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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管理的问题及对策
社保基金是社会保障基金、社会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中个人账户上的基金)、企业年金(企业补充保障基金)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统称,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社保基金管理的问题及对策,希望对你有帮助!
社保基金管理的问题及对策 篇1
社保基金包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和公伤保险金,是政策性较强的专项资金,社保基金涉及弱势群体的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其管理、使用情况被政府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审计监督,保证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是关注民生、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社保基金审计的不断深化,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逐步规范。但从审计情况看,基金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仍需进一步加以规范,现就社保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些我的浅见。
一、社保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扩面征缴难度大
目前,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主要是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以及部分事业单位和私营企业,而作为主要经济形式的民营企业由于对参加社会保险认识不到位,认为参保缴费增加企业的负担,出于利益考虑,不愿意参保。部分国有企业处于明亏和潜亏状态,缴费存在一定困难,存在拖欠社保费的情况。而效益好的企业认为不存在失业,参加失业保险是做贡献,往往又不愿意参保。事业单位也未按规定进行参保,事业单位大多是财政拨款,财政尚未将事业单位养老和失业保险费列入预算,同时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支出由财政负担,且不存在失业,所以缴费积极性不高,致使扩面征缴步履为艰。
2、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拖欠社保费现象严重
社会保险费的及时足额征缴直接关系着社会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没有行政执法权,因此工作缺乏有力的后盾,稽核也是孤掌难鸣。缺乏行之有效的制约手段,导致拖欠社保费、少报瞒报缴费基数的现象严重。其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效益差,无力缴纳或补缴社会保险费。二是部分企业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认识程度不够。在处理企业利益与职工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认识上有偏差,存在“重工资轻保险”的现象。三是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强制力不够。虽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地方税务机关、工商等相关部门合作,但由于各部门受各自职能所限,难以主动配合,其效果也不明显。对个别恶意拖欠社保费的企业或法人,没有强有力的法律制约手段等有效的行政处罚措施。
3、五险分立,管理不统一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通常由社保局经办,失业保险由劳动就业服务局经办,造成经办机构不统一,往往是“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管理上不统一,存在重复工作、协调性差等弊端。另外,没有建立资源共享的平台,信息无法共享,不能及时全面掌握参加社会保险的总体情况,给管理工作带来困难。
4、监督管理机制不建全
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障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社会保障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现实工作中,劳动保障部门、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都具有监管职能,但共同监管往往组织不力、信息不畅、效率不高,实际上弱化了监督效果。
5、社保内部稽核力量不足
“五险”参保人员、参保基数等基本情况均由单位和企业申报、社保机构审核确认,然后再进行抽样稽核,稽核范围太小。其次,由于各社保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少,目前尚未配备专门的稽核工作部门和稽核人员,稽核工作一直由其他科室临时代管代办。由于不是专业稽核人员,对稽核业务不熟,稽核工作不能落到实处。另外因稽核工作成本高,特别是实地稽核,没有经费保障导致实地稽核工作难以开展。
二、强化社保基金管理的对策
1、加大宣传扩大参保覆盖面
加大对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使广大的民营企业了解社会保险政策,充分认识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作用和长远意义,切实按政策办事,依法参保并及时缴纳社保费,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多层次、全方位地进行宣传。二是选派业务骨干,深入到企业,与职工进行面对面交流,为广大职工解疑释难,增强职工的参保意识和参保的积极性。三是要借助普法时机,加大社会保险的政策宣传。切实把民营企业、个体户和股份制等企业纳入参保,减轻社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
2、营造缴费环境,加大征收力度
地方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地方性规章,确保从业人员享受宪法规定的社会保险权。社会保险征收部门要改善服务方式,扩大保险范围,加大征收力度,必要时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鼓励、督促民营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同时,地方政府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要奖惩分明,对积极参保的企业要给予奖励,对拖延参保、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或企业要督促纠正。对拒不参保、恶意拖欠社保费的要给予处罚,促进民营企业自觉参保,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3、实行“五险合一”,统一管理
改变现有的三个经办机构“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的现状,加大整合力度,统一为一个经办机构管理,实行“五险合一”的运作模式,对外统一征缴、统一支付、统一稽核,对内分账核算,同时搭建统一的计算机管理服务网络,集中数据、集中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对社保基金的筹集和征缴机构的征缴、基金支付、财政专户的管理情况实施全程的监督管理。
4、建立和完善社保基金监管机制
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制,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基金的监管。一是完善社保经办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全面实现基金征缴、支付、运行过程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二是成立基金监管小组,落实专人责任,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三是行政管理、经办机构、监督部门检查相结合,对基金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劳动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行政监管、专业监管、内部监管和社会监管四位一体的监管机制,对基金的运行实现全过程的监管,提高基金管理的透明度,做到公开、透明、安全、高效,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充分发挥计算机信息网络的管理作用,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适时监管。通过各种措施对基金实施全面、动态、实时监管,防范化解基金管理风险,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5、重视稽核工作,加强内部稽核
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内部稽核部门建设,从优化整合管理资源入手,组建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内部审计和稽核队伍,对参保企业的缴费基数、参保人数,缴费情况进行实地稽核,对支付对象、支付项目进行经常性的审计稽核,堵塞基金在征缴、支付、管理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
6、加强社保税务工商各部门间的配合,共同做好扩面工作
税务部门要将税务年审与社保年审相结合、税务稽查与社保稽核相结合、工商年审与社保年审相结合,对不参加社会保险、瞒报参保人数、少缴漏缴和拖欠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企业,税务机关、工商部门不予年审。税务机关、工商部门的共同介入,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清欠力度,确保扩面征缴。
社保基金管理的问题及对策 篇2
1.社保机构风险的特点
社保机构面临的风险取决于社保计划的设计和管理模式,以及覆盖面的宽窄。不同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常聚焦于控制信用、市场、流动性和经营四类风险,与社保机构最相关的是经营风险。社保机构主要考虑的风险包括经营风险、流动性风险、负债风险、经济风险、投资风险和自然灾害风险。
经营风险对所有社保机构都关键。它以不同形式出现,且难以减小。例如簿记错误、电脑故障、分支机构间的费用分摊不均、罢工、欺诈交易、管理能力低下、公司总部遭遇自然灾害的侵袭、授信风险控制失败等,不一而足。面对此类风险,社保机构都有各自的弱项,其管理难点在于风险通常不会重复出现。当经历了一次风险事故后,管理层已建立相应的保护措施,可是再出现的却是完全不同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基于现收现付制经营的社保机构需要特别重视的。因为没有累积资产做储备,又必须保持充足的营运资本。缴费收入和养老金领取会因暂时性因素、经济周期等原因发生波动,而对缴款和领取额相应调整又需要时间,因此必须保留一小部分风险准备金来对冲短期变动的影响。准备金最好投资于存款或短期金融工具,便于及时变现。
负债风险包括与社保计划负债相关的所有风险。对承诺养老金领取的社保计划来说,这一风险可能包括长寿风险、通胀风险、丧失劳动能力或病退的风险、年金风险(从保险公司购买年金产品的费用过高)、管理费用风险、监管风险等。对医保计划而言,这一风险还包括人口老龄风险、医疗支出风险、传染病风险、道德风险等。
经济风险主要指账户收入方的风险,例如经济周期对收入、用工以及通胀的影响。经济状况也会对负债方产生显著影响,经济下行时,工伤、医保申请会有明显增长趋势。
投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例如对手方交易失败或债券发行人违约,也包括集中投资的风险,指地理区域、行业、投融资工具等的集中,即没有做到充分多样化投资,还会因资产和负债的错配引起。更深入的投资风险来自政治干预,导致被投资资产没有经济回报或承担过度的风险。
2.社保机构风险管理的流程
社保基金的风险管理是指在相关系统中达成风险识别、风险度量、风险控制和最小化的一系列程序,直至达到与组织的“风险偏好”或管理风险能力相称的风险水平。
风险管理首先从识别风险领域和个别风险起步,每个特定项目都要启动这一流程。一旦广义风险被识别后,更细化的工作是度量风险。一个完善的度量程序是通过建立风险矩阵,把不同的风险归入一系列的`关键领域(通常这些领域与组织的功能相对应,或与管理层高管的职责相对应),并测度其可能性(发生概率)、强度和严重程度(即假设风险事件发生,对财务和营运的影响度)。然后用简单分析来区分风险的可能性和严重性,再进一步用一套权重体系将不同风险因素结合起来考虑,更精准地度量特定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其次是制定风险管理计划,针对不同的风险领域制定管理策略。
社保机构管理层应定期监控风险管理的效果,具体工作可交由审计委员会或另一特别承担风险管理职能的机构去做。社保机构内应任命一位高管专门负责风险管理(由首席执行官直接分管或任命一位首席风险官,这一做法在金融服务业已越来越普遍)。由首席风险官对管理层直接负责,确保管理层对机构的风险管理事务了如指掌。不同种类的风险应由专门的官员进行管理,他与首席风险官之间应建立明确的问责制。社保机构还可以不定期地聘请外部独立专家来评估机构风险及内部风险控制流程的有效性。
3.社保机构财务治理的结构
健全的治理结构是社保基金高效投资的基础。治理结构应能保证运营职责和监管职责的适度分开,从而各司其职,有利于问责。社保基金管理层的职责应与社保计划的目标一致,即承担支付养老金并提供承诺的服务。管理层应通过管控与计划相关的所有风险来维持社保计划的财务可持续性,重视监管人口、财务和更宽泛的经济风险。在既有财务体系下,管理层应确保缴款水平和投资收益能充分抵消养老金和相关服务的支出,并把对计划长期可持续性的评估纳入风险管理的范畴。
社保机构财务管理的其他关键要素还包括发放养老金和提供服务的责任与问责。这就需要社保机构保证计划的长期财务可行性和短期资金流动性,使收集缴款与给付养老金的工作顺畅进行。在应对各种利益相关方的问责时,其治理结构应确保运营机制和问责机制均充分透明。问责机制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投融资交易和投资过程的独立审计和对社保计划财务可行性的精算评估。审计报告和精算报告都应公之于众,既增强利益相关方对计划管理有效性的信心,又能很好践行计划运作公开透明的承诺。管理层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审计委员会来监督投融资管理程序是否完善。审计委员会的首要任务是代表管理层评估内部审计程序的有效性。确保有效的内审程序是为了保障内控系统的足够强大。审计委员会中的绝大多数成员不应由社保机构的管理人员兼任,他们需要具备极强的投融资管理和风险管理经验。
设立审计委员会是为了有效提升内审质量,通过审阅内部稽核报告以确保内部审计活动中的经验教训已被有效吸取,并已采取了恰当措施规避风险。审计委员会还审阅来自外部的稽核报告意见,并针对外部稽核员的任何特殊评价作出充分响应,改进社保机构的内部管理。社保机构的精算师的职责是对社保计划每一阶段的执行效果发表精算报告,且报告应公之于众。为了确保精算的独立性和透明性,通常精算师来自社保机构外部。一旦精算师受雇于社保管理机构,或政府社保监管部门后,其工作还应得到外部独立同行的认可或精算审计。
治理问题已越来越成为许多机构、特别是公共机构关注的焦点。许多国家通过立法强化治理结构。社保机构虽通常不属于这一立法覆盖的范围,但其财务影响力不论用现金流来衡量,还是用投资组合的规模来衡量都是巨大的。一些国家的社会保障事务由政府部门管理,受国家审计署监督,并由议会控制。另一些国家的社保机构设立了州长委员会,还有一些则拥有独立的治理结构。无论社保机构采用怎样的治理结构,它的各项职能在运作中都应适当分工,以确保充分的问责制和运作透明度。社保计划的财务应始终置于有效的审计程序监督下,起码应进行年审,每隔两三年还应做一次精算评估,根据计划资产的运营情况来估算并分析将来预期收入的充足性。
4.结论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社保机构治理的关键组成部分是风险管理程序,需要建立相应机制并恰如其分地嵌入管理层的日常工作。社保机构应定期公告风险评估小结和相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便于各利益相关方及时了解机构的风险暴露状况,借助外部问责的手段保障社保机构的长期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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