票据,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不得用于经营性收费。

  (三)单位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

  医院的收费部门主要由财务科、挂号室、门诊收费处和住院结算处组成,开展的业务收费由挂号室、门诊收费处、住院收费处负责,其他各种收费由财务室统一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

  挂号、门诊及住院收费处应将每日收到的`现金及支票于当天存入银行,或及时上交出纳人员,同时编制“收费日报表”,并将“收费日报表”及附件(收支票据存根联等)送交财务室,出纳应根据收入凭证及时入账,并在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严禁业务科室截留收入,严禁私设小金库。

  (四)加强对医院收入的控制

  医院应设专职或兼职稽核、审计人员,加强对各收费部门报来的收入凭证和存根的审核,如是否少收或多收、日报表金额是否与所附存根金额合计数一致、是否足额交库等;药品收入应注意是否与药房处方合计数一致;是否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有无使用其他票据而使资金出现外流等现象。

  (五)为合理扩大医院业务收入寻找途径

  业务收入是医院补偿消耗的主要手段,医院要增加业务收入,除了按收费标准规定收费外,还要充分挖掘单位内部潜力,利用现有设备和技术条件,扩大医疗服务项目,提高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医院应根据实际开展每季度业务收入完成情况的分析。根据收集的财务信息,从医疗业务工作量和收费水平二个因素影响着手,结合全年各个时期收入进度、水平,通过与预算对比,与上年同期实际对比,与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比,查找差距原因,预测发展趋势,为改进工作和决策提供依据。

  二、支出管理

  医院的支出是指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中的资金耗费,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财政专项补助支出。医院的各项支出必须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一)预算管理

  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以计划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情况、开支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基本依据。

  医院要加强对支出预算的控制。为了确保预算的顺利完成,根据卫生规模可将预算分解成部门预算,并加强对各项支出的事前和事中控制,每季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运用一定的方法考核分析各因素对支出完成的影响程度,抓住关键问题,研究对策,降低成本,促进工作。

  医院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正确划分费用支出(正常业务开支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不属成本范围的支出不应计入成本。

  (二)专项资金支出管理

  专项资金包括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拨入的专项资金和医院内部形成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医院对专项资金支出,要根据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

  凡是大型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及基建等项目,须经医院有关人员共同作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二方面的可行性论证和效益评估,并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办理相关手续;各投资项目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合同及项目进度支付款项,大型基建项目须在竣工半年内办理决算手续。医院应开展投资项目效益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改进经营管理、挖掘潜力、提高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益。

  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取得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登记备查簿,并按要求向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有关资料,接受财政、审计及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医院要加强对职工福利基金的管理。职工福利基金主要用于职工救济、集体福利设施支出的补助及国家规定可由职工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等,要有计划安排列支和对支出进行决算,并要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控制支出,提高资金使用率

  医院应制定资金收支审批制度,并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对差旅费、交通费、业务培训费、其他费用等与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消耗支出,应严加控制,尤其是招待费,应严格按照《四川省〈医院财务制度〉补充规定》要求进行控制列支。资金的使用要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同时,讲究经济效益,做到少投入,多产出。

  医院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及加班工资,应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其奖金总额不超过本单位国家规定工资(即职务工资、事业津贴、岗位津贴)的额度内。个人消费基金增长率不得超过业务增长率,以防止个人消费资金过快增长。医院实行绩效工资制,以防止亏损现象发生。

  医院应建立每季成本费用和财务效益的分析制度,及时了解各项支出增减及结构变化情况,尤其是对在总支出中占有较大比例和一些纯消耗性的项目要作重点分析,运用比较分析法、差额分析法、指标分解法、连环替代法、定基替代法等方法,查找变化原因,适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措施,为进行财务决策提供准确、科学的信息。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8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纪律,熟悉《会计法》、《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和执行医院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二、负责核算本院职工的医疗保险费用,向医保中心缴纳。

  三、对市职工医保患者、城镇居民医保患者、企业统管医保患者、外区县医保患者、工伤医保患者的门诊、住院费用进行申报。

  四、及时与市医保中心、各区县医保中心对账、核账、结算。

  五、按照医院财务管理需要,完成相关工作。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9

  一、门诊、住院收款室货币资金的管理

  1、收费员将当日收入必须足额上缴出纳员,由收款室负责人打出收入日报汇总表上报财务科,财务科由专人对上报的汇总报表进行审核,制单会计对审核无误的汇总报表进行账务处理。

  2、收款室负责人、财务科应分别定期或不定期对门诊收费处进行现金盘点,杜绝挪用现金现象的发生。

  3、收费员不得借故不打印病人、科室等,打印项目要准确无误,现金、印鉴、票据要妥善保管。

  4、每个收费员必须设计算码,并且不定期更换密码,不得随意进入他人程序收费,电脑票据号与发票号必须保持一致。

  5、收费员应备规定数额的找零备用金(应根据本医院的实际业务量确定),不得将公、私款混用,不得随意外供或挪用收费款,每日下班前必须将全部现金放入保险柜妥善保管。

  二、住院结算处货币资金的'管理

  1、收费员将当日收入必须足额上缴出纳员,由收款室负责人(兼会计)打出收入日报汇总表与现金进行核对,对审核无误的汇总报表进行账务处理。

  2、财务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住院结算处进行现金盘点,杜绝缴款不及时,挪用现金等现象发生。

  3、收款室负责人(兼会计)对每日预收款收据、出院结算凭证票号进行核对检查。

  4、月末由收款室负责人(兼会计)与计算机预收款、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进行核对,并与银行对账同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5、办理出院结算人员应备规定数额的找零备用金,不得将公、私款混用,不得随意外供或挪用公款。应将现金、印鉴、票据妥善保管,每日下班前必须将全部现金放入保险柜。

  6、每个办理出、入院结算人员,必须设计算码,并且不定期更换密码,不得随意进入他人程序,电脑票据号与发票号必须保持一致。

  7、住院病人以转账支票交付预交款的,在办理出院结算时,若有余额必须以转账支票形式(银行规定的转账起点)退回原出票单位,不得退付现金。

  三、收款处、住院处退费管理

  1、门诊检查,治疗费的退费,必须经相关科室负责人、当事人签字后,可退费。

  2、门诊收费员项目打错需要退费时,必须经收费处负责人核实并签字后,可退费。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10

  一、收入管理

  1、本医院收款处凭正式发票国家统一监制票据收费,其他任何部门、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收费。私自收费按医院职工行为规范进行处罚。

  2、各窗口收款员每天下午3:00以前将当天收到的现金足额上交到收款处主任处,做到日清月结。收款处主任首先负责日报表与交款金额核对,防止收款员有积压现金情况的`发生,并将款项当日存入银行,然后收款处主任将银行存款单上交到财务科,与财务科主管人员再次复核无误后交出纳员登记帐薄。

  3、每月末,财务科主管人员与系统管理员及票据管理员将收入汇总表与电脑收入进行核对,并将核对情况和财务报表上报主要院领导。

  二、支出管理

  医院各项支出必须遵守《会计法》及其相关财经法规,支出票据必须真实、合法、完整,支出票据上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具体支出报销程序如下:

  报销程序:经手人签字(注明事由并附票据)→证明人签字→分管副院长审核签字→财务科审核→院长审查签字→财务科支付

  三、其它有关规定

  1、财务人员应加强现金的管理,出现收假钞、少收钞、丢失现金、现金被偷等情况,由当事人自己负担全部损失。

  2、财务人员应加强票据的管理,做到安全可靠,出现票据被毁、被盗等情况,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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