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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德育思想及其对幼儿道德教育的启示
十七世纪英国著名的思想家,主张“绅士”教育的教育家洛克,在《教育漫话》中阐述了他丰富的教育思想,其中不乏有关道德教育的思想。他非常重视道德教育,论及了儿童道德教育的重要性,道德教育的内容、原则和方法,本文简述之,并谈谈其对幼儿道德教育的启示。
一、道德教育的内容
对于道德教育的内容,洛克没有系统的论述,归结起来,涉及到以下几点:
第一,羞耻心。洛克认为,鞭笞并不是教育的真正目的,也不能真正地约束儿童,“只有出自衷心的羞耻心和不愿见恶于人的畏惧心,才是一种真正的约束”,只有触及儿童心灵的教育才是有效的。康德有一句名言:在这个世界上有两样东西最能震撼人心:一个是我们头顶上的苍穹,一个是人内心的道德律。我想,洛克的话可以说是与康德这句话的后半句相得益彰。
第二,礼仪。洛克说的礼仪主要是指礼貌、礼节和风度,避免粗暴、轻蔑、非难和刁难他人的行为发生。这是符合他的“绅士”教育的思想的。这对我国幼儿教育也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第三,大量。指的是一个人的气度,有大方的意思。洛克认为“凡是最大量的人总是最富裕的人,而且还可以得到别人的尊重与称誉”,贪婪是“一切罪恶的根源”,要培养乐于赠予别人的美德。这一点已经涉及了人内心的道德修养,已经不仅仅停留于表面的行为习惯、礼貌礼仪,可以说是道德的升华。但是“大量”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得到上层人士的尊重和称誉,这是洛克思想的局限性。他还提到了“贪婪”,认为它是一切罪恶的根源,但这是相对于“赠予”而言的,他认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应该是乐善好施的,因此他将“贪婪”归入人的品德的范畴,此处没有社会学的意义。
第四,公道。“不可让儿童有侵犯公道的举动”,洛克所谓的公道是指诚实无欺,不夺取别人的财产之类的品德。这属于社会公德教育,是德育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五,真实。洛克非常强调儿童说话要“真实”,他认为许多过错都可以得到原谅,“惟有曲解事实,用遁词去遮掩任何过失就不然”。可见洛克所说的“真实”与“诚实”同意。说谎是幼儿当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应该重视,洛克已经看到了这一点,但是心理学研究表明,幼儿的说谎有时候并非是他故意要说谎,而与幼儿的自身认知发展水平有关。这是洛克没有加以说明和阐释的地方,因此我们要批判地吸收他的德育思想。
二、德育的方法
关于德育的方法,在洛克的著作中多有论述,归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第一,榜样和示范。他认为“没有什么事情能像榜样这么能够温和地而又深刻地打进人的心里”,教育儿童“最简明、最容易而又最有效的办法是把他们应该做或是应该避免的事情的榜样放在他们的眼前”,“与其依从规则,不如根据榜样”,洛克强调父母的榜样作用,尤其作为教师,“应以身作则,使儿童去做他所希望做的事情。”
第二,说理。在教育过程中要注重说服教育,他认为,“对待儿童也要说理”,“说理是对待儿童的真正办法”,对儿童来说,说服比强制命令要容易接受得多。对待儿童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第三,奖励与惩罚。奖励是必须的,“尊重”、“称誉”、“赞扬”是很好的奖励,但是“用儿童心爱的事物去奖励儿童,去讨取儿童的欢心也应该同样小心避免”,而惩罚,“只有万不得已的时候,和到了极端的情形之下,才能偶尔用用。”但是他又说,一旦惩罚,对有“顽梗”和“反抗”过失的儿童,第一次受到的鞭笞就要“非等完全达到目的之后,不可中止”。可见,洛克对惩罚的理解,类似于体罚,但他对体罚的态度是非常谨慎的,而且认为如果用了就要发挥它的作用,但不鼓励体罚。此外,他还提到了要慎用物质奖励,要“小心避免”用儿童心爱的东西去奖励讨好幼儿,他的这一思想对纠正我国当代幼儿教育,尤其是家庭教育过多地运用物质奖励的现象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应当引起注意。
三、德育的原则
第一,及时强化原则。抓住第一次教育机会。儿童第一次出现错误的时候就要指出他的错误,加以纠正。以培养公道为例,洛克认为“儿童第一次显出任何不公道的倾向的时候,做父母与做导师的人就要表示惊愕与骇怖的态度去把它克服”。再以儿童说谎为例,他说当“儿童第一次说了谎,你最好把它看作他身上的一件极古怪的事情,表示一种惊愕,不可把它当作一种普通的过失去责备”。由此可见,要防微杜渐,不能纵容孩子的第一次犯错。
第二,兴趣性原则。洛克反对灌输,注意幼儿的兴趣和需要,因材施教,认为不能让幼儿觉得一件本来很有意义的一件事情,变成了任务,那样只会徒增幼儿的厌倦情绪,反而抹杀了儿童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培养和保护幼儿的兴趣和好奇心也是幼儿园教育的任务之一。
第三,正面教育为主原则。强调惩罚不可多用。如果儿童承认了自己的过失,“你就应该表扬他的坦白,原谅他的过失……原谅他……不要再去提起它”,“不可使他因为坦白而感到任何极小的不安”。由此,洛克认为惩罚不是目的,让儿童认识到错误并改正才是目的。
四、启示
笔者认为,洛克丰富的德育思想对我们幼儿德育有如下启示:
第一,充分重视幼儿的德育,并且要从小培养幼儿良好的最基本的品行,如诚实、礼貌待人、为人大度,乐于分享等。重视习惯的力量,使幼儿的良好品行成为一种习惯,而不是外界的强制与命令,因为“习惯的力量比理智更加有恒,更加简便”。因此,我们要转变认识,重新认识幼儿教育的任务。幼儿教育重在培养幼儿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培养和保护幼儿的兴趣和好奇心,而不是本末倒置,一味强调知识的学习。
第二,对幼儿进行正面教育为主。重视说服教育,少用甚至不用惩罚,尤其杜绝体罚。幼儿园的主要教育对象是3—6岁的学龄前儿童,他们天真,好奇,充满求知欲,但是他们有自尊,而且很容易受到伤害,再加上幼儿认知能力方面的差异和不足,要特别注意给幼儿多一些的表扬、赞赏,多一些的说服教育,少一些的责骂,甚至奚落和嘲笑。另外,要注意不可滥用物质奖励。
第三,注意榜样的示范作用。让教育深入人心,而不是灌输式的教育。幼儿天生就是个模仿的天才。周围的人,尤其是教师和家长的一言一行都会影响到孩子的认知和判断,影响到孩子的行为表现。教师和父母是孩子最信任的成人,这是优势,但如果不注意,也可能会伤害孩子幼小的心灵。所以教师和家长要以身作则,不要让你的一个行为毁了你对孩子一百次的教育。
第四,及时纠正,及时强化。幼儿年龄小,的确容易犯错误。虽然错误是可以原谅的,但不代表是可以放纵的。有些不道德行为,如打架、骂人、偷窃等行为一定要及时予以纠正,讲明道理。一般幼儿还是能够意识到自己犯下错误的后果的,只是这种认识很模糊,要及时让幼儿认识到这种后果,及时教育,因为这时候最能唤醒幼儿内在的情感,如果时隔太久,事情已经淡漠,就难以再唤起孩子心灵的认同了。对于表扬和赞誉同样应当及时,否则就错失教育的契机了。
最后,由于洛克提倡的“绅士”教育主要是针对贵族子女的,他说的德育也主要是在家庭中进行道德教育,这自然有他的局限性。因此,我们除了批判地吸收洛克德育思想当中的精华外,也要看到他的不足,那就是他忽视了社会教育,忽视了对幼儿进行社会人际交往方面的教育。我们要重视和鼓励幼儿在同伴交往中学会与人相处,学习社会交往技能,在日常交往过程中学习和体验各种社会道德规范。
总之,要让德育深入幼儿的心灵,首先要重视道德教育,正确认识和把握幼儿教育的任务。其次,只有能让幼儿引起情感上共鸣的教育才是成功的教育。所以,反对强制、灌输和空洞地说教,要注重幼儿的兴趣和好奇心,要注重与幼儿的生活经验结合,在生活的切身体验中进行品德教育,以理服人。最后,重视榜样的示范作用,一个好的榜样胜过一百次的说教。