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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文化的展情况交流材料
我县在文化发展中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
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一)文化事业投入严重不足。一是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严重不足,全县现有的公共文化设施基本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造,馆舍陈旧、功能老化、面积不足,目前尚无博物馆、展览馆和上档次的电影院,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需矛盾相当突出。二是乡镇(街道)文化阵地虽然创建,由于缺少购置、管理、维护等经费,导致大部分乡镇(街道)文化阵地设施匮乏、陈旧,运行困难,相当一部分文化设施和阵地被挪作它用,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二)文化人才队伍有待加强。当前,我县存在着文化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优、青黄不接等问题,人才短缺现象比较严重。文化员和文化馆、图书馆、文物办管理人员严重缺编,受体制改革、编制等因素制约,人才引进较为困难。特别是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文化队伍人才流失严重,专业素质不高,文化员普遍专职不专用,精力难到位。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导致文化活动参与人少,传统民间艺术后继乏人,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难以有效地传承。
(三)文化产业规模化程度低。从类型看,我县各类文化经营单位主要集中在三大传统项目:娱乐业、印刷业和书报、音像等,对当前备受社会关注的新兴文化产业,如文化创意类的经营单位则几乎是空白。各类文化经营单位大多仍处于“低、小、散”的状态,存在同质化现象严重,产品档次低,竞争力弱等问题。文化产业相关扶持政策滞后,目前我县还没有出台专门的、具体的文化产业扶持政策。
(四)文化体制改革举步维艰。按照上级文化体制改革要求,我县改制涉及县越剧团、文化服务公司、剧团、电影公司等4家单位,涉及人员134人,改制形势严峻、时间紧迫、任务艰巨。
几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文化政策体系。党的十七届六次全会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文化在经济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动力。县政府要按照省市有关文化发展总体要求,把文化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对文化建设的领导,从大文化角度考虑文化事业的发展,认真研究文化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好文化建设中的各种矛盾,促进文化事业科学发展。要将文化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使文化建设与城市建设、中心镇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融为一体;制定和完善文化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文化发展考核奖惩制度;因地制宜,切合实际,加强乡村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现有文化设施的作用,探索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着力提高其使用率,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要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机制。加快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要按“十二五”发展规划,促成规模化、标志性、公益性的文化工程建设,认真落实“百分之一文化计划”,加快推进仙居文化艺术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继续推进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俱乐部建设,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为开展文化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结合新农村改造,加快村级文化场所建设,尽快形成完备的社区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保障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入的新模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推动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应的社会化与市场化。
(三)理顺各种关系,不断强化文化体制机制创新。要高度重视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以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推进内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三项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稳步提高专业人才所占比例,充分发挥文化事业的社会效益。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为重点,妥善解决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社会保障衔接、人员分流安置等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仙居剧团、电影公司、文化综合服务公司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制工作。
(四)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化政策,根据我县实际,研究出台文化产业相关扶持政策,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工艺美术创意、演艺业、印刷业、文化旅游业、地方特色节庆文化等产业的发展。要以完善开发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为出发点,制定仙居县文化产业发展规划,重点突出优势文化产业项目,以“三园区两网络一基地”为载体,不断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要促进文化产业与商贸、健身、休闲、旅游等行业的结合,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五)弘扬历史文化,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力度。要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不懈地开展面向社会和公众的群众性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保护古迹,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和发展环境。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古迹保护资金,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古迹文化保护事业。进一步推进历史文化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积极打造下汤遗址、仙居花灯、佛道文化、商贸文化、民俗风情旅游、饮食文化等特色文化名片,充分挖掘文化古迹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六)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文化服务能力。要进一步明确公共文化建设的服务内容,加强文化服务队伍尤其是农村文化队伍建设,积极引进有文化专长的人才进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加强学习培训力度,优化人才组合,形成梯次结构,建立一支专业人才队伍。理顺文化员的管理机制,配齐配强乡镇(街道)文化员队伍,妥善处理各种工作关系,保证文化员有必要的精力从事文化工作,做到有职有岗,有位有为。依托文化活动阵地,以文艺骨干为主体,支持各类民间文化协会、文艺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文化名人、文化专家以及群众文化带头人的影响力和辅导带动作用。充分利用春节、元宵、中秋等传统节日,以“百姓大舞台”为载体,举办各种文化活动,寓教于乐,努力丰富城乡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积极调动社区、农村群众自办文化的积极性,大力推进城乡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家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群众文化活动氛围。
同时,要加大文化市场执法力度,健全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和机制,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技术监控”四位一体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为文化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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