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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1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我矿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 铁矿所属各基层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 劳 资科与已进、新进铁矿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 铁矿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劳资科、安全科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5、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6. 公司安全科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二级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7.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8、本制度从x年x月x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科。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2
为增强本公司员工的职业病防范意识,切实落实职业病危害的防控措施,降低职业病危害风险,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人力资源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岗位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二、人力资源部要及时将公司的职业健康检查的要求如实告知员工。员工离开本公司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EHS部门要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三、环境健康安全部负责在公司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并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四、环境健康安全部要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的规定,负责对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五、环境健康安全部要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 203)的`规定,在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上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告知卡要载明高毒物品的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等告知内容与警示标识。
六、环境健康安全部要通过公告栏、书面通知或其他有效方式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评价及时告知员工。
七、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督查,如发现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落实职业病危害警示和告知制度的,第一次给予环境健康安全部负责人警告,第二次起扣除负责人的工作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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