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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市场立法的重要性
近年来,国内艺术品市场行情快速升温,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艺术品日趋金融化和投资化。但是,与市场繁荣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有关艺术品交易和市场的规范、管理、监督却明显滞后,各种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不少投机者钻法律的空子,欺骗买家和投资者,极大地扰乱了市场。所以,当前艺术品市场立法已迫在眉睫。只有健全完善与艺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强有力的法律约束下,中国艺术品市场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下去。
近几年来,国内艺术品鉴定、评估可谓乱象丛生,不少知名专家为一己私利乱开鉴定证书,不负责任地开具虚假评估证书,不仅坑害了迷信专家的买家,严重者甚至使国家利益大受损失。2011年曝光的“著名文物专家为假‘金缕玉衣’开天价,地产商银行骗贷6.7亿元”就是典型案例。在这起案件中,我们的著名文物专家究竟起了多大的作用?他们是否也触犯了法律?文物专家的“有偿鉴定”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是否该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专家们是否该被界定为“诈骗同伙”?有关艺术品鉴定、评估的司法追究确实值得思考。
台北故宫博物院登录保存处处长嵇若昕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曾表示:“不私下为民间文物鉴定、估价,这是一个国际博物馆界的基本伦理。台北故宫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如果有,一经发现,我们有明确法律和规章,将按照台湾有关公务员的相关法律等进行处罚、记过以至免职。”但在国内,目前有关艺术品鉴定、评估的法律法规却显得苍白无力,缺乏责任追究机制。如果不尽早立法的话,相信类似事件今后还会接二连三发生。
拍卖公司的虚假宣传近年来也屡见不鲜,因此引起的纠纷不断。2010年收藏家郝惊雷状告京城著名大拍卖公司虚假宣传欺骗买家,拍卖公司在图录里明确写有“真品无疑”,但买家买回家后竟发现是印刷品,一气之下将拍卖公司告上法庭。在最终鉴定结果出来后,该拍卖行自知理亏,马上找到郝惊雷同意私了,双方以退画退款了结。但是,对类似欺骗性质的虚假宣传,在艺术品立法上有必要制定出具体的处罚细则来,给予严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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