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广告合同汇总八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广告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广告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于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 发布 广告,广告版本为 秒广告 ;
二、广告发布地点为:;
三、乙方所投放的广告段位: 次 ;
四、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广告法及新闻宣传有关规定,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代理资质证书、按照国家政令要求具备的各种批准件原件,广告内容经承办方终审后方可播出;
五、乙方声明并保证所提供的广告带内容的合法性并承担一切播出之后果,该样带为 秒广告 样带,乙方须将样带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甲方处。未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不得更改所播放的'广告版本;
六、广告播出(经典套装),每天滚动 次,共计播放 次,共计人民币 元,免费一次制作费: 元。
合同总金额: 元( 元整)
合同签定后付50%,即 rmb 元
合同执行后7个工作日内,付50%,即 rmb 元
七、付款方式: 支票 。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单位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及政府指令变化等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视为违约,违约一方须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尚未完成部分的20%作为违约赔偿金;
九、上海铭邸广告有限公司广告投播订单(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广告播出以上海东方移动电视有限公司审核为准;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广告的编排方式和发布时间见广告投播订单(合同)。
广告代理单位(章): 广告客户(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广告合同 篇2
合同签约双方
广告主:(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定地:
乙方拥有哈尔滨市部分公交线路车体广告发布权,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
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产品品牌:
二、广告形式:公交车体广告 (车身两侧)
三、媒体数量: 辆。
四、广告发布期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 。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五、广告费及线路明细另附合同附件
六、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三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 圆整。
全部广告上道后七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 圆整。
七、付款之相关权责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
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
3、若甲方未能按限期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交纳该笔迟延款项的`滞纳金,滞纳金应连同该迟延款项在约定付款次日起一个星期内同时缴纳。
如果甲方迟延付款或未按规定金额付款,
超时一星期,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广告画面,单方终止合同。
甲方先前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并向乙方支付与合同余款等额的违约金。
4.甲方付款方式:
4.1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先收到乙方盖有财务章的收据,否则视为无效,后果自行承担。
4.2以转帐支票(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正确填写支票名头(参照合同章),如因甲方未填写支票名头或填写不正确,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现问题时,甲方承担其后果。
八、广告设计
1、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产品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要在合同预期发布日前十五天内向乙方递交设计必需之资料,并在乙方通知完成样稿后三日内对样稿及颜色进行确认。
2、如甲方独自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在预期发布日前十天内向乙方递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车体广告审批机构要求之样稿。
3、如因甲方违背上述规定之时间,从而造成广告不能按期延期发布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合理通知催告后仍不如约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对所设计的样稿享有著作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以外任何场所采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5、 甲、乙各方进行广告设计如使用人物肖像等元素,须保证使用的合法性,否则产生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九、广告制作、发布及后期维护
1、乙方负责广告报批、制作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车辆本身的清洁和维护事宜。
2、如果发布期间由于公交车事故造成广告发布事实停止,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并负责修复费用。
因公交车修复停运的时间,以车队所属公司书面证明材料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3、运营车广告有所损坏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无偿修复,广告发布时间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已确认的设计稿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如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制作。
为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制作费用;由此导致的暂停时间将在合同发布期结束后顺延。
十、质量验收标准
车体制作完毕后,乙方及时将客户验收单送达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验收单 日内依据乙方提供的验收单和上刊照片,按哈市车体广告制作,粘贴的一般标准,对合同内签定的车体广告进行验收,并签字加以确认。
(如甲方在期限内未验收或未全部验收视为验收完毕)
十一、不可抗力
如遇到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罢工停运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令本合同终止或部分终止时,双方停止履行合同或停止部分履行合同。
甲乙双方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互不追究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合同 篇3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在广告发布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发布《 》栏目播映广告。
2.广告发布媒介为: 电视台
3.单位广告规格为: 共 次。
4.广告采用所投放产品广告的企业提供的样带或标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带内容。在广告发布期间,甲方若更改样带内容,须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因该电视广告样带内容产生的所有法律、法规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5.乙方有权审查广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可以要求甲方作出修改。
6.广告的发布时间、时段及形式:
广告时段:发布周期内的
发布周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 期
7.广告投放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1)甲方以 ¥ 元/期 为单价,共计投放 期,合计投放金额 RMB 元( 圆整);
2)付款方式:
第二条:流程
1.甲方应在广告发布前7个工作日之前将广告发布内容(广告带)交付乙方;
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广告付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广告专业发票;
3.乙方在甲方广告发布周期届满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供由广东电视台提供的广告播出证明;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仅对本广告素材或内容负责,其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其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独立承担责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甲方必须依据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广告服务款项。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向甲方提供广告服务;
2.乙方有权审核甲方广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有权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拒不修改的,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广告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非甲方原因造成甲方广告错播或漏播,乙方应按错一补一、漏一补二的原则进行补播。正常广告播出飘移30分钟以上视为错播。若甲方的广告错播或漏播,乙方未进行及时的补播,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错播或漏播的广告费,并支付等额的违约金。
2.媒体因临时转播重大事件、新闻、特别活动等不可抗拒原因或执行电视台上级指令的宣传计划进行节目调整导致甲方广告播出时间飘移的,乙方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方可视为正常播出,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照漏播处理;如广告因上述因素且甲方提前收到书面通知不能播出,甲方可选择等值扣款或顺延播出。
3.如果甲方在广告发布周期内终止广告投放,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否则预付的广告订金不予退还;
4.广告监播以广东电视台提供的广告播出证明为准。
5.甲方如对广告播出情况有异议,须在广告发布周期内及周期届满后15日向乙方提出,否则视同已正常播出,乙方应对甲方的'异议及时处理。
6.乙方不得擅自改动广告内容、时段、时长、栏目,否则视为错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错播的广告费,并支付等额的违约金。
第六条:知识产权
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而产生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归甲方所有。包括由甲方设计制作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和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均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前15个工作日,双方可重新商讨延长合同期限,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如合同期满甲方未办理续签手续,甲方不再享有优先权,广告时段不予保留。
2.如因甲方在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引起了法律纠纷,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退还甲方未发布部分的广告费。
3.在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广告服务费用,延迟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后,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为甲方提供广告服务,延迟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且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未发布部分的广告费。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1.因本服务合同条款未尽事宜或条款存在争议,双方当事人可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未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附件和补充协议等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收款银行帐号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第十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乙方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附件二:乙方在 电视台播放广告的授权委托书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 地址:
广告合同 篇4
协议号:_____________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
销售代理 人(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销甲方产品及对其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0 合作范围
1.1 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作为甲方的代理商,销售 (品牌)商务通信产品如下;
i) 授权代理产品: (以下简称“产品”);
ii) 授权区域包括: (以下简称“指定区域”)。
1.2 以上指定区域非乙方专享的,甲方有权发展其他代理商。
1.3 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权下级的代理商。
2.0 销售指标及合作期限
2.1 乙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的首批定货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正(RMB50,000),需全款付给甲方)。其后在每季度的定货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五万元正(RMB50,000)。
2.2 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至200 年 月 日终止,经考核可转为一级代理商。
3.0 合作原则及规定
3.1 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应在指定区域内积极销售甲方的产品,发展潜在客户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在销售代理产品的范围内,应以甲方的产品为主。
3.2 乙方在进行销售工作时,不应低价竞争,不可越区销售,不可蓄意诋毁甲方和/或其他代理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4.0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提供产品销售资料和市场信息,筹划产品的宣传广告、产品演示和市场推广等。
4.2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商务和工程技术培训和支持,并与代理商一起组建全国性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甲方作为华北,西北区总代,在所管区域内不对最终用户销售。
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和其下级代理商的明细/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同时甲方向乙方销售情况和库存。
4.4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4.5 甲乙双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在每季度考核进度和表现。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提前1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取销个别或全部指定区域的`代理权直至终止本协议。
5.0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应在指定区域内须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可以跨区窜货和/或低价倾销,如有跨区销售,须与所管区域总代协商联系进货。
5.2 乙方不可在指定区域外与其他代理商竞争客户。对于 (品牌)内部客户和其关联企业和甲方的主要客户,乙方不可以使用本协议的产品与甲方或 (品牌)的 系列交换机竞争业务。
5.3 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参于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产品宣传和召开演示会。
5.4 为了保障用户的利益和 (品牌)的品牌形象,乙方应从甲方直接采购所有产品和相关配套设备/软件,以保证产品的技术质量和正常使用。未经甲方批准,不可从第三方进行采购。
5.5 乙方应配合甲方建立全国市场信息网,及时提供准确的市场和竞争对手的信息给甲方,在商务活动中积极配合甲方推广和销售飞利浦通信产品及服务。
6.0 销售行为规定
6.1 产品价格
6.1.1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规定,详细价格请参见附件一。
6.1.2 (品牌)将在每年初复议价格规定,甲方将按照 (品牌)的最新价格规定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于调整。
6.2 定货流程
6.2.1 在每月度或季度初,乙方必以格式采购单的形式发给甲方。每个采购单必须列明数量、产品类型和交货时间。采购单可能还会附有关于采购、运输的其他条款以及其他事先书面约定的条件。
6.3 付款条件
6.3.1 乙方应在采购单确认后的三(3)天内把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并将汇款单传真给甲方,余下百分之七十(70%)的余款应在发货前一次付请,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定金和余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6.4 交货期
6.4.1 甲方应在收到合同定金后的三十(30)天内安排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将由甲方负责。
6.5 保质和售后服务
6.5.1 甲方对售出产品提供十五个月(15)的保质期,从货物发出当天始算。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在正常工作下发生故障,甲方将免费对产品提供维修服务,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费用。如由于人为或者是操作不当或自然损耗/灾害而产生的故障,乙方须负责全部的维修费用,并支付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运输费用。
6.5.2 如由于产品的设计和/或制造缺陷和/或软件瑕疵而发生的产品故障,甲方将负责免费维修,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费用。
6.5.3 在保质外,甲方将收取不高于产品代理价格百分之二十(20%)的维修费用和相关的运输费用等,维修后的硬件将享有六(6)个月的保质期。
6.5.4 乙方须把需要维修的板子集中并按保质期分类,在每月初批量送往甲方。甲方将在收到板子后检查损坏情况,在三十天(30)天内完成维修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收到通知后的七(7)天内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在维修费用尚未清付前,甲方有权不于退还有关板子。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尚不能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对送修的板子作出处理,以补偿甲方的维修费用和相关支出等。
6.5.5 对于不能修复的板子,甲方将通知乙方征求处理意见,如乙方未能在通知发出后的三十天(30)内作出回复,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不能修复的板子,乙方无权追究。
6.5.6 乙方需为用户提供良好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培训足够的合格工程人员提供现场的产品安装和维修服务,并贮备足量的备品备件以满足客户的维修和更换需要。
6.6 反窜货、反低价管理
6.6.1 乙方将甲方的产品发往指定区域以外的地区和接受外地定单的行为称之为窜货。
6.6.2 甲乙双方应详细记录产品的序列号及收货单位/代理商,以便跟踪产品的流向和监督窜货行为。
6.6.3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审查销售定单和发货记录,如发现任何窜货行为,甲方可以处罚乙方以补偿受到侵害的代理商。
6.6.4 窜货赔偿金将以窜货价款的100%作为罚金,以代理价计算,其中罚金的50%将直接支付给被窜货方,作为对被窜货方的补偿。如乙方在受到外地货源冲击时,有权根据甲方的规定从窜货方获得同等的赔偿。
6.6.5 乙方在举证他人窜货行为时,应提供产品购物发票、序列号和其他有效证明,并以客观诚实的态度进行举证。
6.6.6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价格体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销售,防范和制止任何低价倾销行为。
6.6.7 如遇严重的窜货行为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广告合同 篇5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三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第四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10%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五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六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10%的补偿金。
第七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10天与甲方协商。
第八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共一式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合同 篇6
甲方:昆明路观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自愿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内容
12、内容:在乙方车辆后挡风玻璃安装协议画面
3、客户将已贴尾门贴的新车合照发到朋友圈集50个赞,贴满60天后,根据客户的集赞截屏赠送200元油卡。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需确保合作期内车身画面载体的.安全可靠、完整、整洁,若因车体损坏而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尽快将车体修复完毕,并通知甲方工作人员进行画面更换
2、合作期间,若甲方要求调整广告画面,乙方要协助甲方做好画面更换工作,甲方承担画面制作等费用
三、终止协议及无法领取油卡情况
1、乙方擅自去除画面的
2、乙方在画面损坏情况下未及时通知甲方的
3、乙方故意损坏画面的
4、乙方故意遮盖画面,破坏画面完整性的
5、乙方安装未满60天的
6、填写虚假信息的
7、超过20xx年12月31日不进行领取的
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终止油卡发放
四、特别条款
甲方不对此协议以外任何费用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对车身贴协议拥有最终解释权
本合作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昆明路观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广告合同 篇7
广告刊户(甲方):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广告经营单位(乙方):_________经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有关广告业务达成下列项目:广告种类:_________;广告内容:_________;广告面积:_________;广告字数:_________;广告费用:_________。
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甲方应提供的证明文件:_________。
三、本合同签订后不得更改,但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同意,并按规定赔偿损失费: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报有关部门_________份。
五、附则:_________。
六、本合同严格执行广告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及合同法有关条款。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合同 篇8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为了充分进行企业及项目形象宣传,开展商务活动,甲方委托乙方在其拥有和经营的《某杂志》上进行广告及信息发布。双方本着公平友好的原则,签订本信息发布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对其所提供资料之内容的真实性和公正性负全部责任。甲方不得利用乙方宣传有关色情邪教、政治敏感问题等内容,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含有国家禁止公开出版的内容,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表演权及专有出版权;
2、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及时付清费用,以便于乙方及时的发布。
3、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进行广告及页面的设计、制作、审核以便乙方信息的及时发布;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及时完成甲方杂志上的广告发布工作;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改杂志广告发布的内容、形式、位置和时间;
3、广告排版完成后,甲方可提出修改意见,但甲方必须在发布前3天对最终稿给予发布确认。
三、广告发布的内容、形式、位置、时间、费用及付款方式
1、杂志广告信息发布的内容:
2
4、设计费用:乙方为甲方设计广告画面,设计费用1P为3000元,设计费一共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即(小写)¥。
5、广告费用:广告发布价值总计:人民币(大写)
6、付款方式: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支付50%,即人民币即即人民币(大写)万圆整,即(小写)¥0,000。
7、乙方进账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户:
四、商业保密条款
1、甲方对于从乙方获得或履行本协议所获悉的乙方商业机密,无论于口头或书面,除甲方为履行本协议而有必要知道外,负有保密义务,甲方不得泄露、交付或以其它方法提供于任何第三人。
2、乙方在未得到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将甲方所提供资料公布在任何媒体上或公开给第三方。
五、违约处理
1、在协议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系指: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台风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但甲、乙双方应按实际的信息发布时间计算服务金额,多退少补;
2、如甲方没有按时支付费用,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相应法律责任;
3、违反商业保密条款,权益受到损害的`一方有权向对方要求相应的补偿或赔偿。
4、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有终止合同行为,应赔偿乙方合同总金额的150%。
5、甲方拥有广告刊登时间的安排权,但不得与乙方已安排的广告位排期有冲突,并保证全年总金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
六、一般条款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本协议为甲乙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甲乙双方于签定本协议前所定的任何约定与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确认后方可发生效力;
2、本协议之成立、生效、解释及履行,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之相关法律为准则。若当事人双方就本协议条款、违约引发的争议或请求,应以平等友好的方式解决;
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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